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过渡阶段_一波三折的《香港基本法》

一波三折的《香港基本法》

《中英联合声明》的签订,标志着香港已经正式进入了过渡时期。这时,制定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就成了当前最重要的事情。

中国政府承诺将保持香港原有的资本主义制度和生活方式50年不变,就表示中国政府要用法律形式将有关香港问题的政策固定下来,以保持国家对香港基本方针政策实施的法律性、稳定性和长期性,让未来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在行动规范上有法可依。

该如何制定特区基本法呢?一些参与制定基本法的工作人员感到摸不到头脑,毕竟特别行政区是前无古人的创举,没有人有这方面的经验。

邓小平知道了这些顾虑后,简单地陈述了几点要求,这成为了日后基本法制定的原则性指导意见:

一、基本法不宜太细。宜粗不宜细,应原则一些。

二、香港不搞社会主义制度,但也不宜全盘照搬西方的资本主义制度。英国的“代议制”和美国的“三权分立”都不适合香港,香港应该摸索适合自己特点的模式。

三、不赞成立即普选。即使进行普选,也应该逐步过渡,一步一步来。

四、对香港特别行政区,中央要管一点。

1985年6月8日,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召开。既然已经确定了基本法的起草原则,这次会议的主要议程就是列出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委员会的名单。经过反复协商,最后由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彭冲公布了该委员会的构成名单:

主任:姬鹏飞

副主任:安子介、包玉刚、许家屯、费彝民、胡绳、费孝通、王汉斌、李国宝

秘书长:李后

副秘书长:鲁平、毛钧年

委员:马临、王叔文、王铁崖、包玉刚、司徒华、李裕民、李嘉诚、吴大琨、荣毅仁、查良镛、钱伟长、容永道、释觉光、廖晖、廖耀珠、端木正、谭惠珠、霍英东等58人。

这份名单的制定可谓煞费苦心。名单中包括国内各部门负责人15名、社会知名人士10名、法律界代表10名、香港各方面人士23名。其中很多香港人士是大陆百姓所熟知的,如武侠小说家查良镛(金庸)、世界船王包玉刚、著名企业家李嘉诚等,还有一位身兼香港行政局、立法局、市政局和区议会四料议员的谭惠珠。

这份名单公布后,基本得到香港和大陆人民的认可。

基本法起草工作委员会成立后,经过数个月的努力,基本法结构草案终于在1986年基本成型了。

虽然这个草案只是个初步确定的大纲,但基本上勾勒出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未来面貌。草案共分十章,各章名称如下:

序言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中央与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关系

第三章 香港居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第四章 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政治体制

第五章 香港特别行政区的经济

第六章 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和宗教

第七章 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对外事务

第八章 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区旗、区徽

第九章 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法律地位和解释、修改

第十章 附则

如果把香港基本法的制定比喻成一栋摩天大厦的话,那么这栋大厦的地基和框架已经打好了。

基本法草案出台后,关于基本法细则的商定工作又紧锣密鼓地开始了准备。可就在这时,大陆和香港之间又爆发了一场风波——大亚湾核电站之争。

早在70年代末期,中国政府就准备在江苏江阴县长山一带修建一所核电站。后来江苏方面因故停建,广东省就将这个项目争取到大亚湾。

广东省惠州大亚湾是一个美丽迷人的海湾,濒临南海,与深圳接壤,与香港隔海相望,相距50公里。在筹建阶段,港英政府和香港电力公司都曾准备参与建设。但当时国际上接连发生了两起核电站爆炸事故,一起发生在苏联的切尔诺贝利核电站,另一起发生在美国的三理岛核电站。

其中,切尔诺贝利核电站位于乌克兰北部,距首都基辅只有140公里,它是原苏联时期在乌克兰境内修建的第一座核电站。切尔诺贝利曾经被认为是最安全、最可靠的核电站。1986年一声巨响彻底打破了这一神话。核电站的第4号核反应堆在进行半烘烤实验中突然失火,引起爆炸,其辐射量相当于500颗美国投在日本的原子弹。爆炸使机组被完全损坏,8

吨多强辐射物质泄露,尘埃随风飘散,致使俄罗斯、白俄罗斯和乌克兰许多地区遭到核辐射的污染。

这两起事故的发生,使香港电力公司改变初衷,决定不与中方合作。同时,香港部分环保社团积极活动,他们甚至派人前往北京,直接向国务院请愿,要求大亚湾核电站停建或者迁建。

一场唇枪舌剑的辩论在香港代表和中方项目负责人之间展开了。香港代表质问:“如果核电站发生意外,500万香港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谁能够负责?”

