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编 奠基与开拓_论实践的效能、效果和反馈

第一编

奠基与开拓

论实践的效能、效果和反馈

郭湛

以实践为中心的一般理论问题,是当代哲学引人注目的问题之一。许多哲学流派都从各自的立场讨论这个问题。马克思主义哲学以革命地、能动地改造世界为目标,更重视对实践理论的研究。在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中,我们把实践作为认识的来源、动力、目的和真理性的标准来考察,侧重对认识的产生、发展、作用及其规律的探讨。认识的发展过程被分解开来,从其各个部分、各个方面的区别、联系及整体上加以分析。实践本身作为认识的基础,往往被视为一种宏观的整体。即是说,实践作为发展过程未被分解开来,当作独立的客观过程予以详细剖析。从整体上把握实践,将它视为认识运动的宏观背景,亦即制约认识运动的集合体,无疑是需要的。但是,也不应因此而忽略实践本身的结构、功能和发展规律在哲学中的地位。社会实践是具体的、历史的过程,包含着极为丰富和生动的内容,可以从不同角度深入考察。本文讨论实践的效能、效果和反馈,并尝试在此基础上涉及实践运动的一个基本规律。

实践效能:实践能力的发挥程度

当着某个实践过程展开时,我们首先看到的是实践的状态。实践状态是客观的,是实践本身的能力及其发挥程度的外在表现。而实践能力则是实践之作为客观物质运动的内在规定性,这种能力本身又是实践活动的社会的、历史的产物。马克思说:“生产力是人们应用能力的结果,但是这种能力本身决定于人们所处的条件,决定于先前已经获得的生产力,决定于在他们以前已经存在、不是由他们创立而是由前一代人创立的社会形式。”实践既要根据需要,又要根据可能。可能性主要取决于实践能力。一定的实践能力是包括体力、智力、物力等等在内的综合统一体。我们常说的国力,就是国家所能调动的人和物的资源以及科学技术、管理水平等等因素的综合能力,由此构成一定历史时期的实践能力。

实践能力在未发挥出来时乃是潜在的非现实的力量,即所谓潜力。亚里士多德把潜力称作“潜能”,并指出“潜能”与“无能”相反,“潜能与实现有别”。作为实践主体的人是具有潜力的。人的感觉能力和体力也有相当多的潜力,人们经过训练所表现的某些特殊能力和在紧急状态下超常体力的激发,证实了这类潜力的存在。实践工具和实践对象也存在着潜力。电子计算机能不能思维?至今未有定论。但在承认这种工具的潜力极大这一点上并无分歧。从生产中的“三废”处理、综合利用,可以看到实践对象所具有的潜力。实践潜力不只存在于作为实践之实体要素的人或物中,还存在于人与人、人与物以及物与物的关系里。实践中人与物诸因素的关系即实践关系的改变,会造成不同的实践状态。实践的潜在能力既是无限的,又是有限的。就其无限发展序列的一般的、抽象的可能性而言,实践能力是无限的,不能给人类的实践能力规定最终的界限。然而就个别的、现实的可能性而言,具体实践的潜力又是有限的,不能超出一定的界限。

潜在的力量并不就是现实的力量。潜力或潜能只有通过实践过程才转变为实践的现实力量:潜力转化为效力,潜能转化为效能。实践效能作为实践之潜在能力的发挥程度,是这种潜能的直接现实。由于实践的内部与外部因素的限制和作用,实践潜力或潜能向现实效能的具体转化同可能达到的最大限度势必有一定的差额。这种差额就是实践能力发挥程度的差别。实践效能来源于潜能并受潜能的制约,但是实践的效能与潜能并非机械的、直接的同一。与某一实践潜能相对应的不是特定的某一具体实践效能,而是在一定幅度内可变的一系列效能。所以,具体的实践效能即实践能力由潜在形式向现实形式的转化程度,会随条件的变化而表现为波动的曲线。

“效能”是一个表示事物运动状态的概念。例如某一机械在工作时其能力的发挥程度,即为该机械的实际效能。自然界各种形式的物质运动,在其现实性上各自表现为一定的效能。在社会生活领域,效能问题与人类的实践活动紧密联系在一起。从有人类社会起,人们始终关注自己实践能力的提高和发挥,追求较高的实践效能。在历史上,战争问题时常成为一个国家或民族的紧迫问题,因而实践效能的特殊表现即战争能力的发挥程度问题的研究尤其受到重视,并首先得到发展。利用有限的军事力量和自然、社会、心理等条件,采取合理的组织和行动,谋求战争的最佳结果,是军事理论的核心。军事史上许多以少胜多、以弱胜强的战例,其成功都在于尽可能地发挥自己的战斗力,尽可能地限制对方战斗力的发挥,使这种军事实践达到较高的效能。但是,军事力量作为有组织的暴力并非社会发展的基础。暴力的胜利以武器的生产为前提,而武器的生产又以整个生产为前提。社会生产力才是全部社会历史的基础,因此生产效能便成为全部实践效能的基础。

