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序 故乡

我愿长夜起骄阳,出云**海颂华章。

狂骨繁花冲天去,英雄结发归故乡。

先祖终将见证我们的脊梁。

——破法者题记;

——

新历2014年秋。

天蒙蒙亮,白雾微凉。

华国西北一个小镇的火车站台上,林雨行站在回乡人群中,任由汹涌人潮与他擦身而过。

他戴着一顶圆边礼帽,帽檐的阴影之下,是一张不过二十出头的年轻面孔。

却穿着一身玄色大衣,配一条绛红长围巾,恍若旧时代的打扮,沉默地穿过了无数尘埃而来。

他的表情空空****,极好看的眉眼中敛去了所有的波澜与神采,彷如盛世华章里的一抹静止之色——直到车厢里跳出来一个小姑娘,如铃音绽放,轻易就打破了了他的平静。

她脆生生地喊他:“微生哥哥,这就系你的故乡嘛?好远好远啊,我们捉了一天的车了吧!”

普通话很不标准,甚至还有字念错了音节。

小姑娘顶多十一二岁的模样,个子矮矮,齐刘海大眼睛,她说话间,又伸长了脖子去看远处的站台小贩,小贩正在炒秋果,空气中扬起一层细细密密的糖霜,一下子隔开了地域与时节。

炒秋果哎——刚出炉的炒秋果哎——五块一斤——十块三斤——

“珰珰想吃就去买,”林雨行的声音被小贩一阵吆喝盖过,帽檐下的那张脸露出了一个温柔的笑容,他拿出两张纸币,“喜欢就多买些,这个不会坏,能保存很久。”

炒秋果是小镇特产,林雨行还记得小时候天气一入秋,母亲就把野山楂摘回家,倒锅里用糖霜炒香,他一个人吃完一盘,父亲就说他酸到掉牙还乐在其中。

“好七!真好七!”林珰抱着满满一袋子回来,腮帮子也塞得鼓鼓,又忙不迭举起整个袋子。

“我不爱吃。”林雨行摸摸她的脑袋,“也就你,酸到掉牙还乐在其中。”

那些生而为人的时光好像还在昨天。

“哪里酸啦!”

小镇风貌早已换新,地处再远,也抵不过时代洪流的浸染。

林珰来华国才两年,因而处处新鲜,左顾右盼间忽然听身旁之人叹了一句——

“芸芸众生,千奇百态,总该如是……不过如是。”

小姑娘自然是听不懂的,普通话还没说明白呢。

她仰头眨眨眼,林雨行对她说:“一会我们要去一个地方,去看一个人,珰珰要有礼貌,不能大声说话,也不能笑,知道了吗?”

林珰用力点头,要有礼貌她懂,却不明白:“为什么不能笑呀?”

“因为这个人,已经不在世上了。”

林珰才知哥哥带她坐了一天一夜的长途火车也要回故乡是为了参加一场葬礼。

“他是我从前的国文老师。”林雨行走在苍白亮起的天色中,声音清清凉凉,“是这片大陆上,我最后一个故人。”

两人行至小镇以北的一座旧式宅院前,入目即是一片绿,恍惚逆了时节,只见满墙满院的长春藤高悬在岁月里,呼啸又张扬。

有一所落寞的古老的屋子,画壁漫漶,阶石上铺着白藓,像期待着最后的脚步。

幔子半掩,地板已扫,死者的床榻上长春藤影在爬。()

跨过门槛的时候,林雨行想起这两句散文诗来。

那是年少时,陆从礼在国文课上念与学生们听的,当年的陆先生,总是梳着一丝不苟的背头,戴一副金丝边圆镜,穿一袭对襟长褂,用他深沉有力的声音,教学生们领略国文的铿锵与多情。

那时陆先生的旧宅里,长春藤的种子才刚刚洒下,有个少年伫立在斑驳潦倒的屋墙前,心想至少也要看到藤花的影子爬上床榻吧。

如今陆夫人还健在,她坐在挽堂一侧,头发花白,身板硬朗。

“老头子这辈子,还是相当满足的,最欣慰的就是教出了你们这些学生!”陆夫人正与前来吊唁的学生们絮絮叨叨,她的脸上,宽慰多过哀伤,“你看当年一个个的小鬼头,现在都成了大老板、大作家、大明星了。”

“我们永远都是您的学生啊,我孙子下个月出生,还要麻烦您帮忙取名字呢。”

一群体面人围着师娘正在说话。

林雨行踏入挽堂的时候,正好听到陆夫人叹道:“有你们如此出息,老头子在天上也会自豪不已,要说还有啥遗憾,大概就是他生前最惦记的那个学生,也不知道后来去了哪里、今次会不会来。”

“哪个啊?我们同学?”

