十、心意1
还是枕石好,远离尘嚣。
阿香从竹筒里倒了两杯银针茶出来,竹子微辣的清香卷着银针苍老的香气,闻着,感觉喧闹的一日渐渐如茶叶沉到杯底一样,沉淀了下来。
“外婆,今日绣社的那帮人欺负莫姑姑。”
“怎个欺负法?”
“霸着空桌子不给她坐。”
“互乡难与言,童子见,门人惑。夫子的弟子尚且如此,又如何求全责备于现世?”
“互乡地方上的人难以沟通,夫子还肯见互乡来的童子,乃是出于有教无类的初衷。我可没有夫子的本事,管不了那么多。”
“哦,我还以为你管足了呢。”
“其实莫姑姑也没犯什么大错呀!她只是以词言志,自我排遣,关别人什么事?在世间,能如莫姑姑这样矜持自重的,都算得上圣人了。”
“世间就是因为这样才乱的。看似强人之难,不通情理,却只有这样才保得住这片山,人才不至于沦为禽兽,给娑婆世界,留个干净的地。你一向嫉恶如仇,眼里揉不进半点沙子,只见弱者的是,不见强者的是。慈悲也须有智慧。”
橡山是慈悲还是残酷呢?中庸之道,究竟达到哪一个点为中为庸呢?世间以爱之名,以欲之名,难道全盘皆错吗?
松子婆婆跪坐在蒲团上,腰杆笔直如箭,却不会让人感到剑拔弩张,像搭弦成半月状的弓一样刚柔并济。
什么时候我才能修炼成松子婆婆呢?
大概永远都不可能做得到的吧。
“该给你添个侍女了。”
“侍女?我不是有阿信么?”
“阿信毕竟是总执事之女,不甚恰当。你以前在世间,为了你的安全着想,能不引人注目,便不引人注目吧。今时不同往日,衡鹿守的生活起居岂能失了照料?”
“外婆,我能有什么需要照料的?在城里,在国外,我还不是一个人应付过来了?惯了。”
“我知你没有带侍女的习惯,从今往后,带一个就是。冉雍与夫子简奢之辩,记得否?”
“居简而行简,无乃太简乎?”
松子婆婆点了点头,说:
“太简太奢都是过,过犹不及。衡鹿守安危关乎橡山安危,不可儿戏。阿鹤有几个堂妹,其中叫飞岭,山绘斋的,你出花园时也见过。年纪合适,心思细密,身手也不错。”
“我记起来了!那个小姑娘扎着两个软软的小辫子,笑起来眼睛弯弯的,鞋子脱在廊下,还回头看摆得齐不齐整。她那时便说长大了要进襄赞卫呢,果然进了。”
“十二便进了,今年二十一,已晋到襄字阶十一等。这个人选,你可欢喜?”
“欢喜欢喜!襄字和赞字各十二等,才九年时间便从赞字晋级到襄字,这个孩子倒有本事。”
“有本事的不在少数,只是你的贴身侍女,需得你自己看得入眼才行。”
“松子婆婆选的,必是百里挑一不可多得的人才,除了……”
“又要说持志的坏话不成?”
“我家外婆怎么胳膊往外拐呢?”
有人“哚——哚”地轻轻敲了两下木门框。
“进来吧。”
阿香进来,对我一笑,轻快地打手语道:
“今夜是十七,外面有许多孩子来找小姐,说是和老先生约好,要和小姐一起游烛龙。”
“游烛龙?啊!真怀念呀!”
