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提高领导干部法治思维能力的价值和意义_一、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应有之义

一、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应有之义

党的执政地位是历史的选择、人民的选择。鸦片战争后,中国逐步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面对列强侵略,封建统治腐败,山河破碎,战乱不已,中国人民和无数仁人志士进行了不屈不挠的探索和斗争,但无论是太平天国运动、戊戌变法、义和团运动,还是孙中山先生领导的辛亥革命,都没能挽救中国的命运。历史和人民最终选择了中国共产党。中国人民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先后完成了新民主主义革命、实现了民族独立人民解放,完成了社会主义革命、确立了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同时也确立了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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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执政能力

中共十六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首次对执政能力的含义作了概括:“就是党提出和运用正确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策略,领导制定和实施宪法和法律,采取科学的领导制度和领导方式,动员和组织人民依法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经济和文化事业,有效治党治国治军,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本领。”这一概括蕴含着执政能力与五个方面的关系:(1)与党的领导水平的关系;(2)与党提出和运用正确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策略的关系;(3)与党领导制定和实施宪法和法律的关系;(4)与党采取科学的领导制度和领导方式的关系;(5)与党的事业和自身建设的关系。

党的执政是依法执政。依法执政是现代文明的标志,是当今世界的普遍现象和共同特征,如美国的民主党、巴西的劳工党、哥斯达黎加的公民行动党、巴拿马的巴拿马主义党、阿尔巴尼亚的社会党、奥地利的社会民主党等政党,无不是依法选举、依法

执政的。依法执政是我国宪法的明确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依法执政是中国共产党党章的明确要求: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中国共产党党员永远是劳动人民的普通一员,除了法律和政策规定范围内的个人利益和工作职权以外,所有共产党员都不得谋求任何私利和特权;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是党员的义务;党的基层组织的任务之一就是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任何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法政纪,严格遵守国家的财政经济法规和人事制度,不得侵占国家、集体和群众的利益。

领导干部是依法执政的主体。实现依法执政,客观上不仅要求提高领导干部的依法执政水平,还要求提高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能力。因为提高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能力,能够为提高领导干部的依法执政水平、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提供有力支撑。

第一,提高领导干部法治思维能力有助于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人民群众是我们党的执政基础。人民群众的真心拥护和支持是党执政合法性的源泉。提高领导干部法治思维能力,有助于实现人民群众利益的法治化,用法治方式解决人民群众的衣食住行教医保、柴米油盐酱醋茶等问题,用法治方法解决干群之间的矛盾,把干群关系建立在法治化的轨道上,用法治赢得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用法治巩固党的执政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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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保持

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始终是我们党立于不败之地的根基。一个政党,一个政权,其前途和命运最终取决于人心向背。如果我们脱离群众、失去人民拥护和支持,最终也会走向失败。

——习近平:《在十八届中央政治局第一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2012年11月17日

第二,提高领导干部法治思维能力有助于经受党的执政考验。我们党面临的执政考验是多方面的:国际上经济全球化、信息化、金融化,地区冲突、恐怖主义,敌对势力对我们的西化、分化图谋。国内的黄赌毒、奢侈浪费;党员干部中存在的官僚主义、形式主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少数党员干部理想信念动摇、宗旨意识淡薄,精神懈怠危险、能力不足危险、脱离群众危险、消极腐败危险,等等。法治是当今世界应对各种风险考验的普遍做法和有效手段。提高领导干部法治思维能力,可以增强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提高运用法治分析、评判和处理这些考验的本领,进而实现化险为夷。

第三,提高领导干部法治思维能力有助于完成党的执政任务。作为执政党,我们党面临着领导人民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生态文明,领导人民解放军和其他人民武装力量,维护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维护国家独立主权和世界和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等一系列艰巨任务。这些任务与法治密切相关,如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法治是完成这些任务的保证。提高领导干部法治思维能力,增强其运用法治的本领,可以更好地把这些任务纳入法治化规定,以法治的强制力确保任务的完成。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