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如何成为“传销克星”的……2

当天中午,三路绿灯高挂,各路人马汇合到东风派出所;昆明的媒体也是雷厉风行,主动加盟到采访报道行列。

传销不仅涉及法律问题,还涉及到经济管理秩序等问题。经认真研究,到会的西山公安分局领导提出约请区工商局联手出击,电话沟通后,得到区工商局的积极回应。

为了有的放矢,下午二时许,我和几名公安以查暂住证为名,对王刚义提供的几个居民楼进行“火力侦察”,结果扑了个空。不知是他们逃跑了,还是住址不准。值得庆幸的是,我们偶尔在9栋2单元402房间发现了一个“家庭”。否则,我真承担不起“谎报军情”的责任。在这个“家庭”里,居住着12个小伙子。我不是当地口音,普通话又“不普通”,也无法照相,所以只能装着“哑巴”,一声不吭。

查过暂住证后,警方对他们做了简单的治安教育,然后就离开了。

春阳则和省城记者去一家宾馆采访。据返回大连的受害者反映,他们曾于今年春节前夕在昆明某培训中心上过“消费联盟”的培训课。当天下午,春阳在执法人员的陪同下,采访了该中心主任徐某。

问:华良公司在你们这儿搞过培训吗?

答:华良?没有。

问:“消费联盟”呢?

答:没有。没有人(在这儿)搞过这种传销性质的培训。

记者追问:我们没有提到传销,也没有说华良公司是搞传销的,你怎么和传销联系起来的呢?

答:你们听我解释,三年前,有个传销公司要在我们这里搞培训,最后没谈成,所以我对传销有印象!

这位主任的回答,让人感觉有点“此地无银三百两”的味道,但是由于查不出足够的证据,春阳他们也感到无奈。

夜里十时许,联合行动小组对丰宁小区几座目标楼突击搜查,重点就是9栋2单元402房间。公安、工商等执法人员敲开门后,一举将该房间的11名“家长”、卡友及发展对象拿下。有1名小伙因外出而成为“漏网之鱼”。巧的是,当执法人员进门之时,他们中的一位正在用手机打电话联系着业务。这些人分别来自河南、山东,大都是某师范学校去年的大专毕业生。我在现场看到,他们住的是两室一厅,睡的是地铺,铺面又脏又乱,桌子上散乱地摆着一堆华良公司“消费联盟”的书刊、讲义、笔记,还夹着一本用报纸包裹的《人体艺术》画册,以及31盒海豹油、4盒目脑灵(海豹油系列产品之一)。据“家长”谭某称,此房是他与另一名“家长”毛某合租下的,月租550元。

23时30分,11名河南、山东的男青年因与“消费联盟”有瓜葛,被拉到执法机关。按照要求,他们在过道上排成两列,等候调查。作为受骗者,他们是值得同情的。对于他们,记者在报道中或用化名,或把照片作技术处理将“真事隐”。当我出于报道需要照相时,他们马上扭过头去。我又变换位置。刚举相机,一位矮个子冲上前来,用手掌挡住镜头,吼道:“不许照!”后来,我经过过道时,这小子又冲过来嚷道:“你没经过我们的同意就照相,侵犯了我们的肖像权,快把胶卷交出来。”接着,他的同伴也气势凶汹地围上来。我见状大声斥责说:“你懂什么叫肖像权吗?你们还敢在这里闹事!”让人费解的是,警察们对这一具有暴力倾向的冲突却充耳不闻,并没有一个人走过来为我解围。

在东风派出所,工商干部对“家长”做了调查。谭某一副不以为然的样子,他说自己曾在开封市某联中当了一个多月的教师,月薪只有380元。今年一月底,经高中同学毛某介绍到重庆发展,交了200元培训费,经过三天“洗脑”,便相信了“消费联盟”的理念,用父母给的钱,花1680元在重庆买了一份单,然后转移到昆明,现在已发展5个人,大多是河南老乡兼同学。谭某自称是这几个人的“家长”。他对自己是卡友颇为自得,并称在重庆、上海、昆明、石家庄、长沙、蚌埠等地都有“消费联盟”,人数有三四十万之众。当记者问其数据来源,他说,我加盟的卡号已是27万多,这段时间肯定会“发展”、“壮大”的。

谭某加盟“消费联盟”一个多月,还没分得红利。这一段时间的生活,只有靠家里支持。他也曾出去找过工作,但未找到合适的。虽然明知是骗局,但他的决心和信心都很大,与工商人员理论时振振有辞,对工商人员的疑问对答如流。

当工商人员指出他们搞的那一套“消费联盟”是传销,谭某滔滔不绝地说:传销在1998年4月21日就被明令禁止,而他们做的是“消费联盟”,形式虽然与传销相似,本质却不同。接着,他摆了4条理由:一、传销产品价格比市面上同类产品贵4-6倍,而“消费联盟”的产品与市面上同类产品的价格一样(据记者调查,锦州华良保健食品有限公司出产的海豹油一盒90颗,每颗450毫克,售价400元人民币;而市面上卖的一种原产加拿大、由广州南方李锦记经销的海豹油一盒100颗,每颗500毫克,售价234元人民币)。二、传销公司只有一种产品,产品单一;华良公司的产品很多,产品多元化(据记者调查,世界传销业“大哥大”安利公司的产品有一百多种,其他世界著名传销公司的产品也都不止一种,而“消费联盟”卡友手里拿的只有海豹油及其系列产品)。三、做传销“上线”拿钱多,“下线”拿钱少,“消费联盟”的“上卡”、“下卡”拿钱是一样的(据记者调查,“上卡”靠“下卡”发展人头提成,“下卡”发展得越多,“上卡”收入越多)。四、传销与“消费联盟”运用的都是市场倍增学原理,但是华良公司有自己的工厂,如锦州华良保健食品有限公司、吉林华甸工厂等,传销公司则没有自己的工厂(据记者调查,这些地方根本就没有他们的工厂)。

面对他的信口开河,几个戴大盖帽的工商人员无言以对,好像是在听他的“洗脑”课一般。记者见了,心里觉得怪怪的。

谭某预测,按现在的进展速度,他“4月底就能拿到钱,下面的人会发展嘛!”而实际上,他用了快两个月的时间,才让自己的“下卡”买了一份单。新发展的对象能否掏钱,还是个未知数。按此进度,4月份见利显然是异想天开。

最后,记者关切地问他是否认识大连卡友时,他说:在重庆,大连卡友有一两百人。

那么,昆明有多少大连卡友?