“小姐出花园时的烛龙,前些日子送去翻新,昨日送回来了。小姐,今晚月色很美,出去耍耍吧。”
“外面人多。”
“小姐放心,正一这孩子细心,说邀小姐出游,只有小伙伴们知道,拉了勾不许说出去的。你就放心去玩一玩吧。”
松子婆婆点点头,摆了摆手,说:
“去吧。我等一下还要见莫颜。”
山人称纸灯笼为“烛龙”,说来有几分好笑,城里人游车河,山人游龙河。
这里的山上有一种独特的乔木,味近樟树,故防虫,树皮纤维适合做纸,不仅耐用,打湿了不易破,晾干后可重复用,多用于做烛龙罩,名为“烛龙树”。烛龙树中空,最老可长到五十岁左右,不过做纸灯罩的树,最佳树龄大概在十五到二十年之间。每年七月有两个星期可以伐木剥皮。常伴烛龙树生长一种常绿乔木,从树叶萃取的汁液,能使纸张久折不皱,且不易着火,山人取《易经》第63卦:“水在火上,既济。君子以思患而豫防之”,名树为“既济”。山中房屋皆木制,一应木料,均需涂染既济树液,一千多年来山中没有大的火灾,多得既济树庇护之功。
做烛龙的最后一道工序是给纸张上色,也是最考功夫的。简单的用纯色,纯木色的烛龙古朴清雅,别有一番风味;煎煮植物矿物提炼颜色后,将纸张浸泡到染剂中,便可肆意玩转配色的游戏,配色全凭匠人根据多年经验把握,依浸泡时间长短和上色层次差别,花样百出。末了,匠人或题字或画画或图文并茂,如孙悟空七十二变,令人眼花缭乱。烛龙底部有一个金属圈,中间套一个小油灯,若走得太快,或小孩蹦蹦跳跳,油溢出来,虽不至于着火,却会染污灯罩。
山里的女孩过了十五岁,行了“出花园”的准成年礼,就算半个女人了,生活起居所用物事渐渐脱了稚气。拿烛龙来讲,十五岁前的烛龙,多画哪吒、龙女、小猫小狗小马之类的,十五后的烛龙,热门图案就变得女性化起来,十二金钗呀,山人认为有德之花如牡丹百合兰花之类呀,仕女图呀,诸如此类。
吃过“出花园”礼的“四方席”,亲朋好友登门送礼,其中必有一盏新烛龙。山中规定,十五岁以下女子夜行需有亲属看护;十五岁以上之女子不得于夜间独行独宿,需结伴出行,不携烛龙者不得出门,由此可见烛龙对山人的重要性了。山人俭省,七岁时得烛龙,女孩子得一直细致地用到十五岁,男孩子一般到那个年纪,也不游了,待到他有了意中人,每月十七夜,月上柳梢头,人约黄昏后,才购置新烛龙,多为素色,不画图案,最多也只描些硬朗的纹路,也有不拎烛龙的,全依个人喜好。
山夜黑浓,仿佛素描本上用铅笔大肆涂抹出来的,祠堂和庙里的宵明四季长明,在夜里显得分外珍贵。除此之外,只有各家内敛的灯烛光,隐隐约约透出来。木电线杆吝啬地呆立着,撑不开墨墨的山夜,还得邀宵明入画来,人在这一页黑中,点缀珍珠般的光,彩虹般的光。到了十七晚,山人游烛龙,烛火洞天,热闹非凡;烛光熠熠,点亮素净的夜晚,人影绰绰,入于光中,演出交响乐一般庞大的木偶剧。烛龙可谓山人最大胆写意的发明,在这里,为群山染色的,除了花朵,便是烛龙了。
到了端木居,小木门敞开着。正一高声喊道:
“今夜游龙河,叨扰了!”
此情此景,令人想起西方万圣节的传统,孩子们拎着南瓜灯笼,跑到人家门口喊“Trick or Treat”,东西方的孩子相互都料不到吧,地球另一端的同伴们,所玩的游戏规则其实大同小异。
小香抬头看着他哥哥,问:
“哥,已经到了,能不能让我拎一会,就一会会?”
阿亮摸摸小香的头,说:
“给,你要拿稳了。”
小香胖胖的小手紧紧抓住烛龙的竹柄,颇有些紧张地盯着烛火,屏息凝气,挪了几个小细步,发现灯火安然无恙,如释重负地叹了口气,抬头冲我一笑,天真无邪。
“姑姑,黑夜那么黑,我却不害怕。”
“为什么呀?”
“我不害怕,因为我知道,猫醒着呢,烛龙亮着呢!”
烛光中,孩子们宛若天使。难怪西方人说:只要还有小孩降生这个世界,就代表上帝对人类仍怀有希望。拯救世界的不是男人,不是女人,不是成年人,而是童真无邪。若我在,若我的传人在,就能守护这片山,和这片山里的孩子。“衡鹿守在,橡山在”,这个神谕曾让我感到迷惑、惶恐、无奈、愤怒,面对这些孩子,却似乎显示出不一样的定义,代表不一样的责任。
夏娘出现在门口,燕居服上青蓝色的竹枝,在光中妩媚地摇曳。
“等你们多时了。小姐来了,快请进来!”
“打扰了。”
“哪里的话?端木居便是小姐的松居!”
