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走进河谷之后,视野已经没有那么开阔了,但是也别有一番乐趣。一开始,我和贾菲他们是同步前行的,但后来,我却超过了他们一百码之多,那是因为我在岩石缝隙里发现了一个小球一个小球的鹿粪,我想试试以它们为线索,能不能开辟出另外一条路。我盯着地面,一心只想寻找鹿的痕迹,同时享受生命的美好,其他什么都没想,也没有左顾右盼。行至半路,我竟然看到贾菲因为贪玩爬上一个雪坡,又从上面滑了下来。他大概滑了一百码,一开始坐着,后边变成了躺着,一边滑一边兴奋地喊叫。不仅如此,他还是脱了裤子绑在脖子上,他说之所以还穿着**,因为这样滑的时候会舒服一些。实际上,就算是他全都脱了也不需要害怕什么,因为四下里根本没人。但是,我觉得就算现场有女生在,贾菲也不会觉得有什么不同。我沿着鹿粪来到了一些山脊和干枯的河床,与贾菲他们的距离也越来越远了,甚至最后都看不到他们了,然而我丝毫没有害怕迷路,因为我非常相信小鹿们寻找路的本领,它们也确实没有辜负我的信任:走着走着,我就真的来到了那条我之前走过浅溪边上(鹿儿已经连续五千年都会在这里停下来喝水了)。贾菲已经生好了一堆篝火,火光摇曳,使得岩壁一会儿变成橘黄色,一会儿变成灰黑色。又大又亮的月亮高高地挂在天上。“看来月亮让我们的老命得以保住了。兄弟,我们的下山之路还有八英里呢。”
吃了一些东西,喝了几杯茶,我们又收拾好所有的东西,便重新背上了背包。刚才沿着鹿迹寻找到路是我生命中从未有过的快乐时光,所以,走之前,我回头又望了一眼那条小路。它已经陷入了幽暗之中。我一直怀揣着能看到几头可爱的小鹿的希望,却终究没有实现。对于这条小路,我心中满是感激,它给了我一种感觉,我好像一个孩子,此时已经在森林和田野里玩了一天正优哉游哉地走在回家的路上。“可是沿着鹿迹寻找水源难道不是这个世界上最严肃的事情吗?”我在心里想着。我们来到了山崖边上,开始穿过那个五英里长的大卵石河谷。清澈的月光在为我们照明,在大卵石之间跳来跳去并不是什么难事。月光下,一切都是那么漂亮,纯净而洁白。有时,你还能看到那条山涧闪着银光的流水。向下能看到最远的地方,便是那片松树和水潭环绕的绿茵地。
然而走了一半,我感觉自己已经快要走不动了。连着走了两天的路,再加上网球鞋又缺乏保护性,我的脚底和边缘上都起了水泡。贾菲知道后,帮我戳破了水泡,还把他的登山靴脱给了我。
那双登山靴很大但是很轻,让我感觉脚下顿时活力满满。在岩石之间跳来跳去的时候,不用再承受水泡被挤压的痛苦了,让我感到了释放。而贾菲呢,穿上网球鞋之后也瞬间感觉轻松自如,毕竟网球鞋与登山靴比起来要轻盈多了。我们下河谷的速度比来的时候要快上两倍。但是,因为我们太累了,走一步,腰就弯一点。负重前行的同时,还要在下山的时候控制好大腿的肌肉,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所以,有时人们觉得上山容易下山难。在大卵石之间,我们不仅要来回跳跃,有时还需要爬上爬下,有时大卵石之间相隔有些远,甚至会隔着一片沙地,所以,我们不得不从大卵石爬下来,然后从沙地走过,再从另一颗大卵石爬上去,这耗费了我们很多的气力。中途还避免不了一些茂密的灌木丛,有些绕不过去,我们也只能强行穿过。好几次,灌木丛都把我的背包给挂住了,使得我进退不得,唯一能做就是站在原地咒骂。我们没有一个人说话。我有些生气了,因为他们两个谁也不肯停下休息一会儿,还说在这种地方休息会有危险。
