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发展民主是国家治理之根_五、中国式民主的改革完善

五、中国式民主的改革完善

中国式民主的兴起和发展,还处在初始阶段,还存在很多的不足,甚至带有缺陷,需要很好地进行改革完善。中国式民主面临的改革完善,在于解决好以下三个关键问题。

一是坚持党的领导和提高党的领导水平,有效地实施党的领导。要坚持党的领导和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就要以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榜样的力量是巨大的。中国共产党的先进行为在整个社会具有重要的示范和带动作用。邓小平说:“国要有国法,党要有党规党法。党章是最根本的党规党法。没有党规党法,国法就很难保障。”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对人民民主具有重要的示范和带动作用。”按照党章规定,保障党员权利,对按照宪法保障公民权利无疑具有示范作用,建立健全党内民主制度对建立健全人民民主制度也无疑具有带动作用。

二是不断地支持人民当家作主。支持人民当家作主首先要改革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应注重人大代表和委员的素质与结构。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应当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素质、文化素质、身体素质和参政议政能力。应充分发挥民主,依法办事,搞好代表候选人的提名推荐工作,选出各方面素质较好、具有一定的社会活动能力和参政议政能力的人当代表,不应把人大代表当作荣誉职务照顾安排。应创造条件设立人大代表工作室,使其能够接待和联系选民。应加强人大的组织机构建设,在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应加强办事机构的建设,设立必要的工作机构和研究机构,配备一定的工作人员,改善办公条件,使其更好地为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服务。应完善人大工作制度,包括人大及其常委会会议的议事制度和人大常委会办事机构的工作制度。

三是注重保障和落实公民的民主权利。公民的民主权利主要包括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知情权、管理权和监督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公民参与政治的首要权利,公民有定期参与直接和间接的国家选举活动的权利。知情权是公民作为社会成员和国家成员,对于社会的公共信息,对于国家的基本政策和发展动向等有关信息,有知悉、了解的权利。知情权是公民实现民主权的前提性权利。管理权是公民享有的有效行使管理和治理国家事务、社会事务的权利。当前要不断完善村民自治,健全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不断完善城市居民自治,建设治理有序、文明祥和的新型社区。监督权是公民对于国家机关和工作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检查纠正的权利。对于其中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以上“四权”是人民当家作主的集中体现,必须使这些权利的行使得到保障和落实并富有成效。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