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深化改革是国家治理之策_一、全面深化改革的路向

|第十二章|

深化改革是国家治理之策

当代中国,仍处在改革的时代,继续行走在改革的大路上。作为国家上层建筑的国家治理体制机制,为了适应经济和社会的发展,适应治理的需要,必须进行全面深化改革。中国自1978年实行改革以来,已经取得了巨大成效。党的十八大后,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更加重视改革问题。2013年召开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集中研究全面深化改革问题。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启动了体制改革的新窗口期,构成了全面深化改革的新发展。

一、全面深化改革的路向

中国改革的首要问题,是坚持正确路向的问题,全面深化改革必须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走适合自己国情的发展道路。

路向问题,是一个根本性的政治问题。一个国家对自己的体制怎么改革,没有也不可能遵循一种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标准模式。要走什么样的发展道路,必须与这个国家的国情和性质相适应。对于中国这样一个有着13亿多人口、56个民族的发展中大国来说,西方国家的经验固然值得借鉴,但必须始终坚持自己的道路。首先是正确的政治发展道路,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我们已经“成功开辟和坚持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这条道路是当代中国全面深化改革能够顺利进行的根本保障。在当代中国政治发展道路问题上,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无论是过去苏联传统社会主义的老路,还是现在西方国家资本主义的邪路,我们都不能走。我们既不能走老路,更不能走邪路。“走自己的路,让别人说去吧!”中国的全面深化改革,只能探索适合自身国情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道路,坚持自己的路向,就是走一条我们自己独立开创的路,一条新路和正路。

全面深化改革的正确路向,就是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那么,什么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呢?它的含义是,从中国的基本国情出发,坚持共产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

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不断通过政治体制改革,使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法制建设不断发展、完善,使人民群众当家作主的权利不断充实、扩大,不断推进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我们所主张和坚持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也是人类社会政治发展中的一个重要部分,我们并不拒绝、排斥人类政治文明,对于世界各国的一切政治改革和发展的有益成果和经验,都要学习借鉴,以利于实现社会的全面进步和人的解放。但是,我们绝不照搬西方政治制度模式,不搞多党制和轮流执政,不搞“三权鼎立”和两院制。

中国是在1956年从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经过新民主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革命直接进入社会主义社会的,经济文化比较落后的现实从根本上决定了中国的社会主义目前还只是处在初级阶段。中国共产党科学地分析了中国的基本国情,从总体上指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逐步摆脱不发达状态,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历史阶段”。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经过一百年的发展,大约在21世纪中叶,中国将成为比较发达的、现代化的国家,然后进入社会主义的中、高级阶段。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两个发展层次相适应,中国的全面深化改革将经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到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发展进程。在上述的发展进程中,中国的全面深化改革总体上具有以下三个基本特性:

首先,革命性。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推翻三座大山的新民主主义革命斗争,用人民民主专政的民主政权,代替封建资产阶级的专制政权,体现了政治发展的革命性。在社会主义时期,中国共产党致力于开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发展道路,实行改革开放,对原有的传统社会主义体制进行全面改革,其性质同样也是革命的。因为这样的体制改革,针对的是传统社会主义模式中计划经济、封闭僵化、集权专断的根本弊端,实行从计划经济到市场经济,从专制到民主的转变。在这样的改革中,如同革命一样,它不是对传统体制作细枝末节的修补,而是要冲破传统体制的束缚,进行根本的变动,形成崭新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体制机制。

其次,渐进性。如果说社会革命所表现出的只能是激烈的、急风暴雨的群众性斗争形式的话,那么社会改革则可以表现为两种形式,即激进的方式和渐进的方式。从20世纪50年代起,世界上的社会主义国家就纷纷开始改革,在70年代末至90年代初期达到**,成为社会主义继续向前发展的必由之路。但在改革中选择什么样的方式至关重要。中国的改革,采取的是渐进的方式,即采取从点到面,从局部到整体,从表面到深层,从农村到城市,从经济到政治,从单项改革转向整体改革的渐变性推进方式,保持了社会的平稳,取得了显著的成效。渐进式的改革,不搞急功近利,不要求毕其功于一役,主张“胆子要大、步子要稳,战略上要勇于进取,战术上则要稳扎稳打”。习近平说:“胆子要大,就是改革再难也要向前推进,敢于担当,敢于啃硬骨头,敢于涉险滩。步子要稳,就是方向一定要准,行驶一定要稳,尤其是不能犯颠覆性错误。”因而渐进式的改革表现为持久性、长期性、稳定性。而在苏联,采取的是“休克疗法”的激进方式,实施冒失的“500天计划”,使改革成为改向,否定社会主义道路,否定共产党领导,否定社会主义制度,造成了剧烈的社会动荡,导致苏共垮台,国家解体,综合国力下降,人民生活水平普遍降低,从而使改革归于失败。

最后,主体性。在中国全面深化改革的过程中,人的全面发展始终构成其主要内容。人作为社会活动的主体,包含两个方面的基本内涵:一是人构成社会发展的动力,社会的一切文明进步都有赖于人的创造,离开了人,就一切无从谈起;二是人构成社会发展的目的,社会的发展归根到底是为了人的发展,离开了人的发展,一切也就显得毫无意义。人的发展,在马克思主义看来,就是人从被支配和被压迫的状况走向新的自由人联合体的过程,人的主体性的彰显和实现人的解放的目的,是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神圣事业,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必须为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而努力奋斗。因此,中国共产党强调马克思主义的基本观点,全面深化改革也以人的全面发展为基础,着眼于人的全面发展,为了人的全面发展。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