他笑了笑,摇头说:“我与他们各自发展业务,相互间没有联系。”

闻听此言,记者甚感遗憾,难道“大连孩子“真的已不在昆明?

就在我为此沮丧之时,春阳告诉我一个意外喜讯:工商局从收缴的材料里发现了三张写有三四十人姓名、地址、电话的“联络图”通讯录,其中有12名是大连人。

骗子说谎脸不红,果真如此!

寻找计划突然搁浅

其实,狐狸总会露出尾巴的。

据警方介绍,今年3月6日,曾有二百人左右在市郊聚集,警方调查中发现是华良公司“消费联盟”在搞培训活动,就对主办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并未做处任何处罚。

3月10日,大连一青年在昆明打电话给《都市时报》欧记者,询问“消费联盟”是否合法。欧记者听完他的话,当即劝他“别参加‘消费联盟’,传销是非法的。”当得知他不好意思回家,想在昆明找份工作时,这位热心肠的女记者答应帮忙。几天后,小欧正在外面采访,这位大连青年给她打来传呼,说他没找到合适的工作,准备回大连,并留下了一个昆明的电话号码。小欧因为工作忙,就未打电话与其做进一步联系。

3月28日凌晨1时许,工商局的同志连夜开展调查。西山工商局的领导表示:对于传销,一经发现就要一查到底,我们肯定要把他们连窝端掉。西山公安局的领导也态度坚决:只要需要我们配合,没二话。大家商定,按照“联络图”顺藤摸瓜,第二天再摸一摸几个大连人居住的“消费联盟”窝点,以便向大连市民作个交代。并让我们回宾馆好好休息,听电话通知。

这天上午,省城记者突然接到单位领导的电话,终止采访,下午就乘机返回沈阳。省城媒体原本是再三求我,经我同意,搭上顺风车来“分一杯羹”的,关键时刻却打起了“退堂鼓”,让我想起了那句老话“有利向里挤,有险缩回头”,真觉得这样的媒体挺滑稽可笑的。但我也由此预感这是不祥之兆。

果然如此。

我和春阳呆在宾馆里,一边休息,一边等待晚上出发的通知。这几天,我俩吃不好,睡不香,精神处于极度的亢奋之中,身体感到很疲劳。

到了下午,电话一直未响。我觉得还是我们主动一点为好,于是,我就抓起宾馆里的电话,从16时至19时30分,打办公电话,无人接;打手机,关机。好不容易才找到人,西山公安分局的答复是:“传销属于经营范围,不属公安局管辖”;西山工商分局的答复却是:“我们只能清查店铺。这些传销人住在居民区里面,没有警方的配合,我们不能扰民。”

刚刚一个晚上,他们就变卦了。真让人无法理解。真应了那个成语:夜长梦多!

那天电话少说也打了四五十个,但最后还是“无言的结局”。后来得知,当地领导从报纸上得知东北记者到昆明采访,要“解救”几百名被骗滞留昆明的“大连孩子”,很是不以为然,担心本地形象因此受到损害,不同意再搞下去。

传销为什么越闹越大,越闹越凶?谁是保护伞,事实一再证明:哪里发现大的传销集团,保护伞就是当地领导,否则,在公安、工商等执法组织的日夜监控下,传销集团在当地根本无法生根、开花、结果,怎么能够做得大?

开弓岂有回头箭?!

万般无奈之下,我决定“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当夜20时,我按照“联络图”,拨通了身在昆明的大连孩子张某的电话,并约定由他指定地点见面,还留下了我们的联系电话。张某很乐意接受采访,并要与我们“理论理论”。他说自己确定地点后再通知我们。但到21点,电话没响;22点,电话仍没动静……

大连孩子啊,你们是无颜见江东父老,还是执迷不悟,心甘情愿为“消费联盟”所“消费”?

我们又从“联络图”上查到大连一名家长的电话,与其联系,讲明了我们的采访意图,请他代我们约见他的儿子出来见面,理由是“有两个叔叔到昆明出差,我让他们给你捎了一些家乡特产”。那位家长同意了,将儿子的传呼给了我们。过十分钟,我们给那个青年打传呼,他回了,第一句话就是:“我爸已告诉我你们是记者!”然后就把电话扣掉了。

我和春阳面面相觑,怎么也不能理解,天下竟有如此糊涂、鄙劣的父亲!

夜已很深,天上下起了绵绵细雨。由于截稿时间已到,我们都感到无可奈何。于是,我和春阳连晚饭都没吃,就分头撰写稿件,连夜找邮局用传真发回大连。我还特意用春秋笔法写出心中的愤恨:

到现在为止,我们还没见到一名“大连孩子”。记者只能满怀沮丧、满怀疑惑、满怀痛苦地向大连人民报道这一充满遗憾、充满无奈、充满企盼的“昆明寻找大连孩子”的经过。尽管我们深知,在昆明找“大连孩子”仍有诸多辛苦、诸多变数、诸多风险,但我们断定,“消费联盟”还在昆明活动,“大连孩子”还在昆明受骗……

警方拒绝提供安全保证

3月29日,我和春阳呆在宾馆里,眼望窗外的绵绵细雨,心如枯井;就这么回去,怎么向父老乡亲交代?自行采访,出了问题谁负责?