“月光照着呢,怕什么?我们在这里睡一晚都没什么问题的。”
“不可以,我们今晚必须回到车里。”
“好吧,但是哪怕休息一分钟呢,我腿真的太难受了。”
“好吧,就一分钟。”
他们同意休息,但时间却不能让我感到满意。我觉得他们有点小题大做。我越来越气氛,最后甚至开始咒骂他们。我对贾菲说:“你何苦这样逼自己呢?有什么意义吗?还是你觉得这很有意思?呸!”(“你这都是狗屁主意!”我在心里接着咒骂。)点滴的疲倦对一个人的影响多么大呀!我有几次以为很快就可以从河谷走出去了,然而结果都是白高兴。我酸痛的腿发出了强烈的抗议。我对着地上的树枝撒气,踩踏、咒骂,而且还不管不顾地坐下来休息了一分钟。
“雷,不要这样,路终有尽头。”其实,我早就知道我这个人没什么胆量。刚走到绿茵地的水潭边上,我立刻趴下喝起了水,同时感受着周围的宁静。然而贾菲和莫利却因为担心不能按计划回去而忧心忡忡地谈着话。
“喂,你们担心那么多干什么呢。今天晚上这么美好,为什么非要这样逼自己呢。喝点水,给自己五到十分钟的时间躺下来休息一下,每一件事情都有每一件事的解决办法。”此刻,我变身成了哲学家。意料之外的是,对于我的话贾菲竟然同意了,然后坐下来怡然自得地休息了起来。这次休息了很长时间,让我的骨头得到了充分的恢复,我感觉我这一次我一定能坚持到湖边。山路的最后一段景色十分宜人。月光从茂密的树叶中间穿透过来,洒在贾菲和莫利的身上,留下斑驳的光影(我走在他们后面)。我们的脚步带着韵律的节奏感,同时嘴里喊着“嘿咻,嘿咻”。那条山涧闪着粼粼的波光从高处翻滚下来,卷起了层层泡沫,如白雪一般,树木倒影在水中,宛若光与影的极美世界。气温越来越温暖了,其实,我应该说我感觉自己已经感受到人间的气息了。湖水、花香以及尘埃的味道从下面传了过来,让人振奋了起来(高山上除了冰雪和岩石的味道,你再闻不到其他味道)。途中,我有一段时间我感觉比之前任何时候都要累,甚至在大卵石河谷的时候都没感觉到这么累,但是,既然此时已经能够看到湖畔旅馆的灯光了,不管怎样累都没有关系了。莫利和贾菲聊着天走在前面,我跟在后面不出一声。我们就这样一直走呀走,然后,就好像猛然间在一场没有尽头的噩梦中醒来一样,一些房子和汽车出现了我们面前,莫利的汽车也在那里。
我们刚到达车子旁边,就把背包仍在了地上。“只要闻一下空气的味道,我就可以断定出,昨晚并不是很冷,”莫利靠在车上说,“我返回来把曲轴箱的油放出去,这样看应该是白费力气了。”
“也不一定呢,或许结过霜呢。”
莫利买机油的时候,杂货店老板对他说,昨晚何止是没有结霜呢,甚至可以说是今年迄今为止最暖和的一个晚上了。
“看吧,你就是多虑了吧。”我说。但这都是翻了篇的事了,没有人想再继续这个话题。我们都饿到极点了。“抓紧时间开车到布里奇波特找个地方安慰一下五脏六腑吧。”我们把毯子还给湖畔旅馆之后,就直接开车往布里奇波特去了,在高速公路旁边看到一家餐馆,我们停下了车。让我没有想到的是,什么都无所畏惧的贾菲,在这里竟然露出了他的弱点。这个有足够胆量在高山上独自晃**几个星期,也敢飞奔着下山的硬汉,在餐厅的门前竟然会显出了害怕犹豫的神情:他嫌里面的人穿的都太光鲜亮丽了。这让我和莫利不禁笑了起来:“这也没什么吧?