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推动发展的能力_四、用法律法规护航发展

四、用法律法规护航发展

法律法规,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地方法规、地方规章、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对于该等法律法规的不时修改和补充。其中,法律有广义、狭义两种理解。广义上讲,法律泛指一切规范性文件;狭义上讲,仅指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在与法规等一起谈时,法律是指狭义上的法律。法规则主要指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民族自治法规及经济特区法规等。法律法规具有明示作用、预防作用、校正作用和扭转社会风气、净化人们心灵、净化社会环境的社会性效益,能够为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法律的一个重要作用就是为社会的全面发展保驾护航。历史的年轮永远向前,发展就是硬道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对我国的法制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我国的法制建设取得了丰硕的成果,随着社会发展的加速,迫切需要国家在各个领域适时调整或者出台与民休戚相关的法律法规,以适应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更好的为国民经济健康、持续的发展保驾护航。领导干部要做到用法律法规护航发展,就必须:

第一,建立健全法律法规,各个领域的发展离不开法律法规的保障。任何事物的发展都不是一帆风顺的,虽然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断完善和成熟,但在发展

中总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和难题。政治领域、经济领域、文化领域、社会领域、生态文明领域的健康发展,都迫切需要完善的法律法规来保障和支撑,以促进各个产业及市场规范发展。以经济领域的发展为例,由于市场经济的盲目性、滞后性、自发性等特点,在法制尚未健全的情况下,一些不法分子企图钻法律的空子,假冒伪劣产品充斥市场、造假贩假现象严重、个别行业的恶性竞争带来的社会矛盾和冲突等等,直接影响社会公平,破坏社会秩序,阻碍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损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因此,加快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和市场监管体系,努力构建“处处守信、处处便利,一处失信、处处受制”的社会运行机制迫在眉睫。同样,针对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等领域的薄弱环节,也需要在宪法的指引下完善立法工作,建立健全法律法规,保障各行各业在法治的引领下健康有序发展。

第二,强化法律监督,以良好的法制环境护航发展。首先要强化法律监督,这要求领导干部在实际工作中重视立法监督,防止违宪立法,保障宪法的尊严和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做到立法透明;要强化执法监督,保障法律法规的贯彻和实施,促进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依法行使执法权,做到执法公开,程序透明,保证社会的健康发展;要强化司法监督,通过对司法活动的合法性进行监督,实现司法公正,维护社会

公平和正义。总之,通过强化法律监督,从立法、执法、司法三个方面加强监督和管理,净化法治环境,为发展保驾护航。其次,要加强领导干部问责制度的完善与实施工作,如不断健全质询、问责、经济责任审计、引咎辞职、罢免等制度,保证对各级领导干部的监督有力有效。

第三,加强法治法规特别是关于发展方面的法律法规教育。各级领导干部自身必须增强法治法规观念,树立依法执政意识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首先,领导干部在发展战略上,要始终把法治教育作为发展的基础工程来抓,为发展提供法治保障。其次,领导干部在发展实践上,要通过各种载体形式,强力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并运用好传媒网络载体,开展各种各样的普法活动,增加法治宣传教育覆盖面,增强全民的法治意识,顺利实现依法发展。

综上所述,提高领导干部用法治思维推动发展的能力,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迫切要求,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的题中之义。“风成于上,俗化于下。”只有领导干部率先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发展,才能感染普通党员和普通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提高执政能力,才能带动人民群众自觉树立法治思维,依法办事,真正做到知法、懂法、守法,才能使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深入人心,引导人民群众运用法律、依靠法律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