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推动发展的能力_二、用法治思维谋划发展

二、用法治思维谋划发展

用法治思维谋划发展全局。领导干部谋划发展全局能力的高低,决定着一个地区或部门是否能够长远发展、顺利发展。新形势、新任务对各级领导干部的谋划发展能力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我们常说,不谋全局者不足以谋一域,不谋万世者不足以谋一时,只有对大局了然于胸、对大势洞幽烛微、对大事铁画银钩,才能因势而谋、应势而动、顺势而为。谋划全局发展必须要站在法治的维度上,运用法治思维,为发展穿上法治的外衣,促进社会在依法治国的道路上依法发展、科学发展。当前,我国的发展在依法治国的道路上越走越远,各级领导干部都以宽广的事业、精准的眼光,科学分析形势,在把握大趋势中捕捉发展机遇,不断谋求新发展。但是,一些领导干部谋划发展能力不足的问题仍较为普遍,突出表现为把握、掌握政策的能力不足,谋划、对接项目的能力不足,主动作为、真抓实干的能力不足。这些问题,不仅影响干部队伍建设,更影响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此外,法治的缺位,还使很多领导干部习惯于“拍脑袋决策”,并为此付出很大代价:各种“半拉子工程”、“政绩烂尾现象”层出不穷。因此,用法治思维谋划全局,领导干部必须做到:要认真学习政策和法律法规,信仰和敬畏宪法,全面提升干部的法治素质。从理论上提高自身的法治水平,不断更新法治理念,摒弃“以权压法”、“权大于法”的观念,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真正做到在执政情怀上,不仅有“登泰山而小天下”的气度,也要有“功成不必在我”的胸襟,在治国理政上,不仅

要有“无规矩不成方圆”的规则意识,也要有“法律之上”的法治精神,切实提高以法治思维谋划全局的能力;要不断总结发展过程中的经验和不足,根据中央“五位一体”的发展布局,用法治思维谋划发展全局,在统筹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等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同时,抓住事物的主要矛盾,突出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相互协调发展。在社会实践中实现以法治思维谋划发展全局,还要注意做到以下两点:第一要做到的就是加强和完善立法工作,不仅为经济发展中出现的各种发展难题和发展问题提供法律层面的解决办法和方法,而且为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等方面的发展提供法治保障;第二就是全面提高领导干部自身和行政人员的依法执政能力,不断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树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律意识,净化执政环境,在执政的过程中真正做到依法执政,依法发展,切实尊重每一个公民的合法权益,尊重人民群众的呼声,以文明的、法治的方式对待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挫折。

用法治思维谋划发展思路。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伟大历史进程中,领导干部寻找到一条适合本地区、本单位、本部门的全方位发展思路具有重大的战略意义。用法治思维谋划发展思路,要从两个方面进行谋划。一是要求领导干部善于用法治眼光审视发展问题,善于从国家宏观层面和本地优势结合上谋划布局。这既需要把握好国家发展布局的“大框架”,也需要精心谋划自己所在地区、部门的“总盘子”;既要自觉顺应全

国、全省经济社会发展趋势,也要充分发挥本地区本部门的特色和优势,真正做到沿着国家发展的大方向、大趋势,遵守国家出台的一系列发展政策和法律,同时又兼顾本地区的实际,依法布局谋略发展思路。使发展思路能够在法治的照耀下,在领导干部带领人民群众共同奋斗的过程中变成丰硕的果实、变成真正的生产力。二是领导干部要善于把政策法律法规与群众最迫切最直接最现实的需要结合起来谋划。在治国理政的过程中充分体现和代表人民的意愿,坚持以人为本,要把解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问题放在首位,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只要符合政策,就要敢于谋划,善于谋划,善于运用法律的武器保障人民的权益。发展的最终目的是实现人民群众的共同富裕,发展思路是实现发展目的的途径和方法。因此,发展思路的谋划,既要符合政策导向,又要兼顾人民群众最迫切最直接最现实的需要。以云南沿边开放发展取得的进展为例。近年来,云南省按照“立足周边、拓展东盟、开拓南亚、面向世界”的总体思路,不断深化区域合作和互利交往,目前已初步形成一个以云南为门户、周边为基础,大湄公河次区域合作和孟中印缅经济走廊建设为重点、涵盖东南亚和南亚的多层次宽领域区域性国际合作新格局。沿边开放取得积极进展,主要体现在区域大通道建设、边(跨)境经济合作区建设和边境口岸贸易三个方面。云南沿边发展思路的布局,既兼顾了全局,又促进了局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既迎合了国家和云南省的发展政策,又兼顾了沿边人民群众最迫切最直接最现实的需要。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