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弘扬德治是国家治理之魂_三、德治建设的重点和途径

三、德治建设的重点和途径

“国无德不兴,人无德不立。”社会生活的本质是实践,人们的社会实践又总是在一定的社会意识的支配下进行的。一个国家、一个社会,没有共同的理想信念,没有良好的道德规范,是无法实现良性运行的。国家的治理,社会的和谐,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全体社会成员是否具有思想道德素质,因此,有了以德治国的方略,还要进行德治建设。在中国进行德治建设主要包括两个重点:一要以德教育公职人员;二要以德教育人民群众。

首先,要以德教育公职人员。以德治国的思想和实践能否得到落实,起关键作用的是公职人员(包括各级党政机关的党的干部、政府公务员等),解决以德治党、以德治政、以德治官的大问题。只有当公职人员能够以德履职、以德行政,才能实现以德治国的目标。在这一点上,中国古代的政治实践特别强调当政者的道德修养是有着积极意义的。只有当政者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凡事能够以身作则,其言行堪作社会的楷模,才能把国家治理好。如果当政者腐败不堪,暴虐无道,即使有着再好的法律制度,再健全的权力制约机制,在当时也无法起到对当政者的约束作用。从这个意义上说,以德治国的问题,实际上主要是一个以德履职、以德行政的问题。

公职人员的思想道德状况,对于以德履职、以德行政有着至关重要的意义。因为公职人员的道德状况对于公务处理、行政效能有着决定性的影响,正如隋代的王通所说:“不能仁,则智息矣。”只有有了良好的道德品性,智慧才能发挥作用,没有道德必然目光短浅,智力得不到发挥。小聪明,不注意修德的人,必然事事无成。“事者取诸仁义而有谋乎”,所以,首先需要教育公职人员如何为官、如何办事。在这方面,中国历史积淀下许许多多为官的忠告,概括起来应该主要体现为清廉、勤政、务实、高效这四种品德。其中,清廉是第一位的,是为官的基本准则。特别是在当今,清廉之德显得更加重要,这也是以德履职、以德行政的核心问题。对于行政人员来说,能否做到清廉,是衡量他能否做到以德行政的根本标准。如果公职人员不能自觉地拒绝腐败,不能做到清廉,不仅不可能以德履职、以德行政,而且触犯法律也是在所难免的事情。没有清廉,也就谈不上勤政、务实、高效。所以,以德治国必须以德治政、从严治政。各级党政机关一定要清廉、勤政、务实、高效,并把清廉放在第一位。各级党政机关和公职人员的根本职责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廉洁从政是最起码的要求。各级党政机关和每个公职人员,都要做到清正廉洁,恪尽职守,不辜负人民的殷切期望。

公职人员的思想道德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首先,要突出制度道德教育的内容,即在政治体制和行政体制改革的过程中,在制度设计、体制转型和政府再造的过程中,要充分体现出道德的因素,使制度和体制包含着道德化的内容和为行政人员的道德意识的成长提供充分的空间。其次,要加强公职人员的道德素质培养和督察,在公职人员的选拔、使用、晋

升等各个环节上都引进道德评价的手段,建立起一整套道德评价体系,以求通过几年的努力,使公职人员的总体道德素质实现全面的提升。

公职人员的思想道德建设还要基于作为公职人员的道德伦理具有他律性和自律性相统一的特点,从两个方面着手教育。所谓他律性,就是以德履职、以德行政的道德伦理是对公职人员的必要约束,不可或缺。从这样的他律性特点分析,需要加强以德履职、以德行政的道德伦理的监督机制建设。这几年查处的大量公职人员违纪违法案件,绝大多数是群众举报或者其他案件牵带出来而获得线索的,这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道德伦理对公职人员约束的软弱乏力,越是高级公职人员就越缺乏这样的他律约束。应加大对公职人员的道德伦理监督约束力度,特别要加强主动监督约束,做到公职人员的权力行使到哪里,道德伦理监督约束就延伸到哪里。所谓自律性,就是需要加强以德履职、以德行政的道德伦理的养成机制建设。概括地说,就是要加强公职人员的道德伦理的教育与修养。行政伦理学的研究表明,行政道德伦理的养成大体要经过三个阶段:一是以履行公职义务为核心的道德他律时期;二是以履行公职责任心为核心的道德自律时期;三是将公职理想、行政态度、行政义务、行政责任心、行政纪律、行政技能、行政荣誉、行政作风等融为一体,将他律与自律有机统一起来的公职行政人格形成与完善时期。人格的力量很重要,各级领导干部要努力把真理的力量和人格的力量统一起来。这是每一位国家公职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道德修养的目标。