“姓林,名微生。”她说,“老头子带了那么多届学生,唯独念念不忘这一个,也不知是不是病中糊涂了,他的学生我有哪个不认得?”

“他还硬说是你们同窗,说他记得特别清楚,当年他问你们的理想、将来想成为什么样的人,你们一个个都想当老板、作家、明星,只有微生说他「不想做人」!”

“老头子就奇怪啊,说林微生门门功课都考满分,还天生一副好模样,他不明白如此前途无量的孩子怎么就不想做人?”

“我就说他老糊涂了吧,哪有这个学生呐,他就翻出你们的毕业照,找了半天又找不到,只好指着吴文娟的照片说小娟从前天天吵着要跟微生一起考燕京大学还要嫁给他……你们说说,难不成是我老年痴呆啦?我压根就不记得这回事呐。”

众人面面相觑——“国文课成绩最好的不是吴文娟自己吗?后来她真考上燕京大学了,现在在美星国当律师,体面着呢,咱们班花啥时候追过人啊?”

七嘴八舌议论一番,众人最后终于想起来——“哦!是有一户姓林的人家!可是很早就没了啊!”

“听说是身患重病死了?”

“我记得是走私文物被判了枪毙?报纸还登过呢!”

“林修、许英华夫妇啊,从北平来的考古学家!说是国家指派考察大西北,一考察就是许多年,放在当时,那才叫真正的体面人!”

“可他们没有小孩啊……”

对于老人口中「林微生」之名,众人都无印象,又不好说到底是谁糊涂,只得宽慰几句,又换过话题,很快就互相吹捧起来。

林雨行无声地穿过那些恭维之众,对着挽堂正中、香烛案上的黑白照片,弯腰脱帽、恭恭敬敬地行了一个大礼。

望着陆老先生遗照许久,他又至一旁,对陆夫人,行一礼。

“你是……”

面前之人,一身旧时打扮,礼毕抬头,陆夫人见到的却是一张眉清目秀的面孔,他低眉敛目,五官生的极好看,却如人间至憾、好梦难盼。

陆夫人心中忽然没来由地一痛,她不知那是为何,只道这样的人,如曾见过,一定是不会忘记的。

老夫人于是不解:“此番来送老头子的,不外乎亲眷、朋友、学生……”亲眷她自是认得,朋友也都作古稀,而学生——“老头子退休多年,你也是他的学生?你叫什么名字呐?”

“晚辈雨行,藉藉无名,不足道之。”林雨行低低地说。

雨行是他的字,微生是他的名,却都不是真的。

当年遮天蔽日的密林里,率领着燕京大学考古队的林修夫妇也是这般问他——“小朋友你一个人在这里?你叫什么名字?你怎么浑身都是伤?你家人呢?”

“微生。”那年他九岁,哑着声音,撒了个真实的谎,微生不是他名字,是他在山壁上看到的石刻之字——微生不足道。

他当时看了一眼,那些字就深深刻在了心里。

“我没有家人,带我来的人不见了。”

他继续撒着真实的谎,三个恶棍已经死在了那片山壁下,当然不是他杀的,他一个九岁的孩子哪能杀人呢,他不过是轻轻说了几句话,他们就自己打起来了。

“他们是台北的人贩子。”

他这样告诉林修夫妇,在那之前,他连名字都没有,他们高兴的时候喊他小宝贝,不高兴的时候喊他小鬼、小垃圾、小畜生。

那三个亡命之徒,一个是招摇撞骗的寻宝师,一个是越狱逃窜的盗墓贼,还有一个是寻宝师的儿子,他爹的本事半分没学到,赌博花样倒是学了不少,年纪轻轻已在台北的大小赌坊高筑债台,每天输钱回来就对他一个小孩施暴泄愤。