我们进去只是吃点东西而已。”然而贾菲还是觉得我选的这家餐厅有点太资本主义了,坚持要去高速公路对面那家餐厅,看起来更工人阶级一些。我们按照他的意思去了那家餐厅。没想到的是,那里的服务生实在是懒散,我们都坐了五分钟了,依然没有人给我们送菜单过来。我生气了,说:“还是去之前那个餐厅吧,你怕什么呢,贾菲?这也没什么呀,爬山上的方面你比谁都专业,但是在吃上,我才是行家。”我们因为这件事产生了一些嫌隙,我的心情也有些不太好了。但是最后贾菲还是做出了让步,我们又回到了之前的餐厅。餐厅里有一个酒吧间,灯光有些暗淡,一些猎人正在里边喝酒。但看餐厅,有一个长长的柜台,还有很多桌子,几个幸福的家庭正在用餐,菜肴很是讲究。餐厅的菜单非常丰盛:应有尽有,甚至还有山涧鳟鱼。点好菜之后,贾菲问我:“你确定你有足够的钱?”我才知道,原来贾菲一顿饭如果超过十美分就会害怕。我走到酒吧间,买了一杯波特酒,再回来坐下之后,又嘲笑了他一会儿。这时他的神经已经放松一些了。“贾菲,你的问题就是这个:对社会恐惧,冥顽不灵,还是一个无政府主义者。在什么样子的餐厅吃饭是没有什么不同的,比较本身就是可憎的。”
“史密斯,我只是认为,这里满是大腹便便的姿本家,而且价格也有些昂贵。我不否认,对美国所有的财富我都会有一种畏惧的感觉。我不过是一个托钵僧而已,对这么高的生活水平有一点点不太接受。妈的,这辈子我都是在贫穷中度过,所以不是很习惯这些事情。”
“嗯,我敬佩你的弱点,不用担心,我请你。”这顿晚餐,我们吃得的美妙绝伦,我们吃了马铃薯烤猪排、热腾腾的泡芙奶油面包,还有沙拉和蓝莓派。因为的确是饿到的极点了,我们一直埋头大吃,谁也没有嬉戏打闹。吃过饭以后,我走进酒铺,买了一瓶麝香葡萄酒。因为我们模样有些邋遢甚至狼狈,身上的皮肤也晒得通红,老板和他那个胖胖的朋友看到我们都感到非常好奇,“你们这是去哪儿了?”
“我们爬马特峰去了。”说话的时候我有一种骄傲的感觉。他们目瞪口呆地看着我们,一句话都没说出来。我得意极了,便又买了一根雪茄点上,对他们说:“我们从海拔一万两千英尺的地方刚刚下来,大吃特吃了一顿,这会儿我们想来点葡萄酒助助兴。”他们两个仍然一句话不说地看着我。在他们看来,我们一定是疯子。
回旧金山的路上,我们一边开着车,一边喝酒、聊天,讲了很多很长的故事。莫利开车的技术很好,我和贾菲在后座上像两头死猪一样睡得沉沉的时候,车已经从伯克利街道开过去了。我像个因为玩得的太累而沉睡的孩子那样,在一个地方,迷迷糊糊中听到有人对我说,到家了。然后,我便跌跌撞撞地从车里下去,走过草地,回到了屋子里,并钻进了毯子里,一直到第二天下午才醒来,连梦都没有做一个。睡醒后,脚上的静脉曲张已经全都退下去了。我的心情很是愉快。
想起昨晚在高级餐厅门口贾菲那犹犹豫豫的样子,我就忍不住地笑。那是我第一次看到也会有东西让他感到害怕。我想今晚再取笑他一次,如果他过来的话。但是那晚却有一些其他的事情发生了。一开始是,艾瓦出去,要几个小时以后才会回来。我独自看书的时候,听到了院子里传来自行车的声音,我探出头去看,原来是普琳丝。
“他们去哪儿了?”她问。
“你在这里会待多长时间?”
“我马上就要回去的,除非先给我妈妈打个电话。”
“你打吧。”
“好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