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道德品行之魂:核心价值观_一、追求富强、民主、文明、和谐

第六章

道德品行之魂:核心价值观

核心价值观,特指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内核,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高度凝练和集中表达,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根本性质和基本特征,反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统领着党员干部的思想和行为,是党员干部道德品行之魂。培育党员干部道德品行,必须大力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一、追求富强、民主、文明、和谐

在党的十八大提出的24字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富强、民主、文明、和谐”位居最高层次,起着龙头地位,是我们党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宏伟目标,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价值追求。

第一,富强,即民富国强。富强之所以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内容之一,正在于它是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重要目标之一,是社会主义国家及其公民利益得以实现的基本保证,是国家和民族发展的物质基础。

实现国家富强,需要树立富强中国观。实现富强的主体是人民,实现富强的最终目的是增进人民幸福。倡导富强,实质上就是倡导民富国强。人民是实现国家富强的主体力量,也是国家富强的受益者。实现人民幸福是社会主义最高价值原则,增进人民福祉是社会主义建设、改革、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幸福是多方面的,不仅仅限于富裕,但一定程度的物质丰裕是国民幸福的基本前提。国家是人们生存于其中的最重要社会形式,国家富强和人民幸福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是互为条件的。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国家、集体和个人的根本利益是一致的。我们通常说“国”与“家”不可分,就是基于这个道理。历史和现实告诉我们,国家的贫弱会给人民带来困苦或灾难,而国家的富强是为民造福的重要前提。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创造越来越多的物质财富,建设高度发展的物质文明,是社会主义国家的首要任务。民富而国强,才是国家的真正富强。人民富足,是一国存在的终极意义;国家强盛,是人民生活的重要保障。所以“民富”和“国强”,是相互成就、互为表里的一对概念。

实现国家富强,需要正视富强中国论。近年来,随着我国发展脚步加快和实力增强,西方社会关于我国发展前景的两种论调也在滋长:一曰“中国威胁论”,二曰“中国崩溃论”。其实,详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核心价值取向,细考中华民族的文化传统、现实状况和发展愿景,就会发现这两种论调虽则异名、实为同出,皆源于对当代中国的错判。拂去误解、偏见等交织的雾障,澄清有意无意酿成的错判,则“富强中国论”更为公允、更合事实。110多年前,站在两个世纪的交接点上,一代维新领袖梁启超写下了汪洋恣肆、脍炙人口的雄文——《少年中国说》。他说,所谓“国”者,即“有土地,有人民,以居于其土地之人民,而治其所居之土地之事,自制法律而自守之;有主权,有服从,人人皆主权者,人人皆服从者”。一言以蔽之,即独立自主、民主法治的现代民族国家——梁任公称之为“完全成立之国”或“壮年国”。筚路蓝缕,创业艰难。“少年中国”经过新中国成立后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接力探索的伟大实践,我国综合国力极大提升,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当代中国已经摆脱了“少年期”的稚嫩与单薄,变得日益强壮、成熟和自信,中华民族与伟大复兴的距离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贴近。“富强中国”已不仅是一种共同理想,而且成为“站在海岸遥望海中已经看得见桅杆尖头了的一只航船”、“立于高山之巅远看东方已见光芒四射喷薄欲出的一轮朝日”。

实现国家富强,需要实现富强中国梦。人无梦则无望,国无梦则不强。历史的教训告诉我们,国家的富强是人民安居乐业的前提和保障,所以中国梦必须把“国家富强”放在第一位。国家富强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心任务。中国只有成为强国,才有实力和底气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这就需要把握世界主题,保持战略定力,始终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构筑世界一流的硬实力和软实力。要提升国际政治地位,在参与全球事务中大有作为;加快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提高打赢信息化条件下局部战争的能力;以全球视野扩大“中国创造”,提高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能力;建设海洋强国,发展海洋经济,保护海洋生态环境,坚决维护国家海洋权益;建设文化强国,实现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不断提高中华文化的国际影响力;建设人才强国,实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广纳天下英才。

第二,民主,即人民民主。民主就是在一定的阶级范围内,按照平等和少数服从多数原则来共同管理国家事务的国家制度。作为国家政治制度的民主政治,是具体的、历史的、变化的,从来就没有抽象的、超阶级的、超历史的、永恒的、普世的民主政治。

民主是具体的。所谓民主是具体的,就是说民主是一个特殊的、具体的客观社会存在,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美式资产阶级民主政治、英式资产阶级民主政治等,没有离开具体民主而单独存在的抽象的、普世的民主。民主,作为政治制度的民主政治,作为观念形态的民主思想,作为从