拿破仑指出:“记者的笔可抵三千毛瑟枪。”

著名新闻人普利策认为:“倘若一个国家是一条航行在大海上的船,新闻记者就是船头的瞭望者。”

我和春阳都是抱着这一宗旨走到一起来的。

1999年7月之前,我在大连市委宣传部做秘书,深感搞好宣传工作,必须深入基层、紧贴社会,于是,我义无反顾,在全国第一个主动炒掉公务员身份,要求下派到杂志社工作;而春阳也是辞去企业的公职,加盟“无冕之王”行列。面对意外干扰,我决定义无反顾,按照“自己的时间表”继续采访。他欣然赞同。

但是,从那里下手呢?我俩商量了一上午,也没找到突破口。

如果当地有人因为工作无着,对“消费联盟”产生兴趣,登门了解情况,以便择机加盟。“消费联盟”既不会拒绝,也不敢把当地人扣留下来,这样的话,不就可以摸清“敌情”,见到“大连孩子”了吗?

午休后,我把这个创意与春阳做了交流,他认为挺好的。

但是,当地人我们都不认识,谁个愿意参加这个冒险计划呢?

我抽了一支烟,说:小欧应该可以。

我们飞赴昆明寻访“大连孩子”的消息传出,昆明女记者小欧出于社会责任和职业敏感,主动与我们取得联系,加盟到采访、报道行列,并讲述了她与一名“大连孩子”交往的简短经过。

于是,我让春阳打电话给小欧,邀请她晚上一起去“登门拜访”。小欧也是很敬业,很有胆量。她听完我们的策划,爽快答应。记者就是记者,与见风使舵的官员、见利忘义的商人都是不一样的。熊包软蛋不适合吃“记者饭”。

当晚19时,雨下得更大了。我俩和欧记者打的士来到西山区某派出所,提出警方派便衣协助采访的请求,一位姓王的指导员冷冰冰地说:“你以为你们是谁?”我说:你们市领导有指示,要求你们为采访提供安全保证,而且,我们昨天不是一起干的吗?王指导员将脸背回去,一副不理不睬的神态。

我真不知道他这样做,是否对得起他那身警服。

在部队转业到地方工作之前,我是一名团职干部,他一个小小的指导员,在我眼里算个啥?但是,这是在昆明,强龙压不过地头蛇啊!

夜黑如墨,雨越下越大。我们在雨中默默地走了一会儿,我突然想到一个大胆计划:由一个人与欧小姐扮成小夫妻,按照线索“登门拜访”,另一个留在门外接应。

我原本是想自己深入“虎穴”的。但春阳认为我的年龄与欧记者相差较大,而他与小欧年龄相仿,普通话又说得好,就主动要求扮演“男主角”。关键时刻挺身而出,让我十分感动。我紧握着他的手,说:“好兄弟,注意安全。”

事不迟疑,我们一行三人打的士来到了位于昆明西郊的D小区。为防不测,我埋伏在门外策应,一旦有危险可以及时报警。分手时,我和春阳都把手机提前预置到了110。

事情比我们预料的还要惊险,因为,我们怎么也想不到,从丰宁小区逃走的那个小头目,就躲藏在我们将要暗访的那间屋子里……

雨夜暗访“大连孩子”

小欧用那个电话号码打通了电话,又问明了他们的具体居住位置。很显然,有人主动要了解传销,那边的人喜出望外。

晚8点左右,春阳、小欧敲开了那间位于三楼出租房的门,开门的是一个小伙子。

“请问陈某在吗?”

“我就是。”

听到熟悉的大连口音,我在二楼暗处不禁心头一热:“大连孩子”,我们终于见到你们了!

陈某热情地把这对“小两口”让进屋子。

春阳和欧小姐进屋,保险门关上了。据“小两口”事后介绍,那是一间两室一厅的普通民居,客厅里摆着一圈沙发,左侧的转角沙发前放着一张茶几,茶几上放着几本书和一个打开的笔记本,陈某正在做“功课”。经过允许,春阳随手翻了翻,都是“消费联盟”的培训材料和听课笔记,里面的内容与我们掌握的基本相同。

我很不放心他俩的安全,从楼下轻轻地走上来,耳朵悄悄地凑近铁门,保险门密封挺好,里面的动静听不清。过了一会儿,楼下有人上来,我便装着没事似的往下走;在雨地里转了一圈,又回到这个门前,仍然听不清里面的声音。偶尔会有一些动静,但不知道是凶是吉。楼下又有人上来,我再次往下走……真像一个小偷似的,浑身淋得像个“落汤鸡”,心里又紧张又担忧。

他们的谈话在相互试探中开始了。此时陈某坐在小欧的旁边,春阳对面的沙发上坐着一个小伙子,他穿着黑色T恤衫,用手拄着下巴,两眼紧瞅着他俩,面无表情,一言不发。

“对不起啊,我忘了我们在哪儿见过面。”

“就是在这里啊!不过刚才没认出来你。”小欧机智地答道:“我只来过一次,不是很了解,今天想过来看一看嘛,就带我的朋友一块来啦。”

疑虑打消了,陈某打开话匣子,开始侃侃而谈。他说,他来昆明的时间不长,做得比较慢,还不怎么成功,但每天与朋友在一起,探讨成功的经验,觉得非常充实,对前途充满希望。他还说,原来想发展大连市内的朋友,后来发现挺难,因为人们想法太多。

