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_邓小平故居

邓小平故居

概况

邓小平故居位于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协兴镇牌坊村,当地的老人大多亲切地称之为“邓家老院子”。这是一座坐东朝西的传统农家三合院,占地800多平方米,共有17间房屋。青瓦粉壁,古朴典雅,庭院绿树成荫、翠竹掩映,具有典型的川东民居特色,充满浓郁的蜀乡风情。院落前方,起伏的坡地上梯田层层,夏日清荷袅袅,秋季稻花飘香。邓小平祖上三代人都居住在这里。1904年8月22日,邓小平诞生,并在这里度过了他青少年时期的15个春秋。1997年7月,邓小平故居被中宣部评为第一批全国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

邓家老院子大门上方悬挂着江泽民1998年2月亲笔题写的“邓小平同志故居”的匾额。正堂屋是当年邓家接待客人的地方,正堂屋左边的居室是邓小平祖母戴氏的住房,右边是邓小平父母的居室,北转角是邓家饭厅,存放着一张普通的方桌和凳子,当年邓家十几口人在这里用餐。东南转角处是邓家的作坊屋,很宽大,一分为二,一半是粉坊,一半为酒坊。粉坊内至今还存放着一副石磨。南北厢房造型格局基本相同。南厢房一共三间,两边是客厅,中间是过厅。北厢房一共五间,紧挨饭厅的那间房屋是邓小平当年的起居之所,约20平方米,里面存放着雕花木床及衣柜,一张桌子和一把凳子。桌面上小平当年读书习文用过的油灯和纸、笔、砚至今尚存。

邓小平虽然只在这里度过了十几年的时光,却对这片养育自己的土地终生难忘,后来他一再嘱托“一定要把广安建设好”。

刻苦的少年

邓小平最早接受的是私塾教育。私塾启蒙读的通常都是《三字经》、《百家姓》之类的书籍,当时的教学方法主要是背诵。对于这些启蒙读物,塾师只是逐字逐句教学生读而不

作太多讲解,要求学生能背诵就行。由于邓小平学习刻苦,加之聪明伶俐,因此他在先生教读之后很快就能记住,而且背诵流畅,颇得塾师喜欢。

蒙童的作业主要是写毛笔字,其方法是由塾师在8开纸上写上几个核桃大小的字发给学生,然后学生蒙上纸临摹。由于塾师在批改蒙童的习字作业时,通常在写得较好的字上划圈,学生称之为“鸡蛋”,因此得“蛋”的多少就成为蒙童写字好坏的一个标准。邓小平对写毛笔字很有兴趣,他不仅读完书就写,而且放学回家后又反复练习,因此他的字进步很快,得的“蛋”也越来越多。每天放学回家,邓小平总是拿着画满红圈的习字本,让母亲看今天得了多少蛋。邓小平的母亲虽然一个大字不识,但深知儿子的心情,总是高兴地夸奖鼓励一番。

私塾写字课的严格训练,为邓小平的书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直到晚年他的字依然刚劲有力。1992年初,邓小平视察南方。当车行至深圳火车站时,大女儿邓林指着火车站大楼上“深圳”两个大字对邓小平说:“您看,这是您的题字,人们都说写得好。”小女儿邓楠在一旁打趣说:“这是您的专利,也属于知识产权。”邓小平听完笑了起来。

邓小平6岁时进入协兴乡的初级小学念书。在念小学的几年里,不管是烈日炎炎的盛夏,还是寒风凛冽的隆冬,他除一次因病缺了几天课之外,从未旷过一天课。从他家到学校是一条三里远的土路,一遇雨天道路就泥泞难走,常会跌倒在泥水中。祖母和母亲十分心疼,就劝他雨天不要去学堂了,在家中读书写字,但他仍坚持上学。放学回家以后,他有时帮母亲做一些家务活,有时和小伙伴们玩耍一阵,更多的时间则是温习功课,晚上还要点上油灯读书写字。功夫不负有心人,小学期间的他,全部考试成绩除一次考了第二名外,其余均是第一名。

一次“偷钱”的经历

幼年的邓小平还有过一次“偷钱”的经历。那是在他读小学的时候。一天放学的路上,邓小平和其他同学正在走着,发现一位同学正哭得伤心。大家忙上前询问原委,原来是这位同学的妹妹患了重病,高烧不止。这时一位同学说:“那快去请医生呀!”话音刚落,这位同学便大声哭起来了。邓小平立即明白了:不是他们不请医生,而是因为这位同学家里太穷,请不起医生。那怎么办呢?邓小平一路上沉默不语,暗暗思索着。

第二天一早刚到学校,邓小平就急忙跑到那位同学跟前,悄悄塞给他五块银元,嘱咐他拿去赶紧给妹妹治病。五块银元可不是个小数目,在当时足可以买下500斤稻谷。这笔钱是哪儿来的呢?原来是邓小平从家里“偷”着拿出来的。其实当时他家也不是特别宽裕,家里全靠织布养蚕撑着。

丢钱的事很快被父亲发现了,他把全家人都叫来问个究竟。不料未等父亲逼问,邓小平就主动承认是自己“偷”的,并递给盛怒的父亲一把竹片领打。父亲气得抡起竹片一顿暴打,邓小平挨了竹片之后一声没吭,含着眼泪走开了。

等父亲气消之后仔细一想,便产生了疑问:这孩子平时节俭得很,怎么会突然偷拿家里的钱呢?

经过一番查问,父亲终于弄明白事情的真相。母亲心疼得一把将邓小平搂在怀里,连声说道:“做得对!做得对!”父亲也很感动,问他:“你既然做了好事,那为什么挨打时却不说明缘由呢?”邓小平回答说:“不管什么原因,随便拿家里的钱是不对的,理应受罚。”至于他为什么哭,那是因为自己不能挣钱去救济别人而感到羞愧。

父亲听罢,被深深地感动了,从这件事中,他看到了儿子的倔强性格和高尚品德,为自己有这样的儿子而感到自豪。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