中方负责人耐心解释:“我们是经过反复研究、试验的,证明是不会出问题的,安全是有保障的。”

香港代表不相信:“难道我们的管理水平比美国、苏联还好吗?他们都爆炸了,更何况我们?”

中方负责人:“我们可以保证,在高科技管理方面,我们不比美苏差,甚至还要比超越他们。”

香港代表:“那能不能换个地方,比如内地,离香港越远越好。”

中方负责人:“难道内地人民的性命就不值钱吗?难道他们就不会像你们一样反对吗?”

双方不欢而散。这场争论很快传进邓小平的耳中。他很快作出指示,要顶住,坚决不动。如果现在中国顶不住,将来香港政府遇见事就更顶不住了。

在港督尤德的协调下,香港立法局、行政局先后派人前往西方发达国家进行考察,最后得出结论,认为核电站的安全是有保证的。同时,中英双方也在民间做了大量细致有效的工作,帮助普通市民对核电站及核安全问题增加了解。在港英政府的密切配合下,虽然仍是有不少人持反对意见,但激烈的大规模反对浪潮已经平息了。

尤德总督总结说:“这是一首美妙的小插曲,是我们双方不断磨合的调和剂。”

1986年9月23日下午,广东大亚湾核电站的贷款协定和供货合同等7项文件,在人民大会堂签字确认,港府财务司同时签署向核电厂购电合同,香港电力公司签署参与建设的计划书。

核电站风波止息后,内地和香港之间的相互信任得到了加强。1986年10月12日,英国女王伊丽莎白二世乘专机到中国访问,女王丈夫爱丁堡公爵菲利普亲王也一同前来。女王一行的访问十分成功,邓小平等国家领导人与其进行了友好的会谈。之后,女王夫妇又访问了香港。

中英关系的良好发展促使大量外资涌入香港市场,香港股市再次刷新历史纪录。然而就在此时,基本法起草委员会的工作再次遇到波折,原因就在于香港未来的政治制度。

11月2日,由91个香港不同团体组成的“香港民主政制促进联委会”在香港九龙红磡剧场举行大会,有数千人参与大会。大会提出“促进政制民主,发挥高度自治,落实港人治港”的口号。

中国政府早就考虑到香港以往没有民主传统,英国所涉及的精英政制的本质仍是专制的殖民统治。在英国统治香港的一百多年里,香港始终维持这种专制集权的政制没有改革。现在,在香港主权即将回归之时,却突然出现如此强烈的自治口号,明显是别有用心之人在香港社会制造麻烦。

中国政府对待政制的原则问题断然不会妥协,基本法起草工作委员会的工作陷入停顿。

港督尤德陷入矛盾之中。在中英交往中,他必须代表英国政府的利益讲话。但在他的内心深处,却早已被东方古国的灿烂文化所吸引。从1982年接任港督开始,这五年时间尤德几乎都在为香港的未来奔走,他委实不愿看到因为政制问题的分歧导致之前的努力毁于一旦。

尤德积极组织了香港经贸代表团前往内地,即使在政制的制定中出现了裂痕,他也要在经济上进行修补。12月2日,中国政府总理会见了尤德及经贸代表团成员,并高度赞扬了尤德对两地关系所做的努力。当晚,港澳办主任姬鹏飞在钓鱼台国宾馆举行宴会招待尤德一行。

当晚,尤德由于心脏病发作,病逝于北京。他也是唯一一位病逝于任上的香港总督。

尤德在任总督期间,为促进中英友好,不断穿梭于香港、北京和伦敦之间,全程参与了中英谈判,与中国许多领导人都结下了深厚友谊。中国外交部新闻发言人代表中国政府,向尤德去世表示沉痛哀悼。