老先生站在茶室外的檐廊下等我们,走近几步,才发现那不是老先生,而是冰大叔!濯濯如春月松,竟有几分老先生温文尔雅的影子。我第一次发现,原来冰大叔与老先生的气场如此相似。
“夏娘,老先生呢?”
“老爷方才有些头赤,先歇下了,嘱咐我备了小姐爱吃的茶水。”
“头痛?要紧吗?需不需要去请平大夫?”
“睡一宿就好,小姐不必担心。”
看夏娘神情安稳,大概是不要紧的,我也便放心了。
“持志叔。”
“你来了。”
冰大叔穿着燕羽灰的燕居服,罗衣领子为黑色,领子上绣几道细致的金线,腰带灰中泛白,不知是洗得白了,还是自然如此。他平日里一身漆黑,跟黑道上的狠角没什么两样。不知是服饰变了,还是烛龙的光将人的性格和线条都柔化了,今夜的冰大叔让人感觉亲切了许多。
“我第一次见小姐穿燕居服,衣裳淡雅,淑女窈窕,可不是么,少爷?”
被夏娘一说,我倒不好意思起来,本来我就不习惯穿山里人的服装,但山人游龙河只穿燕居服,我自然不好特立独行。夜色掩映,还不觉得别扭,现在特地被点出来了,顿时浑身不自在。
冰大叔只看了我一眼,仿佛也有些不好意思,说道:
“月寒山苍,雅淡幽姿,是好看!”
我脸上一热,不自觉低下头来,冰大叔轻喊了一声我的名字,伸出手来,接过我的烛龙,捻小烛火,吹熄了,问:
“冷不冷?”
“走了一路,反而有点热了。”
他怎的在家?山樱花呢?就算不是山樱花,也该有别的花吧?大概老先生不舒服,他便不出门吧。
孩子们将熄了火的烛龙,沿着茶室的墙壁一路停齐整了,由夏娘和刚叔招待着吃果子。
我和冰大叔坐在茶座旁,他冲茶,不出声,我也不知找什么话说。
“城里人不游烛龙的吧?”
“烛龙这一点点光,在城里不顶事,城里的灯太亮了。”
“你的烛龙画的是聂隐娘吧?”
“是,今夜本来想拎过来给老先生看的。我十五岁时,老先生送的。”
“我也是第一次见到画聂隐娘的烛龙,像是筑山轩的手笔。”
“是。记得当时筑山轩主还遣人来问要画成什么样子,我怕他画成仕女图,就详细说了,现在想想真是失礼啊。”
“黑衣女侠立在金色芦苇上,不算失礼。”
“你的烛龙还在吗?”
“在。夏娘收起来了。”
“画了什么?”
“养由基百步穿杨。”
“筑山轩什么手笔?”
“撒放后,白衣弓箭手依旧转注,望着远处林子。”
“箭呢?”
“不见。”
“老筑山轩主真有意思。若我不说,不知他如何绘聂隐娘?”
“这样已经很好了。”
“我的弟弟阿胜,他的烛龙画的是射雕英雄。”
“阿胜也爱射箭吗?”
听冰大叔喊阿胜的名字,觉得有点意外,又说不出哪里不对劲。
“阿胜不会射箭,不过我们两个都爱看武侠小说。以前我们经常一起玩,一起看书。年纪大了,关系反而疏远了,连打电话,语气也客气起来了。我们活在不同的世界里了。”
我怎么把冰大叔当老先生了,絮絮叨叨地说个没完?
“一家人始终是一家人。”
“是吗?”
“嗯。”
冰大叔的眼神竟格外亲切,甚至可以说有几分温暖,大概为了安慰我的缘故,郑重地说:
“这里也有你的家人。”
红炭小炉,铸铁茶壶清亮地响动,壶嘴冒出热气。
这里也有我的家人。
秀大婶、阿信和阿鹤都在我房门口守着。
“小姐可回来了,怎的出去这么久!”
“端木居本来就不近呀。什么事?”
“小姐去端木居了?”
“我在这里,除了端木居,还能常去哪里?”
“见着……老先生了么?少爷呢?”
“哦,老先生有些头痛,先歇了。冰……持志叔在家。”
“那小姐和少爷……”
我伸了伸懒腰,许多年没穿过燕居服,觉着比穿正装还要让人更拘谨三分,现在见到阿信一脸八卦的急切样子,也不觉得束缚了,只想逗她玩。
“说了一会话。怎么了,查户口呢?”