交谈中,陆陆续续有人从里屋走出来,不一会儿,客厅就坐满了。

春阳沉默不语,环视四周,发现多是20岁左右的小伙子,只有一个新疆人看上去年纪较大,差不多有40岁的样子。据他们自己介绍,这10个人中有7个来自大连。

小欧要求结识一下做“华良”的成功人士。随后,被他们称为“老大”的王太明给请了出来,坐在了小欧身旁。

王太明说他去年年底在重庆加盟了“消费联盟”,之后到了昆明,现在已发展几十个人,赚了2000元钱,虽然花销远远超过这个数目,但是他相信自己很快就会赚得更多,实现自己给自己当老板的梦想。

小欧问:做“华良”最成功的人是谁?在座的异口同声:“汪洋是大陆华良第一人,已经挣了几百万,你们可以跟他聊聊成功的经验。”

王太明进里屋找“汪洋”的电话号码,一位姓刘的大连小伙子也跟了进去。春阳从门缝子里看见,里屋靠墙摆着一张书桌,靠窗则是一溜地铺,行李直接铺在水泥地上。

不一会儿,王太明、小刘出来,说是没找到汪洋的号码,让小欧留下电话号码和大连的住址,以后再告诉。由于小欧不熟悉大连市的情况,没有写上,引起了他们的怀疑,谈话一时陷入僵局。

为了转移目标,春阳问道:“外面传言‘消费联盟’是传销,是这么回事吗?”

此言一出,立即招来他们的一片反驳声。一个坐在门口的高个子青年大声地对小欧说,“要是我现在把你痛打一顿,丢出门去,然后逢人就说你是个坏女孩,一个传一个,用不了多长时间,大家就会都认为你就是个坏女孩。”

这些话让春阳有点心惊肉跳。

王太明接过话头:“谣言嘛,不要信他,人都有从众心理,一个人说我们是传销,大家就会跟着胡说八道,挺正常现象。”

小欧忍不住反问道:“那你们做‘华良’,不是也利用了人们的从众心理吗?”

王太明一时语塞,略微思考,他随即反驳道:“你真正了解‘华良’这套运作模式,就不会在乎别人说什么,照着做就能成功,很简单。”

此时,那个身穿黑色T恤衫的青年突然开腔:“我觉得你们不是加盟解传销的。……你们是记者!”

一言既出,全屋的空气顿时紧张了起来。10个男的,对2个记者,危险可想而知。又是在关键时刻,春阳表现了良好的心理承受能力和应变能力。他大声地驳斥:我们两口子下岗了,没有钱生活,就是想参加“消费联盟”发发财。你们还疑神疑鬼的。要是记者,谁肯大雨天登门拜访你们?要是你们不欢迎,那我们只有参加别的公司了……

“对。你要是和我没见过面,我怎么知道你的电话?”小欧看着陈某,加了一句。

也许是他俩的表演很到位,也许是王太明发财心切,不忍让煮熟的鸭子飞跑了。所以,他打哈哈说:别这样吗,我们都是朋友,用不着互相猜疑。他又指了指那个身穿黑T恤的小伙,说:他是从丰宁小区过来避风头的。听说这几天大连来了几个记者,工商局、公安局也查的挺凶,他们那个家庭刚被端过。他因为到外面回电话,正巧没再屋内,才侥幸逃到这里的……

空气平和了以后,王太明开始给小两口讲解赚钱的技巧。

随着时间流逝,我心里咚咚直跳,深怕时间长了他俩暴露身份,引来灾祸。

他俩进门半个小时左右,我实在不放心,赶紧拨响了春阳的手机。

手机一响,春阳立即顺水推舟,说:“我还有事,等明天我们再联系吧。”

那些人并不知道门外的情况,也没有阻拦。

出门后,他俩在前面走,我在后面走,谁也不说话,一拐弯,拦住一辆出租车,马上离开了这个是非之地。

在出租车里,我们三人击掌相庆:终于见到“大连孩子”了!

“大连孩子”虽然见到,他们“传人”传不来,又不忍心老骗父母的血汗钱糊口,走投无路,每天饥一顿饱一顿,但他们又被“传人”理论所毒害,仍然想着骗别人“垫背”使自己“解套”,真是很悲哀。

后来,春阳和小欧才感到后怕:如果不是我及时拨打电话,他俩在里面停留的时间越长,越容易“穿帮”。一旦被他们发现了身份,轻者要受一顿皮肉之苦,重者要有生命危险。出了问题,昆明谁会出来相救呢?

与此同时,昆明市、云南省以及全国的多家住滇记者站相继加盟到报道行列,中央电视台“新闻调查”希望到昆明采访,辽宁卫视“新闻观察”连续作了两期节目,对王刚义作了现场采访,对我进行电话采访。好几家电视台、报社的记者通过不同途径找到我的手机号码,与我联系,希望来昆明一块揭露传销黑幕。

但是,正当我和春阳为冒险完成采访任务而开怀畅饮的时候,我们却不知道“后院”起火了!

一个无解的方程式

就在我们在昆明深入“虎穴”之时,大连出现了怪现象。有的部门领导以个别报道中出现“中专生”、“职高生”字眼,大发雷霆,搬来一位副市长坐阵,紧急通知袁总编去开会,要他作出解释,予以更正、道歉。在关键时刻,年轻的女记者赵阳不卑不亢,拿出了充分证据,据理以争。

面对事实,那个部门的领导并不服气,立即打电话让文章涉及的学校校长火速赶过来作证,校长当着市领导的面表示报道失实。袁总编感到问题严重。赵阳临危不惧,又拿出被骗学生的家长电话,要求当场对质。学生家长接到电话,明确表示:《东北之窗》的报道有理有据,非常真实,而且,实际情况比公开报道的还要严重。