属于民主政治制度的具体形式、程序和规则,都是一定历史时代、一定特殊国情、一定具体条件的产物,它是历史地形成的,有一个生成、完善的过程,是与某一具体国家、具体政党、具体阶级、具体人群相伴随的。每一种具体的民主政治、民主思想、民主形式、程序和规则,都具有其内在的、与其他民主相比较而共同具有的属性。民主是有其共性、一般性和普遍性的,但现实生活中并没有离开具体民主而单独存在的抽象的、超历史、超时空、普世的民主,这就是民主的个性与共性、特殊与一般、个别与普遍的辩证关系问题,我们可以统称之为民主特殊与民主一般。民主特殊,就是指现实生活中存在的个别的、具体的、历史的民主,如中国共产党的党内民主、西方资产阶级的政党民主等;民主一般,就是指寓于民主特殊之中的民主的共同属性。民主一般只是存在于民主特殊之中,是具体民主相比较而体现出来的共同的属性,是具体民主的一般表现。从哲学认识论上来讲,民主特殊与民主一般就是“个性”与“共性”、“特殊”与“一般”、“个别”与“普遍”的关系问题。所谓民主政治、民主思想、民主规则,都存在于具体的国家、具体的阶级、具体的政党、具体的人群乃至具体的个人之中,离开具体的国家、具体的阶级、具体的政党、具体的人群、具体的个人的所谓民主一般是不单独存在的。这就好比离开活生生的具体的个人的所谓灵魂是根本不存在的一样。

民主是历史的。所谓历史的,就是说民主是一定历史条件下的产物,是随着时代的发展、历史的变迁、实践的推移而不断变化发展的,民主表现为一个历史过程,没有永恒的、固定的、不变的、绝对的民主。如果离开具体的历史条件、时空环境、发展过程,而把某一历史阶段的民主制度作为适用于一切历史阶段的民主,把某一国家的民主制度作为适用一切国家的民主,是不现实的。普遍适用于一切历史时代、一切国度、一切阶级、一切政党、一切群众的民主制度是不存在的。“橘生淮南则为橘,生于淮北则为枳”,离开了具体土壤、具体的环境、具体的条件、具体的过程,橘就不是橘,而为枳了。美式民主是根据美国国情、美国资本主义发展需要和美国资产阶级要求,以及美国人民可接受程度,在美国民族解放和独立战争以来所逐步形成的以两党议会制为特点的民主,不要说它与社会主义国家的民主不同,就连与同是资本主义的英式民主也不同。英式民主是君主立宪式民主政治,是英国资产阶级不彻底革命的妥协的历史产物。英式民主政治与美式民主政治同样是资产阶级民主,但由于历史条件不同,它们也是不尽相同的。当然,无论美式民主与英式民主,它们都具有资本主义民主政治的共性。所以,把某一特定条件下的民主说成是完全绝对的东西,是一成不变的永恒的东西,适用于一切,是不现实的。任何特定条件下的民主都有其产生和存在的必然性,同时也有其历史条件的局限性和需要在新的历史实践中不断加以完善的必要性。

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民主的本质要求。社会主义民主是在本质上完全不同于资本主义民主的最广泛的人民民主。资产阶级创造了人类历史上不同于封建专制的,优于历史上其他阶级政体形式的资产阶级民主。该民主的特点是结束了人类社会历史上封建专制统治,带有鲜明的反对封建专制的特性;适应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对资本主义经济社会发展起到了促进作用;相对奴隶社会、封建社会等以往阶级社会形态来说,赋予社会各阶级、各阶层以较多的自由、平等、人权,如承认每一位公民的选举权与被选举权,但这只是在资产阶级所容许的范围和限度内;形成了与其民主政治相适应的资产阶级民主思想、民主理论,以及一整套比人类历史上以往任何民主政治都要成熟的民主形式、程序、规则,为今后更先进、更合理、更高级的社会主义民主思想、理论、形式、程序、规则提供了前提和资以借鉴的经验……这些都是资本主义民主的长处。然而,任何历史阶段的民主、任何剥削阶级的民主,都有其历史的和剥削阶级的局限性。利益起决定性作用。任何时代的剥削阶级都是少数人,该剥削阶级所创造的民主必然首先服从于并服务于该少数阶级的利益,是少数阶级的民主,这是毋庸置疑的铁定事实。当然,在满足、维护资产阶级少数人利益的同时,为了保证该阶级少数人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也会兼顾其他阶级、阶层的利益需求,相比它之前的剥削阶级来说,会给予其他阶级、阶层以较多宽限和较为广泛的民主。

第三,文明,即社会文明。文明与文化是紧密相连但有区别的概念。文化具有以文德化育之意,是教化的意思。而文明则是指国家的所有财富,等同于国家这个文明体本身。同时,文明更侧重于指称社会的进步状态,是国家发展的灵魂,与文化明显不同。

文明具有多重含义。从国家层面来讲,文明是指国家发展的状态,即国家创造的物质财富与精神财富的总和。马克思说:“文明的一切进步,或者换句话说,是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恩格斯说:“文明时代是学会天然产物进一步加工的时期,是真正的工业和艺术产生的时期。”在他们看来,文明是物质与文化的增长,以及由此产生的各种制度建设,最终推动人的全面发展。我们熟悉的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生态文明,都包含于国家发展的状态之中。从社会层面来讲

