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谋事要实:在其位、谋其事、落其实_◎【编者小语】

◎【编者小语】

1977年7月,党的十届三中全会作出了《关于恢复邓小平同志职务的决议》。邓小平同志在会上谈了自己的心情和态度,他说:“我出来工作,可以有两种态度,一个是做官,一个是做点工作。我想,谁叫你当共产党人呢?既然当了,就不能够做官,不能够有私心杂念,不能够有别的选择。”他还坦言:“这是一种交心的话。”寥寥数语,道出了一位老共产党员的精神境界和宽广胸襟。诚然,对每一个党员干部来说,都会面临着两种选择:“做官”还是“做点工作”。这就考验着每一个党员干部的事业观和政绩观。

事业观和政绩观,实际上解决的就是“为谁干事、怎么干事”和“追求什么政绩、如何追求政绩”的问题。在90多年的奋斗历程中,我们党形成了许多优良的传统,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就是其中之一。谋事要实,就是要从实际出发,谋划事业和工作,使党员干部制定的政策、方案符合实际情况、符合客观规律、符合科学精神,不好高骛远,不脱离实际。在工作中,每一个党员干部要本着为人民服务的价值观,用实践的观点对待自己的事业、看待自己的政绩。

党员干部做到谋事要实,就要求在做各项工作的时候,都按照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的原则,通过严谨科学的谋划,认认真真地按客观规律办事。要把一项工作的实际成效,作为检验政绩的重要标准;要摒弃那种搞虚假政绩的“面子活儿”,把群众是不是能够满意作为检验政绩的标准,而不是把上级是不是满意作为标准;要本着一切为群众着想、一切为群众谋划的工作态度,让自己的工作,取得为群众谋福利的实际效果。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