会议不欢而散。

临走时,那位副市长丢下一句话:这样的报道还是不报为好。

同时,人大代表紧急约见公安局长一事的的进展情况,也是石沉大海,找谁谁都不发表具体的解决意见。

4月2日,我和春阳被单位催回大连。我俩还被蒙在鼓里,带着“凯旋”的感觉,未做休息,一下了飞机,就直奔周刊社。我们以为可以受到一些鼓励和表扬,但是,进社后,同事们只是很平淡地打打招呼,领导也避而不谈继续报道一事。我俩都感到纳闷,不知自己做错了什么。

后来的一段时间,更是让人欢喜让人忧。

让人欢喜的是,国家加大了打击传销的力度,中央级的媒体公开“曝光”的传销集团就有华良“消费联盟”,在我们无权也无法把“消费联盟”定性为传销的前提下,我们凭着一腔热血和记者的良心进行跟踪采访、报道。要是定性有误,那可真吃不了篼子走。

让我们想不通的是,我们受领导派遣前往昆明访,并不顾个人安危进行采访、报道,而且,揭露传销也是于国于民于扩大周刊影响有益的。但是,我们不明不白地受到冷落。

后来,我从在市委机关工作的朋友那里,得知有关领导要“封杀”这一选题,不让继续采访报道的信息,感到非常震惊。是啊,不给读者一个交代,就哑巴悄悄地停止报道,这种失信于民的做法,对周刊社和对记者都是莫大的耻辱。是谁给了这些“人民公仆”封杀舆论、袒护犯罪的权力?

不,我决不退缩!我要为正义和尊严而战!既然穷凶极恶的“消费联盟”我都不畏惧,既然充满暴力气息的“家庭”我们都敢去拜访,你们这几个高高在上的官僚又奈何我?

5月8日,就在五一长假上班的第一天,也就是“封杀令”即将下达的前夕,我又发动专题部的同事组织了四个整版,以醒目的黑体字隆重推出了《请看“消费联盟”在各地的表演》、《传销在“法律真空”中还能走多远?》等文章,再次向社会敲响了警钟。

为了对“昆明解救‘大连孩子’”系列采访做个小结,对广大读者有所交代,我特意写了这样一篇《编者按》:

从3月9日(第9期)以来,针对华良公司“消费联盟”,以异地介绍高薪工作之名,行传销骗人骗财之实,将成百上千的外地人骗到昆明、广州、重庆、石家庄、天津等地,使众多的家庭蒙受经济损失和精神伤害,有的因此而负债,有的因此丢掉了原工作等严重情况,本刊集中版面,作了系统“曝光”,产生了积极的社会效果。此后,《北京晚报》、《羊城晚报》、辽宁电视台、《辽沈晚报》以及《大连晚报》、《半岛晨报》等几十家媒体加盟了揭露“消费联盟”行动。时至今日,据本刊不完全统计,已有数百人脱离“消费联盟”的控制陆续返回大连;有几十人得知“消费联盟”真相后没上“贼船”,4月3日,国家工商局宣布华良公司“消费联盟”为非法传销,予以查处;4月24日-25日,国家工商局又召开专门会议,研究、部署进一步查禁“消费联盟”、“滚动促销”等传销和变相传销的具体举措。这表明,全国已掀起了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的新战役。

“消费联盟”等传销和变相传销之所以死灰复燃,祸国殃民,就在于其具有很大的顽固性和欺骗性,其歪理邪说至今还蒙蔽着一些人。一部分将个人快乐建立在“下卡”痛苦之上尝到了“甜头”的骨干分子,仍要维护他们的生财之道,还在四下活动,负隅顽抗;许多上了贼船的受骗者,不肯“认赔”、忍痛“割肉”、迷途知返,反而仍想以受骗的方式骗别人来“垫背”,以求挽回自己的损失,成了“为虎作怅”者;一些被骗滞留昆明的“大连孩子”已被“消费联盟”转移到桂林等地……特别是,由于地方保护主义及回避矛盾、脱卸责任、推诿扯皮、麻木不仁等思想和行为作祟,使得不少地方政府对传销和变相传销查处打击不力,有的甚至还为之辩解、开脱、袒护。有鉴于此,我们有责任也有必要“宜将剩勇追穷寇”,继续发挥新闻舆论的监督作用,不断揭露“消费联盟”等传销和变相传销给我国的经济秩序、社会稳定和人民生活带来的严重危害,以唤醒广大读者的警觉,促进全社会共同行动,联手铲除这一社会毒癌。

谢天谢地,这几篇文章经社领导签发,得以发表。

组织律师团准备“民告官”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

就在传出“封杀令”消息不久,又传出更为严重的信号:有的人对“王华该不该立案”、“‘大连孩子’在昆明到底有多少?”、“是否真需要‘解救’”等问题继续发难。辽宁省公安厅的一名业余主管还把我请到省城,软中带硬,叫我承认是失实报道,被我用大量的事实,驳斥得哑口无言。

不久,又有消息传出,大连教育部门将要举行新闻发布会,进行辟谣。

我们揭露传销,完全是从维护社会稳定和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出发,尽新闻舆论监督的神圣职责,报道中涉及了一些事,只是对事不对人,绝没有与有关部门、有关人员过不去的意思。至于这些部门和个人工作中是否存在问题,不需要局外人判定,相信人人心中都有一杆称。如果连起码的是非标准都没有,那还叫人吗?俗话说的好,越描越黑,越护越短。我至今不明白,为什么在揭露丑恶现象时,总有一些正人君子站出来“泼冷水”、设“桩子”。表面上是为自己工作中的缺陷开脱责任白,实际上却挫伤了记者进行舆论监督的积极性,客观上成为落后、丑恶现象的保护伞。

