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国家建构和国家治理转型_三、中国国家治理的发展阶段

三、中国国家治理的发展阶段

前面阐述了国家治理的类型和转型问题,它适用于世界上的所有国家。任何的国家治理历程,都将经历从统治型国家到管制型国家到管理型国家再到治理型国家,最终走向未来社会的治理。中国也是这样,但在沿着这条道路前行的进程中又有着自己的特殊性。中国的现代性国家建构发生得比较晚,是从1911年推翻清朝封建统治后开始的,一直持续到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更为重要的是,1949年新中国成立后选择的是社会主义道路,建构的是不同于西方的由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国家。尽管如此,60多年来中国共产党执掌政权、统领国政,其国家治理也经历了四个转型发展阶段。

从1949年至1956年是第一阶段,可以称之为统治型国家阶段。《共产党宣言》指出,“工人革命的第一步就是使无产阶级上升为统治阶级,争得民主。无产阶级将利用自己的政治统治,一步一步地夺取资产阶级的全部资本,把一切生产工具集中在国家即组织成为统治阶级的无产阶级手里,并且尽可能快地增加生产力的总量”。在这一阶段里,中国共产党建立了新型的社会主义国家政权,领导了从新民主主义到社会主义的过渡,进行对资本主义私有制的改造,消灭了资产阶级和地主阶级,改造了民族资产阶级,于1956年建立了社会主义国家的经济、政治、文化等制度。

从1956年至1978年是第二阶段,可以称之为管制型国家阶段。此时,以全国性大规模阶级斗争为主要特征的国家统治告一段落了,中国进入社会主义建设的新时期。在1966年之后的前十年中,中国的经济建设取得了重大的成就,初步建立起独立的比较完整的工业体系和国民经济体系,农业生产显著提高,教育、科学、文化等事业有了很大的进步,积累了在中国这样一个社会生产力水平十分落后的东方大国进行社会主义建设的重要经验。但是,在国家治理方面,总的来说中国搞的社会主义是仿效了“苏联模式”即传统的社会主义模式,就其实质而言仍为管制型国家。而且,在这十年中,极“左”路线的倾向越来越严重,经济上实行僵化的计划体制,政治上以阶级斗争为纲,思想文化上推行教条式、说教化,助长了个人崇拜的盲从心理。毛泽东认为,发展社会主义、向共产主义过渡,还需要抓阶级斗争。“阶级斗争,一抓就灵”,要以阶级斗争为纲,不停顿地开展政治运动,在社会上不断揪出阶级敌人,在党

内则要揪出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毛泽东指出,“中央和中央各机关,各省、市、自治区,都有这样一批资产阶级代表人物”, “必须同时批判混进党里、政府里、军队里和文化领域的各界里的资产阶级代表人物,清洗这些人”,因为这些“混进党里、政府里、军队里和各种文化界的资产阶级代表人物,是一批反革命的修正主义分子,一旦时机成熟,他们就会要夺取政权,由无产阶级专政变为资产阶级专政”。为此错误地发动了“**”,提出为了粉碎资本主义复辟,必须实行无产阶级专政下的继续革命。由于过分夸大阶级斗争,过分强调无产阶级专政,也过于强化无产阶级统治,十年“**”客观上使中国又回到统治型国家形态。

从1978年至2013年是第三阶段,可以称之为管理型国家阶段。1978年“**”结束后,随着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的召开,中国迎来了改革开放的新时期,也由此进入了管理型国家的阶段。在这一阶段里,邓小平领导全党实现了党的工作重心的转移,坚决放弃阶级斗争为纲,转向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其实,早在“**”中邓小平第二次复出抓农业、工业、国防企业、文艺等全面整顿时,就强调了要抓好各行各业的管理,整顿就是抓管理。进入新时期后,他更加强调搞好管理,要让管理出生产力,出效率。他特别重视经济管理、企业管理、行政管理、社会管理等各方面的管理。他说,“当前大多数干部还要着重抓紧三个方面的学习:一个是学经济学,一个是学科学技术,一个是学管理”。他还提出,要“向外国的先进管理方法学习”。邓小平带领党和国家走上了建设社会主义各项事业和实现管理科学化的道路。

从2013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开始,当代中国的治国理政进入了第四阶段,即治理型国家的最新发展阶段,这是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中央领导集体作出的重大决策。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决定》,确立了全面深化改革的目标之一就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决定》共24次提到治理,主要有国家治理、政府治理、社会治理、小区治理、治理体系、治理能力、治理体制、治理结构、治理方式、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第三方治理等提法。由此可见,国家治理不但是一个战略目标任务,而且是各级干部必须掌握的工作方式方法。习近平领导全党开启了当代中国国家治理的全新阶段。

从统治型国家、管

制型国家到管理型国家,是一个重大的历史转折;再从管理型国家到治理型国家,更是一个跨越式的飞跃。习近平在《切实把思想统一到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上来》的讲话中指出,“怎样治理社会主义社会这样全新的社会,在以往的世界社会主义中没有解决得很好。马克思、恩格斯没有遇到全面治理一个社会主义国家的实践,他们关于未来社会的原理很多是预测性的;列宁在俄国十月革命后不久就过世了,没来得及深入探索这个问题;苏联在这个问题上进行了探索,取得了一些实践经验,但也犯下了严重错误,没有解决这个问题。我们党在全国执政以后,不断探索这个问题”,也“发生了严重曲折”。系统地总结国家统治和国家管理的经验教训,而不是简单地抛弃统治、管制和管理;适时地跨入治理的新阶段,更好发挥治理的要素和优势,这就是时代赋予我们的机遇和重任。

与国家统治、国家管制和国家管理比较起来,第四个阶段崭新的国家治理具有十分丰富的理论内涵。2014年2月17日习近平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专题研讨班题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讲话中,明确指出:“我国今天的国家治理体系,是在我国历史传承、文化传统、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上长期发展、渐进改进、内生性演化的结果。我国国家治理体系需要改进和完善,但怎么改、怎么完善,我们要有主张、有定力。中华民族是一个相容并蓄、海纳百川的民族,在漫长历史进程中,不断学习他人的好东西,把他人的好东西化成我们自己的东西,这才形成我们的民族特色。”这表明,在习近平阐述的中国国家治理的思想中,包含着两层重要的含义。一是不能割断与本国历史和文化的联系,也不能割断与世界社会主义历史和社会主义国家已有的实践之间的联系,重要的是要善于从中总结经验教训,而且,现在实行国家治理,还需要包含既往的国家统治、国家管制和国家管理的合理因素,仍然要坚持无产阶级专政的国家统治,坚持已经成熟的、行之有效的管制、管理方面的相关规章制度。二是对国外的治理理论和治理的经验与做法,既不能生搬硬套,也不能排斥拒绝,而要很好地进行吸收借鉴,尤其是当代西方国家自20世纪90年代兴起的治理理念和思潮,主张从一家统管操控到提倡多方合作协力,达到国家、市场、社会、公民之间的相互包容性的法治、德治、共治、自治,显然对于中国具有重要的启发意义。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