,文明是社会秩序的确立。在中国,“文明”一词最早见于《周易》。该书中多次出现“天下文明”等描述。唐人孔颖达注解说“经天纬地曰文,照临四方曰明”,其意指社会文教昌达、文德彰显而形成的王者修德、民风淳朴、风调雨顺的和谐景象。从人的层面来讲,文明则是指人的教养和开化状态。《尚书·舜典》称赞舜“浚哲文明”,就是指他非常谦恭,品德高尚,很受人爱戴的意思;《礼记·乐记》说:“是故情深而文明,气盛而化神,和顺积中而英华发外。”文明是谦恭有礼,是内在的德行开放出来的一枝鲜花。

文明是社会状态的基本描述。马克思主义文明观认为,文明是人类社会所特有的一种现象,是人类进步的一个重要标志。随着社会生产力的不断发展,人类文明不断由低级向高级发展。建设文明国家,是我们党领导中华民族复兴的重要追求。毛泽东同志提出:“把一个被旧文化统治因而愚昧落后的中国,变为一个被新文化统治因而文明先进的中国。”邓小平同志提出:“我们要在建设高度物质文明的同时,提高全民族的科学文化水平,发展高尚的丰富多彩的文化生活,建设高度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江泽民同志指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应是我国经济、政治、文化全面发展的进程,是我国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全面建设的进程。”胡锦涛同志提出:“我们必须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全面推进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文明是国家发展的核心价值理念。发展无限度,文明无止境。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关键时刻,各级党委、政府,全体党员、干部,广大人民群众,都必须深刻理解文明的价值与内涵,为推动国家发展、社会进步贡献自己的力量。

文明是国民必备的素质。历史经验反复表明,文明虽然是国家的软实力,但是它的建成,则需要有国民的硬素质。我国经济社会要保持发展的良好势头,为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和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坚实的基础,必须从改善每个人的修养做起,使国民成为文明的人。文明的人是进取的人,干事创业是其奋斗目标。文明的人不会只琢磨人不琢磨事,而是努力做好工作,创造良好的业绩;文明的人不会只说空话不办实事,而是用更高的效率帮助别人办好事。文明的人是自律的人,遵守规则是其做人的原则。文明的人不愿意为了抢时间闯红灯,不愿为了降低成本而污染食品、水和空气,不愿为了私利动用自己的关系,不愿破坏公平原则玩弄阴谋诡计。文明的人是守礼的人,文明礼仪是其风格气质。文明的人不会因为生气而与人大吵大闹,不会因为有靠山就颐指气使,不会冷漠讥笑别人的失意。因此,国民素质是现代化的基石,未来的国际竞争,实质上是国民素质之间的较量。

第四,和谐,即社会和谐。其基本要义:一是和而不同,是一种以统一为主、存在社会矛盾和差异的社会状态;二是求同化异,是一个不断化解社会矛盾的历史进程。

要以发展促和谐。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是和谐价值观的物质基础。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最根本最紧迫的任务还是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我国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发展仍然是解决我国所有问题的关键,也是和谐价值观能够牢固树立的关键。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着力解决经济社会发展的不平衡问题,努力缩小地区、城乡、行业、阶层之间的发展差距,稳步提高国内生产总值和城乡居民人均收入,将为实现社会和谐积累雄厚基础。国泰才能民安,有“禾”才能“和”。物质财富丰富了,“蛋糕”做大了,才有条件朝着共同富裕方向前进,倡导和谐就有了更强的说服力,广大人民群众就能够更加崇德向善、生活祥和。

要以公正促和谐。加紧建设对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大作用的制度,是和谐价值观的制度基础。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人民群众的公平意识、民主意识、权利意识不断增强,对社会公平正义的要求也不断提高。公平正义是社会阳光,是和谐的伦理之本。社会不公不利于社会和谐,不利于和谐价值观的认同。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三中全会上的讲话中强调,如果不能创造更加公平的社会环境,甚至导致更多不公平,改革就失去意义,也不可能持续。因此,要着眼创造更加公平正义的社会环境,抓紧解决由于制度安排不健全造成的有违公平正义的问题,使我们的制度安排更好体现社会主义公平正义原则。

要以治理促和谐。提高社会治理水平是和谐价值观的社会基础。社会是否和谐、能否和谐,与社会治理水平密切相关。实现社会和谐稳定、国家长治久安,必然要求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过程中创新社会治理体制。改进社会治理方式,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自我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是增强公民参与意识、责任意识、合作意识的有效途径。激发社会组织活力,加快实施政社分开,是培育社会微观基础、保证社会有序运行的关键环节。创新有效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体制,建立畅通有序的诉求表达、心理干预、矛盾调处、权益保障机制,是社会疏通、沟通、疏导、引导的重要渠道。社会治理的成效,本身就是一幅生动的当代“清明上河图”。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