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基层党组织书记联系服务群众的机制_二、建立通畅有序的诉求表达机制

二、建立通畅有序的诉求表达机制

党中央高度重视群众诉求的表达渠道的建设,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明确指出要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都加以强调。随着经济社会的迅速发展,作为诉求表达主体,人民群众的主体意识和权利意识不断增强,政治表达和政治参与的要求逐步提高,从而具备了理性的、合法的表达自己利益诉求的能力。不同的社会阶层、社会利益群体、社会成员,都有各不相同的利益和利益诉求。引导社会以理性、合法的形式表达利益诉求,预防和及时化解社会矛盾,凝聚人心、培植良好的社会普遍意识氛围,以形成思想共识,党和政府就必须落实人民群众的决策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这就需要党和政府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诉求表达机制为各利益主体提供充分的表达利益诉求的平台,从而使各个利益主体的利益诉求能够通过正当的、规范的渠道进入公共决策过程中,供决策者参考和借鉴。

当前,建立通畅有序的诉求表达机制要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第一,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渠道。一是要健全公开透明的诉求表达和办理方式。完善民生热线、视频接访、绿色邮政、信访代理等做法,更加重视群众来信尤其是初次来信办理,引导群众更多以书信、电话、传真、视频、电子邮件等形式表达诉求,树立通过上述形式也能有效解决问题的导向。实行网上受理信访制度,大力推行阳光信访,全面推进信访信息化建

设,建立网下办理、网上流转的群众信访事项办理程序,实现办理过程和结果可查询、可跟踪、可督办、可评价,增强透明度和公正性;逐步推行信访事项办理群众满意度评价,把办理工作置于群众监督之下,提高信访公信力。二是要完善联合接访运行方式。按照一站式接待、一条龙办理、一揽子解决的要求,实行联合接访,减少群众信访成本,提高工作效率。三是要引导群众依法逐级反映诉求。严格落实 “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健全依法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机制,进一步强化属地责任,积极引导群众以理性合法方式逐级表达诉求,不支持、不受理越级上访。四是要充分发挥法定诉求表达渠道作用。严格实行诉讼与信访分离,把涉法涉诉信访纳入法治轨道解决,建立涉法涉诉信访依法终结制度。完善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行政机关信访事项受理办理制度,落实便民利民措施,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热情服务。完善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诉求表达方式,使合理合法诉求通过法律程序得到解决。另外,就是要突出领导干部接访下访重点。把领导干部接访下访作为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的一项重要制度,与下基层调查研究、深入联系点、扶贫帮困等结合起来,提高工作实效性。

第二,搭建多种形式的沟通平台。沟通是化解社会矛盾的重要手段之一,也是社会和谐的重要基础。当前,我国改革发展已进入关键时期

,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既带来巨大社会活力,也凸显各种各样的矛盾和问题。这就要求我们在工作中必须重视沟通、善于沟通,通过沟通求同存异,通过沟通达到和谐。搭建沟通平台可以采取多种形式,如面对面交流、信访接待、媒体对话、举行听证会等等,对那些群众要求解决的切身利益问题,凡是应该解决又可能解决的应及时予以解决,限于条件一时解决不了的应把真实情况告诉群众、求得群众谅解,以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不断促进社会和谐。

第三,把群众利益诉求纳入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轨道。一方面,加紧建设对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大作用的制度,保障人民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的权利和利益,引导公民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从各个层次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保障人民依法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深化政务公开,依法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扩大基层民主,完善厂务公开、村务公开等办事公开制度,完善基层民主管理制度,发挥社会自治功能,保证人民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坚持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尊重和保障人权。另一方面,健全和完善党政领导干部和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系群众制度以及信访工作责任制、信访信息系统等,切实保障社情民意渠道的畅通。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