按理说,“昆明解救‘大连孩子’”是公职行为,我只是按照杂志社里的要求,履行自己的职责,即便是出了什么问题,我的心里也很坦然,因为“天塌下来有大个顶着”。

但是,因为此报道由我引起,系列报道又主要是由我组织、指挥,所以,在“大难临头”时,我怎么能一推了之。况且,我从来都不是一个揽功诿过的人。

1962年1月,我出生在安徽省淮南市寿县,那是个农业县,著名的鱼米之乡,虽然经济不是太发达,但历史悠久,人杰地灵。她位于中国南北文化、气候天然分界线、结合部,是四朝古都,1986年被国家命名为中国历史文化名城;她孕育了《淮南子》,诞生了世界第一块豆腐和世界上第一支火药枪;她是淝水之战等17次古战场,古城墙至今还能寻觅到当年的刀光剑影;她是故事、传说的宝库,“一人的道,鸡犬升天”、“风声鹤唳,草木皆兵”等典故满地乱滚,连不识字的农民都能给你随便来上一段;她境内的安丰塘碧波**漾,广阔无边,有“天下第一塘”的美誉;她既是武昌起义后,安徽省第一个宣布共和的地区,又是中共在安徽的第一个党组织“小甸特支”诞生地;她地灵人杰,历史上涌现的人物灿若群星,远的不说,清末民初以来就有咸丰状元、光绪帝师、京师大学堂(北京大学前身)的创办人孙家鼐,民国元勋柏文蔚,抗日名将方振武,“反蒋大炮”高语罕,著名画家孙多慈等等。宁折不弯,是我们寿县人的性格。我为自己是寿县人而骄傲、自豪。

在我的人生履历里,有三件事很有意思。

其一,文弱书生成为飞行员。1979年春天,正是高考最火、大学生最吃香的时候,全军第一批从应届高考生中录取男飞行学员的工作悄然开始。那个时候,消息闭塞,眼界狭窄,知识也非常匮乏,学校动员时,我连航空母舰在海上航行还是在天上飞行都搞不清楚,更要命的是,我是学校有名的书呆子,身体很弱,洗澡都能晕堂子,运动会永远不是选手,选飞行员,这样的身体哪能选的上?要是选不上,又影响了高考,岂不是鸡飞蛋打?所以,男同学们纷纷站出来“请祖国挑选”,惟有我迟迟不报名。这下可好,让一些女同学看了笑话,也让一些学习干不过我的人有了骄傲的机会。那一阵子,我上学都不敢抬头。后来,我们班主任反复做工作,我母亲也让我乘机去参加一次免费体检,我才动心,最后一个报了名。

招收飞行员,要经过县、地区和省几级体检,不但身体特别健康,而且要根红苗正,学习成绩好,反应机敏等等,可以说是千里挑一,当然,身体是前提。当男同学们都志在必得时,很多人都认为我在县级体检第一轮就会被淘汰。然而,我让他们一次次失望,最后,在全县只录取三个飞行学员的情况下,我榜上有名,意外地拿到海军飞行学院的录取通知书。有人说:你家祖坟真是冒青烟了!

这批海军飞行学员是从安徽、湖北两省招收的,共计350名,湖北180名,安徽170名。经过三年学习,因为身体、思想、文化和技术等原因,淘汰了一半以上。我不仅顺利毕业,而且成为同期毕业生中,唯一一位自学完《山西青年》刊授大学中文系全部课程的飞行员。

其二,近千名毕业生中唯一被海政看中。1989年8月,我已干了两年师党委秘书。为了领导的升迁,我不知熬了多少不眠之夜写各种材料,但有啥用呢?我只不过是一块垫脚石,职务一直原地踏步,同期飞行员都晋升为上尉了,我还是个“一道二”的老中尉。于是,我提出上海军政治学院深造的请求,经过多方努力,最终被报上了名。通过军队院校正规考试,我被录取,进入两年制的中级干部班学习,是全队六七十人中年轻最轻、职务最低的(按照规定,中级班应是上尉以上)。同学们大多数来自海军各个基层部队,最高的只有中专文凭,对我这个拥有飞行学院大专文凭的人,他们并没怎么看得起。要说学习,只要我想和谁叫劲,最后总是我占上风。上小学时,我在星期天,经常被老师叫到家里,帮她批改同学们的作业。同学们听说过老人讲的《愚公移山》,故事里有个人叫“智叟”,意思是聪明的老头。有个叫“毛蛋”的男同学,比我大几岁,父亲是淮南煤矿矿工,因矿难而死,非常调皮。他爱给人起外号。因为我的学习成绩好,聪明,他受到《愚公移山》故事的启发,给我起了个外号“智少”,一下子就叫开了。可以说,从小到大,搞学习我从未打过怵。所以,进入海军政治学院以后,几次考试,我都是名列前茅,其他学员才不得不刮目相看。毕业前夕,北京海军政治部到政治学院来挑选组织干事,在近千名毕业生中,我以全优学员的身份又一次“金榜题名”。不到北京不知道官小。一年后,我觉得在海军大院见谁都要请示报告,写稿还被他们乱改一通,心里很不服气,于是就主动要求“下基层”,调到大连海军舰艇学院,与大机关“拜拜”!

有了这些经历,我对自己的综合素质有自信,对邪不压正有信心。因此,对可能遇到的麻烦有了足够的思想准备。我和王刚义取得联系,到采访对象那里按照司法文书要求,由王刚义以法律服务所的名义收集大量证据,我们商定,一旦有人出面以辟谣的形式诋毁我们的反传销系列报道,我们就拿起法律武器,进行行政诉讼,也就是通常所说的“民告官”,同时,我还征得了大连律师界的支持,好几位富有正义感的律师表示愿意义务组团,做我的诉讼代理人。

名律师抛出“重型炮弹”

造舆论,是我们做记者的强项。在等待“辟谣”的那段日子里,我的心像沸腾的大海,一刻也没有平静过。在做好各种准备的同时,我并未忘记借助舆论,以正视听。

我想,他们“辟谣”提出的几个问题,只有用法律武器才能战而胜之。而能够就此发表见解的人选,必须是有相当社会影响的人。所以,我找到采访能力很强的记者赵阳,请她担此重任。赵阳二话未说,愉快接受。她先去找了一个法学教授,可是被以种种借口拒绝了。她又登门去找徐英卿律师,当时,他手里正有一个急案子。但徐律师听明来意,放下手头的案卷,坦然接受了采访。

在大连律师界,徐英卿是大连双护律师事务所主任,其名字很响亮,头衔也不少:法学硕士、高级律师、市政协委员、大连市政府法律顾问、辽宁省“最佳律师”称号获得者。

记者:孩子被骗,亲人们渴望执法机关立案,要“出手”就产生管辖问题,当事人应该怎么办呢?

