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拂晓前夕(1)

第1章 拂晓前夕(1)

“整间屋子弥漫着一股刺鼻的汽油味,也笼罩了一层死亡的气息。她蹲在他的面前,万般柔情地凝视着他。她问他,你真的不愿意跟我在一起吗?他望了她一眼,无言以对,两只手臂因为长时间反绑在椅子上被绳子勒得痛到麻木,一如他这颗千疮百孔的心,荒凉得无以复加。他已经被她囚禁了整整七天,今天将是最后一天,他知道。

她用手指轻轻抚摸他的脸,他有些厌烦地躲开,她愣了一下,随即便用力地扳过他的脸,固定住,让他不能动弹。他索性闭上了眼睛,留给她一张冷峻的脸。他的态度让她崩溃,她的眼泪流出来,顺着脸颊,一直流进心里。继而,她仰起头开始笑,那笑声如同被摔碎的玻璃片,散落在房间的每一个角落……她拿起了那根快燃完的蜡烛,紧紧地搂住他,喃喃道,那就让我们死在一起吧,这样,我就可以永远不失去你……她松掉了手中的蜡烛,这是第七根蜡烛,也是最后一根蜡烛。顿时,火海一片,火光中是两具正在燃烧着的躯体……”

夜色寂静。

我像个吸了毒品的人一样,叼着一根烟坐在电脑前飞快地敲击着键盘,噼里啪啦的声音在这寂静的夜里听起来有些突兀,也有些寂寞。当打完最后一个字的时候,我才感觉彻彻底底地松了一口气,整整三个月的时间,这篇爱情恐怖小说《七根蜡烛》终于完稿,这也是我的第一部长篇,写得比我预计的速度要慢,因为故事写到后面完全不受我的控制,故事里的每一个人似乎都有了生命、有了灵魂。这是以往写短篇小说从未有过的体会。

就像这篇小说的结局,我改变不了,同时亦无能为力。两个爱得死去活来的人,却注定不能在一起,千纠万缠,经历了前生与后世,最终只能选择死亡。这篇小说是以连载的形式贴在网上的,所以在创作期间,我收到许多读者的E-mail,还有文章后面数不清的跟帖,他们希望我尽快完稿的同时,更多的是希望能有一个圆满的结局。如今,小说写完了,以这样一个残酷的结局收尾,我不知道读者看后会怎样,是谴责,还是无奈?我不知道。但,既然已经写了,那就这样吧。

有时候,我是个比较霸道、而且随心所欲的人。

对了,先自我介绍一下,我叫七月,名字是父亲取的,顾名思义,生于七月,父亲有着重男轻女的老思想,所以给我取名字也懒得花心思。他为了另一个女人义无反顾,离开母亲的时候我还不到三岁,所以,对于父亲我基本上没有任何概念。母亲因为恨他,不让我跟他姓,也没让我随她自己姓,结果就变成了现在的“七月”,所以曾不止一次地有人问我为何会姓“七”。

其实我知道,母亲是深爱着父亲的,她常常背着我对着一张黑白照片发呆,照片是我满月时拍的,全家福。不过父亲的脸被母亲用刀子挖掉了。爱得越深则恨得越重,这个,我懂。

我从椅子上站起来,没有穿鞋,光着脚踩在冰凉的地板上,点了一根烟,走到窗边拉开窗帘,天已经开始亮了,又一个无眠的夜晚过去。我倚在窗户边安静地看自己吐出来的烟雾,伤感突然莫名其妙地袭来,禁不住眼角发酸。有人说,选择写作的女人通常都是因为寂寞,我不知道是不是这样,但是这一刻,我觉得落寞,仿佛连呼吸都有了回音,于是,寂寞便开始蔓延,如海洋般没有边际。

我吸了吸鼻子,拿起手机给启凡打电话,那边响起一个机械的声音:“您呼叫的用户暂时无法接通,请……”我摁了挂机键,看了看时间,已经六点了。

启凡是我相恋了四年的男朋友,是个心理医生,在S市颇有名气。他的爷爷于昨天深夜心脏病突发猝死,他连夜包了一辆出租车回家了。他的家在与S市比邻的一座小县城,距离这儿差不多一个小时的车程。本来他爷爷去世,按道理说,我作为他的女朋友应该跟他一起回去的,可是他的父母不喜欢我,四年了,他们几乎没怎么跟我说过话。