“阿信,休得无礼。你怎的盘问起小姐来了!”
“秀大婶,没事。阿信也只是关心我。”
“小姐,有一件物事让你看!”
“你们就是为了这个?好吧,让我看看是什么了不得的物事。”
“小姐,你也坐下来。”
等我跪坐在方垫上,秀大婶才轻轻拉开我的房门,开一截,停顿一下,开一截,停顿一下,房中渐次透出微光,我忍不住探出头来,本来以为是月光呢,但并不全然是月光,光月相映,那是月光洒在雅服上发出的光,也是雅服自身吐露出朦胧的月光。
世上种种所谓精美绝伦的服饰,我亲见过的,不在少数,但这件雅服,乃是我生平所见最美的衣服了!油桐花开,满室生辉,风吹香动,此身恍如在油桐树下,香染雅服,沁人心脾。
“小姐,你不上前看一看么?”
这一树油桐,轻轻落在黄花梨灵芝纹衣架上,我伸出手,还没碰到花朵,便止住了,怕触碰到这天女羽衣,光便会熄灭,羽衣便会飞向天际,然而真的触摸到了,却仿佛触到真实的花朵,花结实地连着花梗,开在微亮的油桐树枝上,花梗结实地连着枝条,真实而蓬勃地活着,抚摸着它,抚摸着银线的纹理,触到匠人的手和心意,幻缈而真实,因其不真实的美而显得虚幻,因其坦诚的手艺和心意而显得真实,在我的房中,盛开了一个春天,似梦如幻。
“这是小姐参加衡鹿守任贤礼的礼服。”
我从幻花世界一下子跌回到了现实世界,柔韧的枝丫终究挽留不住天女羽衣,羽衣在触到现实世界的那一刻,飞走了。
“这是端木居给小姐送来的贺礼,下午方到的。”
“是嘛。没见着老先生,其他人也没提起。只好等明日再去向老先生道谢了。”
阿信心满意足地叹了口气,轻轻抚摸油桐花朵,表情带点神秘,转头对我说:
“小姐,这是……”
秀大婶有些咳嗽起来。
“秀大婶,你不舒服么?”
“乍暖还寒,最难将息,无事无事。小姐,这件衣服是不是很美?”
“美若天仙。”
阿信掩嘴笑道:
“午后我们见到时,也像小姐刚才那样看得痴了。呀!世间还有这样的雅服!冯姑娘真是巧夺天工呀!”
“小姐,这件衣服是冯姑娘花了半年的时间做出来的。东结绳的茧绸布轻软暖和,经久不敝,乃是最上等的料子,罗衣也是冯姑娘亲手做的。配上云藻社主做的这条织锦腰带,恰到好处呢!这身雅服和小姐相得益彰啊!”
“冯姑娘做的?也是,唯有她有这样的手眼。半年?我不在这,你们怎知我尺寸?”
“小姐和阿鹤的身材不是差不多吗?问过你娘的,阿鹤也帮忙试了。”
阿鹤淡淡地一笑,往前走了两步,拿起腰带细细端详,我看不真切,但她眉间似有一丝落寞。
女人天生对衣服怀有无上的热忱,即使冷静如阿鹤辈,也难以抵挡吧。
“谢谢你,阿鹤。”
“小姐客气了。”
阿信将脸贴近雅服,但却不敢真靠上去,声音还是掩不住十分的激动,说道:
“小姐,你可知油桐花的寄语?”
“什么是寄语?”
“以花言情,以花言志。”
“哦,城里人叫作花语。油桐花语么,我倒不知。”
“山里不比城里,许多话不能明里讲。所以呀,许多时只得鱼雁传情,信笺、头饰、衣裳上的绣花,可皆是媒人。”
“这油桐花的寄语是什么?”
“一见钟情。”
“老先生可真逗!阿信,山里的花语都和情爱有关么?”
阿信歪头想了一想,调皮地一笑:
“我可想不到跟情爱无关的。”
“和世间一样。”
睁开眼,啊,幸好只是一场梦!