徐:非法传销组织中的犯罪具有复杂性是因为法律界限存在易混淆的问题。从层面上看,传销和诈骗有着联系;从断层看,传销组织内部成员之间有的是受害者,有的是一般违法,有的涉嫌犯罪,有的可能涉嫌几个犯罪罪名。从传销组织和传销者个人关系看,传销组织、携款而逃者与误入歧途的传销人员之间有着民事间的赔偿关系。因而,抽象地说,打击非法传销活动,既应当有工商机关参加,也应当有公安机关参加,有时也涉及到法院的诉讼,如深圳“日宝来福”传销公司就是被当地法院查封的。具体地说,如果涉及诈骗犯罪,就应当由公安机关管辖。从地域管辖看,非法传销所在地的工商局、公安局等机关应当管辖,不应当推诿。打击非法传销及犯罪活动的经验证明,当地工商管理机关和公安机关联合行动不失为上策。这是从管理非法传销行为和管辖利用传销进行犯罪活动整体概念和从事态发展到明朗化的角度去谈这一现实。然而,从事态发展的初端时看,针对王刚义等人的“2.2”报案来看,解救大连孩子应当由哪个公安局来立案呢?这要看报案反映的情况和法律的有关规定来确定。2000年2月2日,王松在向某公安局报案的材料中提到:徐某将王华骗上了去昆明的火车,随身带的钱物已被洗劫,人身自由受到限制,并且对方向家长索要1,5000元钱。这是一种绑架行为,我要求贵局解救,情况紧急,要求立案。应当说,有扣留人质骗取、勒索钱财的犯罪嫌疑。后来读者纷纷写信给《东北之窗》,质问公安局为什么不立案,而让亲人冒险解救。我国《刑诉法》规定:“公安机关发现犯罪事实或犯罪嫌疑人,应当按照管辖范围立案”,“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转呈主管机关处理;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转送主管机关。”反映来看,某公安机关对报案人给予接待,也认为情况紧急,并与昆明公安局联系。但是,当昆明反馈表示由大连方面立案后,此立案不应搁浅,因为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做了这样的规定:“案件管辖不明,由最先发现的公安机关或上级公安机关指定的公安机关侦查。”依当时的情况,某公安机关是否立案或采取紧急措施就接近于清楚了。然而事情到今天,方知情况并非那么紧急,而从非法传销涉嫌犯罪案件的管辖问题看,以当地公安机关予以处理更为有利,可事物不是从起端时知道它的发展结果,恰恰相反,是从后果知道它的过程……从现在来看,我认为这件事情的意义远远超出了解救“大连孩子”的范围,更为重要的是告诫人们,有的非法传销组织已经涉嫌犯罪。

徐:在外地传销的人们,他们中分成不同的待遇在外地生活着,“上卡”的传销者(家长)住、食、用条件较丰厚,“下卡”的传销者穷困潦倒;“上卡”不想回家,“下卡”无钱回家。如被骗去参加传销的李刚用不到50元钱扒货车、逃票,苦熬五天终于回到大连。我认为:首先,受骗的孩子要积极克服困难回家,传销不是消费。参加传销的人是为了赚取钱财,用愧疚的心态去骗取他人钱财,发展自己。《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不保护传销者。传销受害人自负参加传销的责任后果,出污泥而不染才是积极摆脱的最好方法。其途径有三:一是停止欺骗他人,包括停止欺骗自己的亲属;二是要求工商机关、公安机关对传销组织和骨干进行打击;三是联合向当地法院请求确定传销合同无效,追回被骗的钱款。

其次,有人建议能否把没收的非法传销公司的钱款支付给无钱回家的孩子们,我认为有一定的道理,只是根据国家财政部《罚没财物、追回赃款赃物管理办法》之规定,要经过执法机关确认个人财产的合法性和权属性,时间不是一时半时的,而对那些尚未查封的和尚未追缴的钱款又需等待多少时间呢?此水能解渴,只是太远了。

最后,政府执法部门为稳定社会、打击传销犯罪、加强青少年的法制教育,对聚集人数较多的昆明、重庆、石家庄等城市的“大连孩子”进行法制宣传教育,解除其思想顾虑,与当地司法机关沟通,合作解决“大连孩子”回家问题。从法制的角度上,实在是很有益于社会稳定的好事情,无须非要民众再拿出法律根据。一件有现实意义的事情并非是法律先规定了才去做。据我所知,《东北之窗》不仅仅报道了《昆明解救“大连孩子”》,而且身体力行,不畏艰难去昆明救援“大连孩子”,也并非找到了去昆明的法律依据。不要忘记,法律规范了人们应做的事情,也并不禁止人们去做一些没有法律规定但对社会非常有意义的事情。

此文发表后,引起很好的社会反响。一些法律工作者认为,徐律师的回答是有的放矢,切中要害。我很欣慰,在困境之中,还有这么多知名人士敢于站出来主持正义,其胆其识,能够让那群指鹿为马、陷害忠良的当权者汗颜否?!