尤德的去世为原本就陷入停顿的香港基本法的制定工作蒙上了阴影。1987年1月16日,英国政府与香港当局同时宣布,英国外交及联邦事务部助理次官、中英联合联络小组英方首席代表卫亦信博士出任第27任香港总督。

这位卫亦信总督

不是别人,就是当年陪同麦理浩爵士访华,后又参加中英谈判的魏德巍。他也是一位精通汉语的中国通。卫亦信是他自己起的新名字。

卫亦信到达香港发表就职演说,当然也逃不开正在纠结的政制问题。他表示会竭尽所能保证香港繁荣,强调政制改革应该审慎从事,“珍惜安宁,循序渐进,维持独特制度,有利吸收投资。”

这份就职演说得到了邓小平的肯定。消息传到卫亦信耳中后,他非常高兴,他为能取得这个在中国举足轻重的老人的赞同而兴奋。

中国有句老话叫福祸相依,接下来发生的事再一次验证了古人的智慧。

1987年10月19日,美国纽约股市狂跌,世界性的股市危机波及到香港,恒生指数下泻420点,甚至两度跌至停板。联合交易所于20日宣布停业4天,这是史无前例的。10月26日,股市再次开盘,一天之内再次抗跌1120点,股市总市值减为3688亿元,两度创下跌幅的历史最高纪录。

这就是香港股市有名的“黑色星期五”。突如其来的股市大地震导致香港股民惶惶不可终日,到处是一片凄凉的景象。

恰逢此时,北京市副市长张百发来到香港,他是来为筹办亚运会筹款的。当时,新华社香港分社在香港五星级酒店设宴,邀请了一批知名的香港富商巨贾。没想到的是,大多数赴宴者都在这次股市危机中损失惨重。张副市长看着勉强应付的商人,哪还敢提出筹款的事呢!

紧急时刻,香港汇丰集团主席蒲伟士紧急约见中方代表,希望由汇丰、港府、中国银行三方共同出面,拯救危局。同时希望中国银行能注资5亿,刺激香港股市走出困境。

5亿资金,这么庞大的数字非同小可,中方代表不敢擅自做主,紧急向中央做了汇报。为了中英关系,为了香港人民的利益,中国政府决定出资予以援助。

经过汇丰银行、中国银行和香港政府的努力,股市终于好转。此事过后,外国一些媒体认为中国政府做了无用功,白白出了那么多资金,最后却让汇丰以救市之名获利颇多。无论如何,大多数香港股民是感激中国政府的,认为中国政府不计较经济利益的得失,确实是出于对香港人民的负责。

经过这件事,越来越多的香港市民开始转变态度。当年11月4日,在港英政府公布的民意报告书中。有近百分之七十的市民表示赞同基本法草案中对香港政制的提议。

在历经波折之后,香港基本法草案的制定工作终于得以顺利进行。在历经了四年八个月的努力后,1990年2月13日,基本法草案提交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讨论。并于1990年4月4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顺利通过。

基本法全称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其序言部分完整地阐述了基本法制定的意义:

香港自古以来就是中国的领土,一八四零年鸦片战争以后被英国占领。一九八四年十二月十九日,中英两国政府签署了关于香港问题的联合声明,确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于一九九七年七月一日恢复对香港行使主权,从而实现了长期以来中国人民收回香港的共同愿望。

为了维护国家的统一和领土完整,保持香港的繁荣和稳定,并考虑到香港的历史和现实情况,国家决定,在对香港恢复行使主权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设立香港特别行政区,并按照“一个国家,两种制度”的方针,不在香港实行社会主义的制度和政策。国家对香港的基本方针政策,已由中国政府在中英联合声明中予以阐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特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实行的制度,以保障国家对香港的基本方针政策的实施。

1990年4月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杨尚昆发布第二十六号主席令,正式宣告这部中国第一部特区法的诞生。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二十六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包括附件一:《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的产生办法》,附件二:《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的产生办法和表决程序》,附件三:《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实施的全国性法律》,以及香港特别行政区区旗、区徽图案,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1990年4月4日通过,现予公布,自1997年7月1日起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杨尚昆1990年4月4日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