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_第十二章
小庄站在萧屿面前有点不知所措,他和冯队昨晚熬了一整宿,今天又带着人马忙活了大半天,按照萧屿的要求,把那几个监控探头记录下来的,案发当晚所有出入江涛那栋楼的人员身份,全部排查了一遍,也没有锁定犯罪嫌疑人。
小庄从来不怀疑萧屿的判断,在以往的侦查过程中,萧屿极少出错,他本能地觉得,是自己的工作没有做好,可是不知道自己哪儿做错了,以致于没法跟萧屿交代。
冯队则干脆就没敢露面。
他不认为自己的工作有问题,错误应该是出在萧屿的判断上,昨天自信满满地说凶手就在监控录像里,然后连案子都不管就跑到老同学家里叙旧去了,结果却什么也没找到。换成自己,脸上肯定是挂不住的。
领导出糗,不是随便什么人都能看的,下属看到,会比领导本人还要尴尬,要是年底换装的时候,发现领到的警靴比正常的小两号,想哭都找不到地方。
“确定没有遗漏?所有人的身份都查了?半天多的时间,就都查完了?”
作为最得力的下属,萧屿也从不怀疑小庄的执行力,但是眼前的结果,却和自己的判断截然相反,就忍不住追问了几句。
“确实都排查了,那天晚上案发前后两个小时内的人员名单,都在这儿。”小庄说着,把手里打印好的人员名单,放在萧屿面前的桌子上。
案发前后两个小时,是萧屿划定的时间范围,他觉得这都划多了,凶手绝不会在案发现场停留超过半小时以上。
信手拿起名单,一边翻看一边回忆昨天在小区里勘察的情景。
江涛居住的那栋楼,在小区最南边的中间位置,共有三个单元。
停车场在整个小区的地下,虽然可以通过小区内任何一栋楼的单元门下到停车场,然后再从其他的楼里面出来,但是萧屿注意到一个事实,就是停车场内的监控探头把整个停车场都拍了进去,没有死角。
换句话说,凶手如果选择除江涛那栋楼以外的任何一栋楼出入地下停车场,就一定要在停车场里面走过一段距离,也一定会被监控拍摄下来。
案发前后停车场里面的录像已经看过不止一遍了,没有人横穿停车场,或是从这栋楼里面出来,再进到另一栋楼里去,车主的身份信息也都核实了,没有可疑人员在停车场里面逗留。
所以萧屿才敢断定,凶手就是通过江涛住的那栋楼出入案发现场的,
进出路线一定跑不出那三个单元,并且一定会被楼前的那几个探头,从各个不同角度拍摄进去。
整栋楼从地面的单元门到地下电梯间里的走廊,形成了一个绝对封闭的空间。
为什么找不到嫌疑人呢?
就算凶手真的是小区内的业主,也要经过这几个监控探头,才能进到江涛住的那栋楼里,难道凶手和江涛住同一栋楼?只有这样监控才拍不到他。
可是,这种概率太低了吧?想到老白昨天无意中提到的或然率,萧屿觉得出现这种可能的或然率,无限接近于零。
沉下一口气,想把手里的名单从头捋一边,翻到第二页,就感到有些不对,抬头问小庄:“这么少?就算入住率再低,每个单元也住了二十左右户人家,三个单元加起来,至少五六十户业主,怎么就这点儿人从楼里出入?而且包含了下班时间?”
“这是我们过滤之后的名单,上面列出来的,都是符合对凶手描述的成年男子。”
小庄说着,从档案袋里又掏出厚厚的一摞打印纸,说:“这份是筛选出来的,不具备作案能力的名单,全部都是年轻女性、小孩和老人。”
“谁告诉你女性就不用排查了,女人就不能杀人了?”
小庄一下子张大了嘴巴,不知道该说什么。
萧屿这句话,其实是随口说的。越寒冷的地方,人的身体素质就越强壮,东北女人的彪悍,是全国人民都知道的,有些女人的个头、力气,以及身体强度,比男人差不了多少,以往的刑事命案中,也经常看到女性的身影。
只不过小庄是完全按照法医报告的描述排查凶手的,这么做,没有错,顶多是不知道变通而已,萧屿也没有深究的意思。
看了几眼名单,萧屿的眉头又皱上了,名单里面的老人很少,年轻女人和小孩子的比例,却明显过多,与那栋楼的整体入住率不符。
没等他发问,小庄急忙解释:“那栋楼里,有一个棋社,据说老师以前是专业棋手,打过职业联赛,名气很大,退役后,开办了这个围棋培训班,就在一单元四楼,整个楼层的两户住宅,都被他买下来打通了。很多有钱人,也都把孩子送去学棋,现在至少有三十多个学生,全部是六七岁大的小孩子,每一个都需要家长接送,而且大多数都是孩子的妈妈来接。”
问了几句关于那个棋社方面的事情,萧屿把小庄先打发了出去。
还是没有头
绪,萧屿用大拇指顶着太阳穴在想,总不会是那些孩子妈妈干的吧?作案时间是具备的,而且很充分,案发时间就在棋社授课的时间段内。
趁着老师上课,某一个年轻的妈妈悄悄走出门去,顺着楼梯下到地下二层,沿途看到楼道里摆放着供暖公司的维修工具,顺手拿起一把锤子,埋伏在电梯间的走廊里,等江涛下班回家经过的时候,冲上去一顿乱锤砸死了他,最后神不知鬼不觉地回到楼上接自己的孩子下课回家?
萧屿怎么想怎么觉得这是电影里描写女杀手的情节,现实生活中,怎么会有这样的事情出现?
另外,42码的鞋子怎么解释?特殊体型,能穿下42码鞋子的女人当然有,可是凶手如果是这样的人,看监控录像的时候早就注意到了,本着有枣没枣打一杆子的想法,也会去调查一下。
动机,最重要的还是作案动机!
一般来说,在给一个案件定性的时候,包括在刑事案件的审理过程中,动机只是其中的一个基础性论据,检察机关和法院更看重的是“事实清楚、证据确凿”,证明你在客观上有了杀人的行为,那么就可以定罪。
动机只是一种思想活动,是主观意识,落在结案卷宗上,就是口供。而口供这个东西,是不难得到的,只要把人抓来,想要什么样的口供会没有?
别说中国目前的司法制度,就是那些所谓发达国家的陪审团制度,不是一样会制造出冤假错案?否则设立国家赔偿做什么?这又不是中国独有的东西,只是不同国家的叫法不一样罢了。
但是在案件的侦破过程中,犯罪动机,往往才是破案的突破口,它能为整个案件提供一个明确的侦查方向,比如情杀?仇杀?劫财还是偶然性纠纷?
这就是苏云说的逻辑的重要,萧屿也承认这一点。一件事情从产生到结果,一定是符合逻辑的,哪怕它的过程,看上去荒诞无比。如果出现了以子之矛攻子之盾的现象,就证明没有把握住逻辑这项条基本脉络。
案子是由一个穿着42码鞋子的大脚女人做的,这是极端情况下才会出现的小概率事件,如果把希望寄托在这上面,本身就是不符合逻辑的想法。
萧屿原本坚定地认为,江涛这起案件的杀人动机,就是仇杀,或者称为报复杀人。可是随着各项侦查工作相继进入困局,这一想法也有些动摇了。
难道要办成死案?萧屿不敢想象出现这种情况的后果。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