我觉得启凡的父母有点过于偏激,说起来,是两年前的事了。

那个夏天比以往任何一个夏天都要热,让人觉得像是被放在火炉里面烤一样,随时都会被熔掉。他们选择在那个时候要见我。中午十二点,也是太阳最烈的时候,他们在一家小餐厅等我,由于太热,我穿了一件紧身的露脐上衣。饭桌上的气氛有些僵,我发现启凡母亲的眼睛老往我露出的半截腰上看,我浑身不自在,冷汗直冒,再加上第一次见他们,过于紧张,结果没一会儿就中暑了,趴在桌子上生不如死。

就这样,我在他们眼里的形象可想而知,他们甚至不给我任何讨好他们的机会,而是用尽所有的办法怂恿他们的儿子离开我。但是启凡一意孤行,他常常安慰我,说要是父母再反对,他就带我离开这里。

四年了,我们的感情一直都很好,可是自从我开始写这部长篇小说,我们之间便出现了问题。开始动笔后,我心中就装满了小说中的人物,我都记不清有多久没跟启凡好好地吃过一顿饭了。他总抱怨说,虽然同居在一起,却更像是他一个人在生活。所以,他这段时间常去酒吧买醉,有时候甚至彻夜不归。我也懒得搭理他,一心写作没功夫顾及别的。

其实说到写作,不免让我有些汗颜,我之前从未写过长篇,都是在给杂志写写短文,大多是恐怖悬疑类的。虽然一直很努力,可上稿的几率并不大,所以断断续续写了好些年,仍没写出什么名堂,不过我并不灰心,仍乐此不疲地彻夜码字。有时候,我也是个比较安于现状的人,但脾气不是特别好,也许是因为从小就没有父亲的原因,我性格有些古怪,多疑、敏感,还爱钻牛角尖。当然了,我是不会把这些刻意隐瞒的,因为人非圣贤嘛!

我深深地叹了一口气,想起启凡,心里顿时一片潮湿,过去的一切历历在目,他的好、他的宠、他的心疼、他的委屈……我把手掌摊开来,然后再紧紧地合住。如果失去启凡,我真的不知道要怎样生活,在这之前,我从来没有想过这个问题。

还没等我从这种感伤的情绪中缓过神来,一团火红的不明物体突然从天而降,在我眼前迅速闪过。一股彻骨的凉风扑面而来,紧接着,楼下传来几声让人毛骨悚然的尖叫,发生什么事了?难不成是火星人来到地球了?

我赶紧把头探出窗子往下看,禁不住倒吸了一口冷气。只见一个女子以一种奇怪的扭曲姿势在地面上定格,穿着一条红色的长裙,她的头发很长,遮住了她的半张脸,一团黑褐色的**在她身下慢慢扩散。

我哆嗦了一下,仰起头往上看,不知道她是从几楼跳下去的。

再醒来的时候,已经是晚上快十点,又昏天暗地地睡了一整个白天,头脑发晕,双眼浮肿,我有些难受,不知道这样的生活什么时候才能恢复正常。

刚刚开机,手机就响了,夏小宇的声音在电话里听起来就像是在放鞭炮,噼里啪啦说了一大串:“该死的七月,你怎么现在才开机?是不是又在昏睡百年啊?拜托,不要老是通宵写作,白天不是一样可以写吗?你瞧瞧你现在的生活,已经完全跟正常人脱轨了,女人熬夜很容易老的,不要以为你现在还年轻。叫安启凡接电话,让我给他上上课,自己的老婆成天沉迷恐怖暴力的文字,迟早要得神经病的,我看他这些年的心理医生是白干了。”

我笑起来,顺手点了一根烟,起身去厕所,说:“你这张嘴啊,上辈/book/222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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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还聋子呢,什么话嘛,你在干吗?”

我说:“什么也没干,刚睡醒,无聊着呢。”

她开心地笑起来:“哈,有没有闻到什么味道?”

我对着镜子观察自己的黑眼圈,咕哝着:“神经,这么远能闻到什么?”

“麻辣火锅呀!来不来?阿炎昨天刚从北京回来了。”她说的阿炎就是把她当金丝雀一样养着的男人高炎。

“好啊,在哪儿?”