物质的运动形式呈现出从机械运动、物理运动、化学运动,到生物运动、社会运动的由低级向高级的多个层次。随着运动形式由低级向高级的发展,运动效能有某种特化和综合的趋势,特化效能和综合效能有所提高,而其他效能则有所降低,在整体的进化中包含着部分的退化。生物的综合效能和特化效能高于其他自然物,但在某些方面的效能又低于其他自然物。微生物、植物和动物的个体,在某些特化功能方面具有个体的人无法比拟的高效能。然而人的长处在于手和脑,这两个重要器官的特化效能以及人的综合效能则使所有其他生物望尘莫及。进一步说,人的长处主要还不在于单个人的智力和体力,而在于社会的组织,在于社会的结合力。人们的有组织、有秩序的社会分工和协作,可以发挥实践关系中的潜力,从而使人们的实践活动具有更高的效能。

实践效能是一个社会的、历史的范畴。对于实践效能的考察正像对实践本身的考察一样,不能停留在抽象的了解上,只有把实践效能置于具体的社会条件和历史阶段中,才能把握它的内在规定性。因此,应该研究实践的具体条件,探讨在特定历史阶段所提供的科学技术手段、社会组织和文化教育等条件下,如何达到这种条件所能容许的最高的实践效能。就我国目前情况而言,则需要在承认我们与发达国家差距的基础上认清中国具体的历史条件,探索在现实条件下发挥实践潜力即提高实践效能的切实可行的方法。

效果:实践得出的有效结果

“效果”是一个广为应用的概念,指由行为产生的有效结果或成果。如果将人的行为当作一般实践来考察,那么行为的效果就是实践效果。实践过程中诸因素相互作用的展开表现为实践效能,而这种相互作用展开之后的凝聚则构成实践效果。实践作为物质运动过程,客观上形成多方面的结果。其中一些结果与实践的目的没有直接关系,严格说来不能算在实践的效果之内,狭义的实践效果仅指与实践目的相应的有效结果。之所以作这样的区别,乃是为了把握我们所考察的客观过程的主要线索,并体现实践的目的性。

重视实践和实践效果,是近代唯物主义经验论思想的精华。弗兰西斯·培根认为,知识应当在实践中产生效果。他十分重视科学技术发明的力量、效果和影响,曾热情地说,印刷术、火药和指南针这三件发现,在书写、军事和航海方面改变了全世界的面貌。这种效果无疑是科学和生产的实践效果。霍布斯也指出:“哲学的目的或目标,就在于我们可以利用先前认识的结果来为我们谋利益,或者可以通过把一些物体应用到另一些物体上,在物质、力量和工业所许可的限度之内,产生出类似我们心中所设想的那些结果,来为人生谋福利。”即是说,通过物质变换的实践以实现人们预想的效果,被当作哲学(即理论思维)的目标而提了出来。培根、霍布斯的这些思想,集中反映了当时处于上升时期的资产阶级的实际利益和进取精神。

马克思主义者并不一般地反对功利主义。正如毛泽东所说的:“我们是无产阶级的革命的功利主义者,我们是以占全人口百分之九十以上的最广大群众的目前利益和将来利益的统一为出发点的,所以我们是以最广和最远为目标的革命的功利主义者,而不是只看到局部和目前的狭隘的功利主义者。”所谓功利,实质上就是实践的效果,即实践的有效成果。实践的本性正是在于对功利即实践效果的追求,任何人、任何阶级的实践都没有例外。在过去一些年里,出现过这样一种倾向:不仅只讲实践不讲效能,而且只讲实践不讲效果,常常满足于表面上轰轰烈烈而忽视了实际成效。伯恩施坦说过:“运动就是一切,目的是微不足道的。”在有些人那里,则可以变换一下说:“实践就是一切,效果是微不足道的。”这种“只问耕耘、不问收获”的思想和做法,是那些年里我们的国家和人民遭受极大损失的原因之一。事实说明,由于实践目的不明确或者在实践中失去目标,实践过程中诸因素的相互作用就会发生紊乱,不能凝聚为有效结果。那种以为只要实践就有结果、有结果就是有效果的想法是