纸窗透出熹微的光,拿起枕边的手表一看,才四点半,闭上眼,梦境的碎片在脑中凌乱重现,然而知道只是一个梦而已,便随它去了。
纽约地铁。我在第五十三街站下,从E线转六线,正逢早上八点多上班高峰期,两个悠长的扶手梯上挤满上班族。扶手梯宛如蜀道,宛如天梯,一直往上看不到尽头,向同样灰暗惨淡的天堂缓缓上升。我的旅伴一脸木然,仿佛周围站的不是活生生、有奔头的人,而是杵着一个个偶人,戏未开场,偶人却已破败,散发出令人绝望的萧条和霉味。我把手伸进大衣口袋,口袋里还兜着逼人的寒气,呵气取暖,盼着地铁的人气快一点让我暖起来。无意中瞥了一眼,发现右手上方站了一个极帅气的北欧男人,从黑白灰的背景里跳脱出来,染有鲜明的颜色,头发闪着天堂才有的金色光芒——不属于这里的光芒。他转头往下看时,与我的目光不期而遇,朝我微微一笑,我的脸刷地热了。这时,电梯上的偶人突然活起来,开始逆向下行,北欧男人消失了,我紧抓扶手,侧身紧贴扶手边,好让人鱼群游过。我才松了口气,电梯却开始逆向传动,扶手仿佛泼了油一样,怎么都抓不住了,两道扶手梯卷成两个飓风眼,把我和人群甩进无底黑洞,人群消失了,北欧男不见踪影,只有我不断下坠,十八岁时被井侧然水鬼头打进潭底的那段经历在心中闪现,黑洞中现出一只瘦长的手来,手指极长,指甲淌着鲜红的血,那只手越伸越长,就要碰到我的嘴唇了,我捂着自己的嘴巴,身子却无法动弹,只觉左边肩膀一紧,有人紧紧地抓住我,把我往上一甩,我稳稳当当地落到方才的电梯上,人群依旧麻木地站着,仿佛什么都不曾发生过一样,该当我只是做了一场梦吧,才能这样毫发无损。轻松地跑上电梯,走了几步,便被一个黑人拦住了,他就像电影演的那样,从后裤兜拿出证件,划一个漂亮的圆弧,打开证件又“啪”地合上,我看到他的名字是“端木持志”,却不以为异。黑人便衣要求我出示证件,我把背包翻了个底朝天,东西散落一地,却怎么也找不到护照,刚想辩解,那便衣掏出一副手铐,“咵”地一声把我套牢了,我正想辩解,便衣的脸突然变成了冰大叔的脸。
谢天谢地,只是一场梦!
这个可恶的冰大叔,做梦也不肯放过我!
辗转反侧,怎么也睡不着了。架子上雅服银色的油桐花依然绚烂地开放,这花永不凋谢,永不坠落,感受到老先生沉甸甸的心意,心里更加不安了。过了今日,一切都会像第五十三街疯狂的手扶梯一样转动,超乎最异想天开的梦境。接下来每一天的小格子里,将充斥各种各样的人事——我不得不担当的人事——Fearful!
橡山将兜头兜脸地倾盆而注,我真的要成为衡鹿守了!这个revelation并不能令我的心情好转一些——恰恰相反。
算了,起床吧,出去走走,说不定还能做一场白日梦,碰上北欧男。
松居早已苏醒,佛堂传来紧凑的木鱼声,松子婆婆和长辈们在做早课。我轻轻拉开檐廊的门,天色低沉,看样子要下雨了,转身进屋拿伞,才想起背包被阿信收在隔壁房了。桐木柜里倒有把油纸伞,我撑开伞,看着身上穿着的城里衣服,犹豫了一下:这么早,不会碰见什么人的,不伦不类也无所谓。
天光隐隐,远山云气蒸腾,空气中充满水汽,濡润了脸面,染绿了林木,把天地都晕染得绿萌萌的。山人闻鸟啼,知天已亮,酣睡一宿,如林木舒展,缓缓审视地里的作物。白天里交接人事的谨慎和戒备心,也还没全然地醒来。人和庄稼,带着婴儿般的惺忪,懵懂地看着对方——清晨的山村,像孩童一样天真。
快走到端木居,才意识到我又不知不觉走到这里了。可怜的我的脚呀,熟记的橡山路径只有这么一两个。
不知老先生头痛好了没有?