“在我家嘛,外面好冷,不想出去。”说到这里,我听见她隔着听筒小声地撒娇,“讨厌啦,别动,在打电话呢。”

我说:“那我不去,这会儿都十点多了,你家离市区太远了,整个一农村,谁叫你住那么远,我不去。”夏小宇住的地方在偏僻的郊区,一幢陈旧的公寓,那幢公寓原本是高炎一个朋友的,后来因为举家迁往美国,公寓就空下来了,然后,夏小宇就搬了进去。半年多的时间,我总共就去过两次,因为从我这儿坐车到她那儿要半个小时左右,而且去她那儿很不方便,Taxi不能直接开到公寓的门口,只能停在路口 ,要上一个大约三百米的坡,旁边是一排平民区,还有一间破旧的小寺庙。那里住的都是很有生活规律的人,所以一到晚上十一点以后,基本上都熄灯睡觉了,由于没有路灯,那条路特别黑。在这样的情况下,尽管我已经被她提到的火锅馋得直咽口水,可想到这些,我宁可泡方便面充饥。

她把对高炎撒娇的那一套用在了我身上,肉麻地说:“来嘛,七月,人家好些天没见你了,想你了。”

我坚持着:“不去。”

她的声音一下子提高了八度:“七月!你今天要是不来的话,这辈子也别想再见到我!”

“拉倒吧,整得跟同性恋一样。太远了啊,我一个人害怕。”

“安启凡呢?”

“他回家了。”

“那我叫阿炎去接你,就这样了,一会儿见。”说完又对着话筒狠狠地“啵”了一声,也不管我答不答应,直接把电话挂了。

跟夏小宇的相识源于我曾经想写一篇关于夜总会坐台小姐的恐怖小说,她个性很随和,没有心计,大大咧咧的,而且特别能讲笑话,结果我那篇小说没写成,反倒跟她成了很好的朋友。高炎是她的客人,一家外贸公司的副总,有钱有地位,对她挺好,舍得在她身上花钱,后来便顺理成章地被高炎养了起来,也就是时下比较流行的“二奶”。我有时候不是很理解夏小宇的想法,我曾经问过她,为什么要把自己的青春浪费在一个有家室的男人身上,她笑着对我说:“我爱他,就像你爱安启凡一样,虽然他有老婆孩子,那也只怪我自己在他生命中出现得太晚,而且,他能给我足够的钱,我不用再去看别人的脸色陪酒、陪笑。你别看做我们这行的整天嘻嘻哈哈,可是有多少辛酸是别人不知道的。这么跟你说吧,我们就像是寄生虫,离开了金钱和男人便无法生活,所以我必须去爱一个人,狠狠地爱他,让他也爱我,只有这样,我才觉得自己是活着的,你不会明白的。”

“可是等你老了怎么办呢?男人的爱都是很势利很苛刻的,尤其是像你们这种没有保障的爱情。”

她挥挥手,有些不以为然:“什么是保障?结了婚还离婚呢。不过话说回来,我从没想过他哪天离婚了来娶我,你知道吗,七月,真正的爱,到最后会变成一种信仰。能找到一个愿意对自己好的男人并不容易,如果可以,我宁愿做他一辈子的情人,只要他不弃我而去。”

你听听,还有没有比她更傻的女子?

大约一个小时以后,我听见楼下传来按喇叭的声音,紧接着我的手机响了一声断线,我知道是高炎来接我了,于是穿了件外套出门。

高炎坐在Taxi后排,探出头来礼貌地跟我问好。这是一个四十出头,脸上刻着沧桑与自信,有些微胖的男人。我朝他笑了笑,拉开前排车门坐了进去:“怎么,高总?今儿没自己开车?”

“呃,别叫我高总,你还是叫我阿炎吧,叫老高也成。不好意思啊,临时有点事耽搁了一下,让你等这么久。”

“没事。”其实我知道他为什么不自己开车的,他每次去夏小宇那里都是打的去,他跟夏小宇的关系是埋在地下的,不能公诸于世。我从一开始就对他没什么好感,可能跟这个有关系,在我的潜意识里,对没有责任感的男人有着一种很自然的排斥,大概是因为我父亲的关系。

“听小宇说你最近在写长篇,写得怎么样了?还顺利吗?”他问。

“昨晚写好了。”

他说:“当作家很辛苦吧?其实,选择这种职业也是需要一种毅力的。”

说到这个,我有些尴尬:“呃,我还算不上是什么作家,都是写着玩的。”

“呵呵。”他干笑了两声,笑得有点难听,卡在了喉咙里。

一时之间我们找不到话题,司机可能也感觉气氛有点闷,扭开了唱机,放的是一首没有听过的英文歌曲,女人的声音听起来像在哭,让人分外压抑。我转过头对司机说:“换一首吧。”

“没有了,都是这一种风格的。”

“那就关了吧。”我闭上眼睛不想再说话,车厢里陷入了一片沉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