幼稚的,不符合实践运动之客观的辩证本性。

从事任何实践都需要事先充分估计它的效果,实事求是地将这种估计建立在科学基础上,这就是实践的可行性研究。对实践的可行性的研究,属于实践决策的预备阶段。由此可见实践过程与效果的相互制约:在实践的现实形态中,过程决定效果;但在实践的观念形态中则相反,效果决定过程。即是说,不仅没有实践过程就没有效果,而且在一定意义上可以说,没有效果就没有符合目的的过程。一般因果关系在这里表现为实践中的因果关系,表现为实践的过程和效果复杂的相互作用。当然,对实践效果的考察也不应局限于实践之前,还应贯穿于实践过程的始终以至实践之后。估计的效果在何等程度上成为实际的效果,归根到底要由实践来证明。表现于实践过程和末尾的现实的实践效果,是检验观念中对实践效果的认识或预测之真理性的标准。

从广义上讲,实践的效果和结果两个范畴又是同一的。广义的实践效果是一个内容复杂的范畴,其中包括社会实践的全部客观后果。实践的客观效果与主观目的应该一致,事实上又不可能完全一致。客观效果以主观目的为轴线形成一个上下摆动的复杂分布。一个目的单一的特定实践会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效果,有的客观效果会大大偏离主观目的的轴线,甚至与之相反。因此,广义的实践效果不仅具有量的内容,即效果的大小;而且有质的内容,即效果的性质。通常所说的好效果和坏效果,即正效果和负效果,是不同方向的效果。而诸如政治效果、经济效果、心理效果等则是不同方面的效果。将效果的质和量的内容统一起来,可以比作有方向的物理量——矢量。这样,常常是由一个特定的实践所产生的效果群,可以形象地看作是由若干方向相同或不同、长短不一的带箭头的线段构成的矢量集合。前面所述的狭义的效果即相应于特定实践目的的特定效果,则是矢量集合中的一个矢量。该实践的总效果是这些表示分效果的矢量按照平行四边形法则相加的总和。

问题的复杂性不止在于效果有质和量两方面的区别,还在于这种区别与社会的人之间的关系。特别是在社会分化为不同阶级和阶层的条件下,某一实践效果的好坏及其大小,对于处在不同社会地位的人是不一样的。那么,判别实践效果有没有客观的标准呢?应该说是有的,那就是历史的标准。“在分析任何一个社会问题时,马克思主义理论的绝对要求,就是要把问题提到一定的历史范围之内”。历史是进化的过程,是向前发展的。假设社会历史为一个坐标系,将前面说的实践效果的矢量集合置于该坐标系中,以与历史发展方向一致的效果为正效果,反之为负效果,眉目就清晰了。要做到这一点,就须对实践效果作客观的全面的分析,这是唯物辩证的科学态度。

任何现实事物都处于普遍联系和相互作用之中。某项实践之进行不仅有该实践直接追求的效果问题,还有这种实践及效果对其他实践和自然环境、社会环境的作用与后果等问题。这些问题从实践和自然、社会及人的整体上考虑,是不容忽视的。由于实践中因果关系的复杂性,任何实践都不免有利有弊。实践从一定的目的出发.通过实践过程,发挥实践效能,力求达到符合目的的效果。客观地、全面地看实践效果,应从特定效果与总效果和分效果的相互关系中权衡利害,诸害相权取其轻,诸利相权取其重。对实践效果的全面分析,除了对一项实践本身的效果群的权衡,还包括对社会内部各种实践效果相互作用的权衡。

实践的实际效果与理想效能(理论上的最高效能,即潜能)之比率,即为实践效率。实践效率乃是实践效能以自身为中介连结潜能和效果,并在二者的关系中获得的确定的表现。如果实践投入量不变,即潜能不变,实践效果越大,实践效率就越高。同样,如果实践效果不变,实践投入量越小,即潜能越小,实践效率就越高。李嘉图说,真正的财富在于用尽量少的价值创造出尽量多的使用价值,换句话说,就是在尽量少的劳动时间里创造出尽量丰富的物质财富。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都十分重视实践效率,尤其是生产效率问题。列宁认为,“劳动生产率,归根到底是使新社会制度取得胜利的最重要最主要的东西。”一般说来,实践效率越高,效果越大,因此必须注重提高实践效率。但也应当指出,不能割断事物的整体联系孤立或片面地讲效率,不能将效率与效果的正比关系绝对化。以损害实践主体——人和人类的生存环境为代价,去追求一时的高效率的做法,是不足取的。所以,在实践效率和效果的关系上,既要看到二者的一致性,又要看到二者的差别性。相对而言,实践效果是目的,提高效率是手段。实践及其效率的意义或价值,归根到底要由效果来衡量。

