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基层党组织书记联系服务群众的机制_一、健全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

第六章

基层党组织书记联系服务群众的机制

要论摘编

没有坚定的制度自信就不可能有全面深化改革的勇气,同样,离开不断改革,制度自信也不可能彻底、不可能久远。我们全面深化改革,是要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好;我们说坚定制度自信,不是要固步自封,而是要不断革除体制机制弊端,让我们的制度成熟而持久。

——习近平:《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的讲话》, 《人民日报》2014年2月18日

制度一经形成,就要严格遵守,坚持制度面前人人平等、执行制度没有例外,坚决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各种行为,使制度真正成为党员、干部联系和服务群众的硬约束,使贯彻党的群众路线真正成为党员、干部的自觉行动。

——习近平:《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群众路线网 2013年7月26日

要紧密结合干部工作实际,认真总结,深入研究,不断改进,努力形成系统完备、科学规范、有效管用、简便易行的制度机制。

——习近平:《在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人民日报》2013年6月30日

群众工作作为贯穿党和国家工作各领域各方面的经常性工作,必须要有良好的体制机制来保障群众工作的正常开展和运行。党的十八大提出,要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建立健全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完善信访制度,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的工作体系,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渠道。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也指出,建立畅通有序的诉求表达、心理干预、矛盾调处、权益保障机制,使群众问题能反映、矛盾能化解、权益有保障。做好新形势

下的群众工作,必须建立健全制度、认真执行制度,健全相关体制机制,使群众工作的运行更加规范化、制度化,不断提高群众工作科学化水平。基层党组织书记作为党的基层干部,要围绕建立健全这些机制开展工作,并在联系服务群众的工作中充分利用这些机制。

一、健全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

建立健全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是党的性质的必然要求。马克思主义是关于无产阶级解放的学说,马克思主义政党的一切理论和奋斗都应致力于实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因此党和政府始终要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作为首要的问题去看待、去解决。

建立健全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是加强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的重要内容。近年来,出现了一些值得警惕的新情况。一方面,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矛盾与问题,不仅呈现出数量明显增加的状况,解决的复杂性也更为突出。另一方面,一些地方在维护群众权益方面还存在着不少问题,比如有的官僚主义严重,制定和出台的政策、措施与群众的实际利益相抵触,有的不依法办事,有的工作作风粗暴、服务意识欠缺、办事效率低下,等等。这些问题和现象,与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严重不符,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形象。造成这些问题的根本原因,是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不健全。

建立健全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是全面深化改革、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紧迫任务。进入新世纪以来,随着改革的不断推进和深入,我国的经济、政治、文化等领域都发生了深刻变革,出现了经济成分和经济利益格局多样化、社会生活多样化、社会组织形式多样化、就业岗位和就业形式多样化。这就使得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既有机遇,又有挑战;既注入了发展的生机和活力,也带来了各种利益关系调整

的复杂化。近年来一些地方由于利益调节不到位,群体性事件呈上升趋势,就是最重要的体现。这就需要我们加紧建立健全维护群众权益的各种机制,更有效地维护群众的权益,这个任务是十分紧迫的。

健全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必须要强调党和政府的主导作用。因为以党和政府为主导建立健全维护群众权益机制,一是能够在错综复杂的利益关系和得失比较中,更有效地实现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局部利益和全局利益、具体利益和根本利益的有机结合;二是能够在决策、执行、监督和反馈等环节中,站在社会公共利益和最大多数群众合法权益的立场,公正、有效地维护人民群众的权益,探求和完善从根本上清除侵害群众权益现象的长久之计,使维权要求与维权实绩的统一获得机制性保障,并产生明显的社会效应;三是能够发挥党和政府在工会、共青团、妇联等各方面组织、团体联系和服务群众中的作用,引导群众依法合理表达诉求,使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实践纳入良性运行的轨道。然而,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在日益复杂的形势下,如果党和政府的主导作用发挥不好,群众合法的维权愿望和行为很容易走偏,会造成严重后果甚至不堪设想。比如,近年来通过网络推手、短信群发,以“意见领袖”“民意代表”等形式歪曲真相、混淆视听,最终造成民众聚集、群体上访、聚众对抗和矛盾激化的情形,大都发生于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或者缺乏或者不健全的背景下。这些情况表明,建立健全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刻不容缓。因此,一方面要通过党和政府在维护群众权益机制建设中的主导作用,使各社会阶层、群体间的利益关系得到协调和规范,防范具有破坏性的利益表达方式和行为;另一方面要不断探索党和政府发挥主导作用的有效形式和途径,增强忧患意识,使得党和政府能够正确发挥其在维护群众权益中的作用。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