他其实可以轻易帮他赢钱,他也能少挨些毒打,可他更乐意看到那废物赌棍输钱后的痛苦模样。

那让他有一种无法言说的痛快,在窒息的黑暗里支撑着他活下去,胜过求救和哭泣,也胜过身上数不清的新伤旧痕。

他不需要别人的救赎,他很清楚人是什么样的,而自己大抵是不配做人的。

三个恶棍带着他从台北来到大陆,合谋寻找前朝教皇的遗产,遗产找到了,他们也都死了。

九岁的孩子望着林修夫妇,像只野猫那样舔了舔嘴唇,上唇那道长长的裂口是昨夜被赌棍拿酒瓶砸的,还没愈合,咸咸的,挺疼。

后来遗产出土,上交国家,林修夫妇收养了他,他有了姓名,有了家,有了生而为人的资格。

生而为人,就有礼义廉耻,人把礼放在第一位,林雨行于是对着陆老夫人又行一礼,然后默默退至人群之外。

可惜礼义廉耻四个字——他自嘲地想,我到头来一字都没沾上,实在是愧对父母师长的教诲。()

葬礼一直持续到傍晚,没有人认得他,也没有人与他搭话。

林雨行就在挽堂的角落里与林珰一直安安静静待着,望着,听着昔日同窗们言语中的攀比与显摆,看着他们眼角眉梢的风霜与皱痕,林雨行面无任何表情,也不开口一言,仿佛置身事外。

芸芸众生,千奇百态,总该如是,不过如是,一生到头谁又足以道之,林珰忽然有些明白了哥哥之前说那句话的意思。

林雨行正在细细地剥一个橘子的时候,林珰的目光被迫从哥哥那双修长剔透的手上移到了那群高谈阔论的大人们身上——居中的一个男人正在吹牛,吹他在神来国经济中心玉港市开公司当老板的日子。

有人问:“李哥既然你在国外发展的那么好,回国干嘛啊?”

老李眉飞色舞:“哈!这不是落叶归根嘛!国外啊,一个朋友都没有,哪有国内好啊!”

“别吹了。”有人挤兑他,“你说在别的城市还好,你那可是玉港市啊!谁不知道玉港半座城市都没了!你怕是房子都塌了吧,走投无路才回的国……”

老李急了:“放屁!你是嫉妒我有五个儿子吧!”

又有人说:“玉港大毁灭都过去两年了,神来国政府至今还在躺平装死、拖着救灾款不肯发,也不肯灾后重建,玉港市天天都在罢工游行,你们随便上个网看看新闻就知道了啊。”

老李的面子顿时挂不住了:“你听什么路透社瞎说呢,玉港那么好的地方,空气比国内好了不知道几百倍……”

有人冷笑着打断了他:“别扯遮羞布了,摧毁玉港的恶魔现在还在通缉令上呢!”

说着还掏出手机给他看——“国际头号要犯!十亿美元悬赏金!你当我们眼瞎吗!”

但也有人不信——“怎么通缉令上照片都没有啊!也没个名字!这谁知道是谁啊!”

……

一群人闹闹哄哄,本应肃穆的挽堂硬是被他们唱成了青红黄紫各种脸色。

林珰古怪地看了她哥哥一眼,像是看到了十亿美元的悬赏金。

林雨行不动声色地掰了半个橘子塞进小姑娘的嘴里,堵住了她所有的话。

——

()出自何其芳《画梦录》

()礼义廉耻的耻,指的是知耻之心。

作者有话说:

你们十三年的陪伴,仅这行字本身,就是足够动人的故事了。

你们见过洪水滔天,见过人间不夜。

见过妄想海的晨风,见过雾月谷的雨。

见过我登顶振臂,见过我坠入海底。

见过我落拓失魂,也见过我狂澜一生。

每一支穿透血脉的冷箭我都记得它们的名字,而我终将站起来。

因为笔还在,剑还在,你们还在。

我捧起繁花狂骨重返人间,再无一物能折断我剑。

我依旧是手书英雄录的少年,谁也无法将我熄灭。

请、在、此、见、证、我、的、勇、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