其次,要以德教育人民群众。人民群众就是国家和社会的公民,以德治国要教育人民群众,就必须加强公民道德建设。良好的公民道德是建设法治社会的重要基础和前提。要提高公民的道德素质,就要深入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公民道德建设是实施以德治国的最广泛的社会道德基础。在实施以德治国教育人民群众的过程中,公民道德建设的基本任务是:坚持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建设,引导广大公民树立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同理想和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以德治国应当在全社会认真提倡社会主义、共产主义思想道德,同时,要把先进性要求同广泛性要求结合起来,鼓励一切有利于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的思想道德,一切有利于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社会进步的思想道德,一切有利于追求真善美、抵制假恶丑、弘扬正气的思想道德,一切有利于履行公民权利与义务、用诚实劳动争取美好生活的思想道德,团结和引导亿万人民积极向上,不断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水平。

公民道德建设有两个重点:一是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内容,即“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这24字的内涵精神转化为人们的自觉追求,积极探索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社会思潮的有效途径,增强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吸引力和凝聚力

,以融入国民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的全过程,融入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的各个领域,使之成为全民族奋发向上的精神力量和团结和睦的精神纽带。要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以集体主义为原则,以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为基本要求,以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为内容,以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为基本道德规范,在全社会形成团结互助、平等友爱、共同前进的人际关系。通过宣传教育,把广大公民培养成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人。

二是弘扬中华传统美德。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历来主张,要治理好国家,必须教导民众,化育民众。要发挥好中华传统美德的教化作用,就要深入挖掘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思想精华和道德精髓,弘扬中华自强自主自立精神,强化善恶、是非观念和规矩意识,倡导契约规则,遵守公序良俗,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和家庭责任。要利用重大纪念日、民族传统节日等契机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发挥新闻媒体、公益广告、文艺作品的教育功能。完善市民公约、乡规民约等行为准则,使社会主义道德更加深入人心,为推进法治建设培育丰厚的道德土壤。

德治建设工程要作为一项基础性工程来抓,采取切实有效的途径,抓出成效来。首先,要以基层群众自治和社区建设为重点,积极推进德治建设工程和实践活动。基层和社区是人民群众的主要活动场所。要把德治建设工程纳入社区发展规划,充分发挥社区的集聚功能、自治功能、服务功能,使之成为思想道德教育和培养的重要载体。要在建立基层群众自治机制、扩大基层群众自治范围、完善民主治理制度的过程中,在把城乡社区建设成为治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的过程中,融入德治教育的内容,培育公民的思想道德意识,提升公民的思想道德素质。

其次,要以青少年群体为主要对象,着重抓好他们的思想道德教育。青少年时期是思想道德养成的重要时期。《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校德育工作的若干意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和《中国普通高等学校德育大纲》等都提出,要深入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和中华民族精神教育,大力加强公民道德教育,切实改进学校德育工作,积极营造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良好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最后,要以整个社会为平台,动员和整合全社会力量进行全方位的思想道德教育。思想道德的教育和培养,离不开社会大环境。要健全公民利益表达机制,完善政务公开制度、社情民意反映制度、重大事项社会公示制度、社会听证制度及新闻发布会制度等民主制度,增强公民的民主意识,扩大公民有序的社会参与的广度和深度。要在党的领导下,健康、有序地发展公益性民间组织,发挥社会组织在思想道德教育和培养方面的积极作用。广泛开展学习型个人、学习型家庭、学习型组织、学习型城市及学习型社会创建活动。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