总之,在考察实践效果时,不仅要着眼于目前的、局部的效果,更须审度长远的、全局的效果。人类实践的根本目的在于改造自然、社会和人本身,使之更适合于人类的需要,这是人类实践追求的总效果。总效果由分效果构成。必须把经济效果与政治效果、特定的实践效果与一般的社会效果(其中包括精神的、道德的效果)和自然(生态)效果等等辩证地统一起来加以考虑。

反馈:实践运动的自动调节

用控制论的方法来观察社会,人们看到,社会实际上是具有某种自动调节功能的大规模物质运动系统。这从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立场是容易理解的。因为社会本来就是一个有机的统一体。像任何生物有机体一样,社会有机体如果没有自动调节功能就无法存在和发展。同样,作为整个社会运动的组成部分的各种形式的具体实践,是社会大系统中的子系统或小系统,也是相对独立的有机体,不能不具有自动调节功能。然而,由于社会和社会实践的复杂性,实践运动的自动调节又是非常复杂的。在不同社会和不同历史阶段,实践有不同的自动调节方式。随着历史的推移,旧有的调节方式常常走向反面,丧失其调节能力,因而被新的调节方式所取代。

毛泽东在论述认识运动时指出,从事实践的人们常常受到许多限制,不但常常受到科学技术条件的限制,而且受到客观过程的发展及其表现程度的限制。“在这种情形之下,由于实践中发现前所未料的情况,因而部分地改变思想、理论、计划、方案的事是常有的,全部地改变的事也是有的。”这段话是就认识的发展和改变这个侧面而言的。如果试着从另一个侧面即从实践过程本身的发展和改变来考虑,就会看到:第一,实践着的人们受到各种条件的限制,原有的实践过程出现某种与预期不符合的结果,而实践所追求的效果却不出现或很小。第二,在这种情况下,需要依据对实践结果及其原因的分析,部分地以至全部地改变实践的程序设计。第三,实践程序设计的改变通过行动的改变引起实践过程本身的改变,直到在实践结果中出现预期的效果。如果我们把上述第一点中的实践效果看作输出端,把第二点中的改变了的实践程序设计看作是从输出端引出的部分能量和信息,把第三点中的实践过程看作是输入端,那么这三点的总和显然构成一个类似自动机或生物机体反馈的过程,这即是实践运动中的反馈。

马克思主义哲学实际上已经揭示了实践运动中的反馈机制,这一思想包含在对认识运动的规律的表述中。“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这种形式,循环往复以至无穷,而实践和认识之每一循环的内容,都比较地进到了高一级的程度。”在上述过程中,从前一个实践到后一个实践,用认识论的话说,是认识来源于实践又反作用于实践的过程;用控制论的话说,是从实践的输出端向输入端反馈以便调节实践实现目的的过程。实践运动中的反馈既包括维持实践系统稳定的负反馈,也包括促使实践系统变化、发展以至解体的正反馈,二者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相互转化。反馈概念与反作用概念相近,但二者并不等同。反馈是较高级的、有序性较强的反作用,不同于低级的反作用,例如机械力的反作用。维纳说:“反馈就是一种把系统的过去演绩再插进它里面去以控制这个系统的方法。”实践反馈则是以实践系统过去的效果为依据来控制实践之继续进行的过程。实践反馈概念更能确切表示实践之作为有机的运动系统的自动调节机制,具有更丰富的内容。从一般反作用概念向实践反馈概念的演化,体现了哲学范畴由抽象到具体的发展。

实践反馈以实践效果为前提。实践效果与预期目的相比较,亦即将输出信息与输入信息对照,或者一致或者偏离。这种信息反馈回实践中,促使人们研究实践目的或过程本身存在的问题,找到解决的方法,对实践过程进行调整。如果实践效果表明实践预期目的中的某一部分是无法实现的,就应通过反馈修正预期目的的内容。如果实践效果表明实践本身的结构和功能存在缺陷,则应通过反馈对实践本身进行相应的调整。任何追求特定目标的实践都需要这样做。反馈是信息传递的过程,同时又是信息加工的过程。这种通过信息的反馈而进行的调节过程是在实践运动中实现的,因而是一种自动调节。当然,这种自动调节是一种有意识、有目的的调

