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部分 国有企业党建工作基本制度_17 考核制度

17 考核制度

1.领导班子考核制度。每年考核一次,年底进行。考核必须按照“四好”班子的标准和要求,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坚持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考核的内容重点是安全生产经营指标完成情况、改革发展稳定、党建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情况等。把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正确政绩观的情况作为考核企业领导班子的重要内容,既要看企业当年生产经营业绩,也要看企业可持续发展能力;既要看企业的改革发展,也要看企业的稳定程度;既要看企业的经济效益,也要看企业的文明状况和员工队伍的精神面貌;既要看企业领导班子的经营管理能力,也要看企业领导班子的思想作风和廉洁自律情况。对领导班子成员的考核,要根据考核对象的工作职责和岗位特点各有侧重。考核的基本方法是在企业党政领导下,由人力资源部牵头组织实施,政工部参与。

2.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制度。根据公司制定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进行考核。

3.党的建设考核制度。根据公司制定的《党建责任考核实施办法》进行考核。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