海鸥,期盼着风暴的到来,越快越好;

我也期盼着这场善与恶角斗的“大戏”早日拉开帷幕,也是越快越好。

但是,我们等了挺长时间,只听楼梯响,不见人下来。后来,连楼梯也不响了。从内部传出的信息是,辟谣计划被头脑清醒的领导责令取消。

传销祸国殃民,不除不足以平民愤。但是,在茫茫书海中,至今我还未发现一本揭露传销罪恶的图书,很多人对传销抱有侥幸心理,就是在理论和实践上尚未认清其本质、危害,稍不注意就落入传销陷阱,教训非常深刻。

为了填补空白,我利用业余时间广泛收集有关素材,积累的材料、笔记及案例达四五百万字,并结合自己的采访、研究,着手撰写打击传销的系列文章。

8月13日,国务院转发了工商局、公安部、人民银行《关于严历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等非法经营活动的意见》,全国掀起了打击传销新**。9月底,中央电视台“实话实说”决定做一期专题节目,公开揭露传销和变相传销的欺骗性和社会危害性。编导人员到国家工商局采访,掌握了我和王刚义联手打击传销的新闻线索,随后又到大连做了调查、核实。动身到北京之前,中国平安保险公司大连分公司的领导得知此事,颇为赞赏,亲自将30万元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卡交到我的手里,并动情地说:我们的途径不同,目标却是一致的。你用铁笔打传销,为老百姓们保平安,我们以实际行动为你保平安。

按照策划的需要,节目还需要一名家长到场。我们给他推荐了一人,编导亲自上门核实,并邀请他去北京,他同意了,并拿出工作证,让我们帮助定机票。但我们买好机票给他打电话,他又找理由不愿去了,实际上他是担心上了节目以后,会找引来传销组织的报复。我真有些伤心,用鲁迅的话来说,就是哀其不幸,怒其不争!

正式录制的那天晚上6时45分,我们一行被央视接进《实话实说》现场,此时距离正式录制还有15分钟。我们刚坐下,编导将崔永元请了过来,大家一一握手。他见到我,没忘记表现他的幽默天赋,他风趣地说:“余老师,咱俩是同行,但不是冤家啊!”他还说:“你的行为很值得宣扬。你在第一线采访,能够真切地感受群众的心声,希望以后多给我们提供‘炮弹’。”

崔永元有两个特点,一是脸上永远挂着似笑非笑的笑容,他说话幽默,别人越笑,他越显得一本正经;二是手里一直攥着一瓶矿泉水,时不时泯一口。他朝大家点点头,说:“欢迎你们来实话实说。”

19时,演播大厅坐满了人,大厅不大,能坐一百来人,除了嘉宾是按编导要求坐在固定位置,观众们则自行落座。说实在的,到现在为止,我们几个嘉宾还不知道崔永元要让我们说些什么——这也是“实话实说”的风格,不作准备,即席发言。

节目从王刚义赴昆明“解救”王华开始,王刚义以当事人的身份简要介绍了事情经过,并播放了一段现场录相。王华、刘钟作为受害人谈了自己的悲惨遭遇。接着,由观众自行提问,有些问题,由北京工业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的金教授给予解答,有些则请郑州来的何女士现场“表演”。何女士原是多家传销公司的“讲师”,负责对加盟传销组织的人进行“洗脑”,当她看到了许多人因传销血本无归、妻离子散时,幡然省悟,大胆地站出来揭露传销“黑幕”。最后,我作为反传销资深记者就传销活动屡禁不止现象发表了见解,受到现场观众的热烈欢迎。

等啊等,过了22点,没有;过里3点还没有。大连的朋友一个劲地打电话,让我无法解释,心里很是内疚。后来才知道,那天节目临时变动,《实话实说》未能“实话实说”。直到2001年1月7日,新世纪的第一个星期天晚上,《细说传销》才终于和观众见面。

6月初,我又接到中央台的邀请,到北京参加“名人相约星期五”节目的录制。据说,他们是看我在《实话实说》中表现的还可以,就把我选中了。当时,特邀嘉宾还有两位。一位是国家工商总局公平交易局经济检查处处长韦犁,另一位是公安部经济犯罪侦察局市场秩序和知识产权犯罪案件侦察处处长吴卫华,他俩都是我国打击传销职能部门的领导,也是反传销工作的专家。担任特约主持的,是中央电视台的后起之秀撒贝宁。别看小撒在电视上钢牙利齿,但在私下里却很随和,现场的许多女孩子就是为了看“活”的撒贝宁才来当观众的。录制完节目,好多观众围着撒贝宁,又是签名,又是合影。小撒也挺够意思,身在花丛中,也没忘记我这个远道来的新朋友,瞅准机会说:余老师,咱们也纪念纪念吧。合完影,他客气地说:希望有机会,请你到《今日说法》去有个说法。

据统计,《除夕前夜紧急行动:昆明解救“大连孩子“》拉开了《东北之窗》“2000年揭露传销行动”系列报道的序幕。该系列报道历时9个月,先后组织7期24个版,发表通讯、言论、专访、新闻调查等体裁文章39篇。其中,我以多个笔名发表文章10余篇。通过系列报道,使广大读者认清了传销的非法性质,仅大连地区就有100多人取消了去昆明“上班”计划,700多人迷途知返,脱离传销集团回到家乡,使受害者免受巨大的经济损失和精神创伤。

不经风雨,那能见彩虹?由于我在反传销报道中做了一些工作,产生了一定的影响,所以,也受到了新闻界朋友的关注,《中华新闻报》、《北京青年报》、《华西都市报》、《中国信息报》、《长江日报》和中华网等十余家新闻媒体对我做了长篇报道。在辽宁省2001年期刊评奖活动中,《除夕前夜紧急行动:昆明解救“大连孩子”》及其系列报道,在全省各媒体选送的323篇参评作品中脱颖而出,分别获得优秀作品和优秀活动策划一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