节过程,因而有别于自动机或生物机体的无意识的调节过程。但是,这并不等于说对于任何实践着的人而言必定是自觉的。盲目的实践也会有某种迟钝的调节,而这在实践的人那里却是被动的、不自觉的过程。由于人是实践的主体,人的品质、知识和能力以及人对客观规律认识之程度,对实践运动及其自动调节有直接关系。这里所说的客观规律不仅指确定实践的计划、方案所依据的客观规律,还包括实践本身作为客观过程所具有的规律。实践的人越是掌握这两方面的规律,自觉性程度越高,实践运动的调节就越具有能动的、主动的性质。反之,人的自觉性越低,实践过程的调节就越缺乏能动性、主动性,以致成为一种被动的调节。处于被动调节状态的实践不可能有较高的效能和较大的效果。

社会主义社会是劳动者成为社会主人的社会。在这样的社会里,人们的实践活动理应具有较好的调节功能。可是,我国在过去一些年间,由于许多因素的干扰,使这种自动调节即实践反馈的功能受到限制和破坏。在政治、经济、科学、文化、教育等方面,许多问题积压起来长期得不到妥善解决,使得至今还存在着某些部门机器运转不灵、工作效率较低的现象。现在所进行的改革,一个重要方面就是恢复和加强各项实践的自动调节功能。只有具备良好的反馈作用,即能够很好地自动调节的实践过程,才会有较高的效能和效率,取得较大的效果,达到实践的目的。

实践反馈是实践与认识的推移和发展中的一个环节,每一反馈本身又由一些环节组成。为了保证实践反馈的速度和质量,应尽可能地减少反馈本身的环节,缩短反馈的过程,提高反馈各环节信息传递的效率。如果反馈环节过多、过程过长,那么层层叠叠的中间环节就会减弱、歪曲甚至中断反馈信息的传递。对反馈环节所存在的问题予以纠正,实际上也是一种反馈。这是由某个反馈的效果回到反馈过程的反馈,借以调节该反馈过程,使之保持正常的自动调节功能。

实践反馈对于实践过程、实践效能和实践效果具有综合性的作用。这种反馈过程要由思维着的人来实现,在这里,认识过程与实践过程是统一的。我们常常要在一段实践过后总结经验教训,形成意见、办法,以便指导下一步的实践。这个过程作为实践管理过程的组成部分,只要不是局限于一个人的头脑之内,而是表现为人与人之间的活动,那么就其形式和客观方面而言,当然也是实践的过程。但是,就其内容和主观方面而言,总结经验、指导实践的过程作为由实践输出端向输入端回授信息的过程,本质上乃是整个实践运动中不可缺少的反馈环节。毛泽东说:“在我党的一切实际工作中,凡属正确的领导,必须是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群众是直接进行实践活动的主体,同时又是全面体验到实践效果的人们。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实质就是从实践中来,到实践中去。在这里,正确的领导工作起着收集、加工和传递信息的实践反馈的作用,成为由前一个实践向后一个实践过渡的中介或桥梁,并推动实践达到更高的水平。

实践及其效能、效果和反馈的循环

由上述可见,实践及其效能、效果和反馈诸环节构成动态的循环。这种以实践为始端和终端的循环,是一个复杂的相互作用系统。该循环系统可用下图表示:

图中长箭头表示各个环节之间的推移和相互作用,短箭头表示物质、能量和信息的输入与输出,粗箭头表示这个循环中的基本的物质运动过程。“实践——效能——效果——反馈——实践”之循环具有如下一般性质和具体内容。

第一,客观性。实践是人与物结合进行的客观物质运动,具有直接现实性。在现实基础上的实践运动的循环,其中包含着不可缺少的意识要素,并不是如同自然事物那样的纯粹物质过程。以物质过程为基础,包含意识要素而又不能归结为意识过程,恰恰是社会生活的特点。“全部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作为社会生活的实践的这种循环包括意识的因素在内,但不能因此而将这种客观的循环看作是观念中的旋转。再者,具体的实践及其效能、效果和反馈的循环是一定的社会和历史的产物,一定的实践运动的循环形式与一定的历史条件相联系,这种条件和联系也是客观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