若端木居还是以前的端木居,这时我早就闯进去,问老先生早安了,但想起早上做的噩梦,依然心有余悸——还是和那个可怕的冰大叔保持距离的好。
抬起头,山上林木掩映处,露出大橡庙的一角,清阳朱明,绿波流淌,斗拱精彩。闭上眼,听空气中润湿的雾气聚成一管毛笔,笔头饱蘸春晖,在天地间洋洋洒洒地书写,好不淋漓酣畅!突然,有一滴雨落入池中,打乱岸上柳树的倒影,我睁开眼,林中某处果然有人正朝我这里观望,虽离得远看不真切,但分明是朝我这里看着的,那人即刻便有所察觉,只见一道黑影一闪而过,树林里朝天冲出一个庞大的黑影,不知是雕还是鹰,掠过树梢,树梢发出哨子般清亮的响声,不到一眨眼工夫,鲲一般的大鸟消失无踪,唯有树梢余响不绝于耳。
我摘下眼镜,揉揉眼,望回那片林子,鲲鸟带起的劲风,余响犹在,眼前的一切仿佛Robert Penn Warren那首Audubon,黑白色彩简洁而动人,和清晨的山野一般,流淌如八卦图。
在雁坵行处默默地站了一会,往前行,路过小柿瀑布和仙女桥,就到一段弯弯曲曲的架空路桥,桥下伏地长着一片鱼腥草。这片草药是村中孩子的天敌,橡村没有哪个小孩听到鱼腥草不恨得牙痒痒的。公平一点来说,鱼腥草绝对算不上最难闻的中药,可是,谁爱喝药啊?孩子们自然连带讨厌当药茶喝的鱼腥草水,最怕被妈妈盘问怎么声音有点哑,喉咙痛不痛;撒谎无效,因为天底下所有母亲都有一对在成为母亲时即自然生成的火眼金睛,可以一眼看穿自己孩子的谎话。村人相信参神步道的鱼腥草得仙人加持,最为灵验,几百年来深受橡村妈妈和其他村妈妈的喜爱,而妈妈们总能在百忙之中瞅空到这里摘些臭腥草回家煲百草茶喝。
我和外公一起经过时,问过外公:
“臭腥草哪里都能长,算不上不是什么珍稀植物,为什么要费这么大功夫架桥保护它们呢?”
“美幸在学校一定很用功,知道珍稀植物了。这个嘛,臭腥草应该不算。”
不管我做什么,外公总是夸我;我爷爷刚好相反,不管我努力做对了什么,他绝不夸我。
“那为什么要架桥呢?”
“珍不珍稀,只有人区别,山不会区别。”
我想了一会,问:
“所以我和阿胜进山,山也不会区别,只有我爷爷才区别,对不对?”
外公哈哈大笑,轻轻拍拍我的头,说:
“孺子可教也!美幸和阿胜,在山神眼里,都是一样的;在外公这里,也是一样的。”
那一刻,我对我爷爷有的没的怨气消失殆尽了。我不能够阻止别人区别地对待我,或者区别地优待我,世上一定还有别的像外公那样的人,不会因为我是女人而歧视我,不会因为我是衡鹿守而崇拜我。在外公看来,我每一天都在努力,都在进步,虽然有许多缺点,也有许多的优点,是一个可爱的人,如此而已,如此已足矣。
下雨了。雨刷地刮过山峰和树木,雨刷满满地蘸透春天的湿润,把山林涂抹成一块奇幻的绿锦缎,嫩绿的经雨水一点化,成了成熟的绿,而成熟的绿则剎那间圆熟,挂成山岗上沉甸甸的绿果子。石头台阶被雨染深了颜色,两边的树干也变深沉了。雨雾升起,满山皆绿,我也成了一个湿嗒嗒的rain woman了。
山中一雨,气温陡降,我打了几个冷战。哎,本来应该赖在**不出门的。顾佑树,你从此要记住了,只有和冰大叔有牵扯的,哪怕只是一个倒霉的梦境,也要慎重。想想看,连梦境都能追随我到现实生活,何况现实生活本身呢?松子婆婆说得对,不是冤家不聚头。
只是已走到这个地步,总不能不上大橡庙吧?好歹我也是个衡鹿守,该去看看了。
雨一点也没变小的意思,我的裤子下半截早就湿透了,但越走心情却越发轻松,此时正宜高歌一曲,横竖山中无人,唯有神明听得见,但愿外公和父亲也能听见吧。
“我到橡山了。我回橡山了。”
想这么跟他们说的。
“不要问我从哪里来,
我的故乡在远方。
为什么流浪,
流浪远方,
流浪?