第二,普遍性。实践运动的这种循环普遍存在于社会历史领域中。在物质生产活动中,这种循环的普遍性是较为明显的。劳动过程、生产效能、经济效果和反馈作用,是任何生产活动都实际存在的四个循环的环节。各类服务行业也是如此。服务过程是循环的起点和基础,这就是服务性实践;服务能力的发挥程度是服务效能;服务的有效成果即为服务效果;根据效能和效果调整服务过程,则是服务性实践的反馈。行政部门乃是社会生产和生活的服务系统,以社会管理职能为社会服务,同样有该领域的实践及其效能、效果和反馈的循环。作为社会管理系统的行政机构如果效能太低而效果太小,就要通过反馈作用改变这种状况。否则,就不仅不能履行为社会服务的职责,反而会成为社会的沉重负担。其他各项实践也都存在这种循环。无论人们是否意识到,这种循环总是与实践活动必然相连结。

第三,能动性。在实践运动的循环中,各个环节相互连结、相互作用,始终处于动态之中,其中每一环节的变化都会相应引起其他环节的变化。实践水平越高,各环节之间的连结越有序,作用越有力,循环就越灵活。实践运动的循环也是向前发展的,这种发展的根本动力在于这种循环的内部矛盾性。和人的能动性有不同程度的发挥一样,这种循环的能动性也会有不同程度的表现。加之实践条件如工具、环境等等的不同,使得具体的循环过程呈现相当大的差异。这种差异性即可变性,又为实践的主体发挥能动性推动这一循环的发展提供了实际的可能性。

第四,开放性。实践运动的每一循环是相对独立的过程,但不是封闭的系统。一方面,每个循环过程都与其他循环过程以及外界环境相互影响和相互作用。具体实践的循环既从外界输入物质、能量和信息,又向外界输出物质、能量和信息。另一方面,每个循环本身也不是沿着一个圆圈运转,而是循着某种螺旋曲线行进。从实践开始,经过反馈再返回实践,后—个实践与前一个实践相比,其过程和内容已有所不同,经过多次循环,实践会发生很大的变化。与此同时,实践效能、效果和反馈的具体内容以及形式,也会随之发生相应的变化。所以,实践运动的循环是相对稳定的开放系统。

实践及其效能、效果和反馈诸环节是实践运动整体中相互联系的四个环节,它们之间不只是依次的单向作用,还有复杂的相互作用。四个环节之间也并非完全平列。示意图反映了这种复杂性的主要方面。在循环中,“实践→效果”是基本的物质运动过程。实践效能是在实践中表现或发挥出来的实践能力,是实践过程和效果的联系和中介。实践效能在实践过程中表现出来,它的高低又决定着实践效果的大小。实践效果是物质运动过程的终端,又是实践反馈的起点。实践反馈由实践效果引起,又通过实践过程和效能而反作用于实践效果。实践效能也可以直接引起反馈,即以效能为输出端,当作一定意义上的效果,反作用于实践过程,对实践效能加以调节。实践效率从某种意义上讲是实践效果之一,通过实践反馈作用于实践过程。反过来说,实践反馈作用如何,也是实践效果和效率的标志之一,反馈的质量和速度是实践效果和效率的表现。实践反馈作为相对独立的过程,本身也存在着信息传递和转换的效能和效果问题。可见,实践运动之循环中的每一环节都直接或间接地作用于其他环节,又直接或间接地受到其他环节的作用。

在现实的实践运动之循环中,各个环节并非完全按顺序先后出现。实践及其效能、效果和反馈都具有某种连续性或一贯性。实践概念是这个范畴系列的起点,而实际的实践则是运动过程本身,贯穿循环的始终。实践效能从实践过程开始到结束,一直存在着和变化着。实践效果是实践的有效结果,也可以成为新的实践的因素。实践效果也不是到实践过程临近结束时突然出现的。整个实践过程有整个的效果,实践过程中每个部分有部分的效果。过程中间的效率就是由部分的实践、效能和效果相比较得出的。同样,反馈也贯穿在整个循环中。随时根据实践中的效能和效果对实践予以调节,是实践反馈功能正常的标志。当然,实践过程终结时还有依据总效能和总效果进行的总反馈。所以,实践及其效能、效果和反馈在循环中既是有序的,又交错在一起,在总的大循环中还包含着部分的小循环。

总而言之,实践及其效能、效果和反馈之循环的各个环节形成一种多极而又集中、对立而又统一的矛盾结构,处于辩证的相互作用关系之中。这种循环是普遍的、能动的和开放的,必须对它做客观的、历史的考察,才能把握其内在的必然的联系。可以说,实践及其效能、效果和反馈的辩证循环是实践运动的基本规律之一。

(原载《哲学研究》1983年第7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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