为了天空飞翔的小鸟,
为了山间清流的小溪,
为了广阔的草原,
流浪远方,流浪。
还有还有,
为了梦中的橄榄树,橄榄树,
不要问我从哪里来,
我的故乡在远方。
为什么流浪
为什么流浪远方
为了我梦中的橄榄树。”
山门前最后一个弯道两旁立着橡叶宵明,东边宵明外有一块空地,空地上蜿蜒铺一条石板小路,小路通向洗。这个洗乃是一个浑然天成的石钵,为七色彩石,不见缝隙,终年有泉水自然渗出,若十几日甚或几个月不用其中的水,也不见满溢,橡人称之为“龙泉”,如龙吐珠,绵绵不绝。舀一勺水洗手,又打了两个冷战,听水从指间流下,和着雨声。漱口,水极清凉,极甘甜,说不出来什么味,比我之前在外世间尝试过的各式泉水,更胜一筹。虽然冷得不打一处来,但心情舒展,缓缓透了一口气,放下万斤重担,大概人都应该回到自己应该回到的位置吧,落叶归根,应该就是这种感觉吧。
我这片树叶,没到三十岁就落了,是幸还是不幸呢?
进山门,入钟亭,敲钟三声,向神明报到:
“大橡神,您的衡鹿守遵守约定回来了。您好吗?”
出钟亭,侧头听末两声钟遥遥相递,**漾开来,推排开来,如无形的雨刷拂过无边林木,远远地走了,走得越来越远了,这么听着,心便觉得安稳。山中钟鼓,自我打小听起,宛如某样迷失的物事,在钟鼓声响起时,落入某个恰如其分的卯榫中,当下心安。
往上看,台阶上居然坐了一个人,虽坐着,这人也显高,白色燕居服已湿透了。
白色……那么,刚才林子里一晃而过的,就不是他了。山中带灵兽随伺的,除了结界师无他。既为结界师,便能知是我,既知是我,何以不现身呢?这个疑问也只是一闪而过,我没来得及细想,看眼前人神情忧郁,怕是伤得不轻。
六眼相对的那一剎那,他眼中忽然一亮,我不做理睬。我回山不过几天工夫,山人未必能即刻认出我来,这样最好,可以少些啰嗦。我跑上前一看,他左脚的鞋子脱在一旁,脚踝肿得老高。他见到我,挣扎着站起来,大概伤处极痛,他紧皱剑眉,勉强一笑,我伸手扶他,险些被他带倒跌到石阶上去,好不狼狈!
“蛇伤还是扭伤?”
他犹豫了一下,有点不情愿地答道:
“扭伤了。”
听他语气,分明恨不得被蛇咬伤了好。人都成这样了,还忙着甩酷,仿佛男人都得行走如风,扭伤脚那样的蠢笨事,只有女人才做得出来。山里这些爷们比城里那些更可怜,更无可救药,把当个男人看作件了不得的事,还对女人不怀好意,要把天底下所有扭伤脚的份儿,都让女人承受。
我管不了那么多,只要不是蛇伤,得让我凑到他脚脖子上舍命吸蛇毒,其他都好说。
我把伞递给他,他摇了摇头,道:
“多谢姑娘,不必了,姑娘身子要紧,再说,我也已经淋湿了。”
“我的大衣防水;你打着伞,好一点。”
“姑娘身子要紧,我无妨!无妨!”
见他说得认真,真有绅士风度,我也不和他磨嘴皮子,把伞往他肩上一搁,正要转身,他收了伞,递给我,我“啪”地用力撑开伞,递到他跟前。
“你以为姑奶奶我吃饱了撑着,跟你玩淋雨吗?”
当然,这只是我心里冒出来的一句话而已,没真的说出来,只是狠狠地瞪了他一眼,顺便把心意捎进去了而已,无妨大叔终于乖乖地接了。
下到醒狮亭,依亭中击鼓的说明,击鼓两下,待声绝,将鼓东朱红柱上贴着的警示念了一遍,红纸上欧体楷书:“虽生死关头,不可自乱阵脚,宜收摄心神,徐徐敲击,否则欲速则不达矣。”念完,再打一下鼓,信号传毕。
此一面牛皮大鼓声可传百里,到此,山下必已有人知觉了。鼓二间一,至七遍歇,则山人必知这里有人扭伤。鼓点搭配不同,大概将山中所能遇到的紧急情况囊括其中,都可以以鼓传递求援。这里的三岁小孩,也能听声辨识,因性命攸关,不可儿戏。
我解下围巾,到龙泉洗里蘸满水,敷在无妨大叔的脚踝上。
“姑娘解叶某困厄,叶某感激不尽!”
“不必客气。”
我站在他旁边,替他打伞,站定才发现自己身上已经湿透了,山风夹雨打来,忍不住打了几个冷战。不知这人在这里多久了?看他除了脚伤动不了,似乎也没什么不适。方才没来得及细看,这时才发现无妨大叔长得一表人才,像他这般英俊的男子,我生平还是第一次遇见。他的脸部线条不像冰大叔那样分明,眼睛大而有神,鼻子高挺,虽只看了他一眼,心里就有点紧张起来。书上所谓“玉树临风”,原来是这么一回事。以前我所能想见的,无非是一棵蓬莱世界才有的玉树,在风里摇曳。我曾说给若希和老小鹰听,被他们大大耻笑了一通。有时一起看电影或电视剧,总有人想起来,故作神秘地指着男主角对我说:“玉树临风哦。”老鹰最可恶,有时还要扭扭身子,做迎风招展状。
无妨大叔和冰大叔不一样。冰大叔这个人吧,不会让你联想到“英俊”两个字,“玉树临风”就更不可能了。不过那个臭酱大叔勉强算得上帅气吧,等等,算不上帅气吧,只能说长得还算过得去吧。
“敝人清源堂叶天一。早听闻松居少主回归本山,想必就是姑娘了。”
他怎么猜到是我?我无意识地摸了摸湿头发,也对,这山中短发又戴眼镜的女人,除了我,还能有谁?我回来有些时候,若清源堂连这个也不知道,还算哪门子的第一大堂口?
“惭愧。”
“方才听姑娘唱歌,便觉不同凡响。”
这……从此引以为训:不能在山里随便想唱就唱,隔树有耳。
我盯着石阶自嘲道:
“是不同凡响——恐怕是不同凡响的难听。”
“少主过谦了!听少主歌声,便知乃是由心而发,浑如璞玉,唯此方显珍贵!”
“实在惭愧!少主客气,喊我阿树就可以了。”
“不能只我老实不客气,我年长于你,辈分却一致,若阿树不嫌弃,便喊我一声大哥吧。”
论辈分堂口,的确应当如此,但突然要我喊叶天一“天一大哥”,有些为难本姑娘了,我向来不惯这么喊人的。韩剧里左一个oba右一个oba,电视剧里现实生活里老大不小的女人嗲声嗲气喊“哥哥”,称“人家”什么的,我都没能扛住。我之所以没能喜欢上《红楼梦》,也是“哥哥”“妹妹”们的错。
我记起今早做的梦,心中有种难以言喻的复杂感觉。梦中的北欧男确如清源天一般玉树临风的,但他与我的机缘,不过四目相接的剎那,便被黑洞吞没,从此再无交集。似梦似幻,似真似幻,不知我们在现实之中,机缘如何?难不成冰大叔还真的带一副手铐把我铐住?
顾佑树,你可真神婆,做个梦还当真。
“你是怎么扭伤的?”
“方才下山,见草中隐约有只绿尾狐,正想看仔细些,不觉石阶苔滑,结果弄得如此狼狈,让阿树笑话了。我狼狈倒不要紧,只是害你受累,我心中很是过意不去!”
绿尾狐?大橡神的狐使者中,不曾听有一头绿尾的。清源男人一向惯习武,再怎么不济,也不至于打个滑就能扭伤脚的,这事颇为蹊跷,莫非中了幻术?
“不打紧。冷吧?”
“我在山里惯了,淋场雨不算什么,只是阿树你……”
“我……还好……”
才刚说完,忍不住又连打了几个冷战,止不住开始打哆嗦了。
城里人,你就不能争气点吗!
“孟夫子尚讲,嫂溺援之以手。请恕叶某失礼!”
我还没反应过来,叶天一就握住了我的左手,我吓了一跳,第一反应就是想甩开他的手,却被他紧紧握住,动弹不得。
“你……你这是……”
“我知如此对衡鹿守甚是不敬,只是此时别无他法。阿树,我没别的意思,这样或许能让你觉得暖些。清源内功心法,我粗浅学到了些,输些真气为你保暖,倒也难不倒你叶大哥。阿树可信大哥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