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基层党组织书记联系服务群众的机制_五、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

五、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不断发展,因企业改革改制、城镇建设管理、劳动人事制度改革、库区移民搬迁、退耕还林等原因诱发了一些不稳定因素和社会矛盾,严重地影响了社会的稳定和长治久安。

党的十八大强调要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是贯彻这一要求的重要体现。基层党组织书记要带头切实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不断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积极预防和有效化解矛盾和纠纷。

切实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当地,把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就是要建立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机制,防止矛盾的聚合和升级,进而形成信访事件。在建立和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过程中,必须注意几个方面。

第一,要建立矛盾纠纷预警机制。建立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强化基层综治组织建设。建立奖励机制,增强活力,及时掌握苗头动态,及时、全面、准确地搜集民情民意和不安定因素,尽可能在矛盾的酝酿期、形成期发现和掌握。同时建立完善部门报送信息机制,认真落实矛盾纠纷排查机制,广泛动员各种社会力量参与矛盾纠纷排查调解工作。

第二,要结合实际,坚持经常性排查与集中排查相结合。开展经常性排查,随时了解、发现、掌握各种矛盾纠纷和苗头隐患。每年要对经常性排查工作做出部署,根据本单位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做出具体安排。重大活动期间、重要节庆日等敏感时期,各单位、各部门要扎实开展集中排查。基层党组织对于上级有关部门的安排部署,要按有关要求认真组织好排查落实工作。

第三,要建立制度,坚持职能分工与条块覆盖相结合。各单位、各部门负责组织排查本辖区内的矛盾纠纷和苗头隐患;各职能部门负责组织排查本系统的矛盾纠纷和苗头隐患;各企事业单位、社区、乡(镇)、村、居委会,负责组织排查本单位本区域的矛盾纠纷和苗头隐患。真正形成以块为主、条块结合,全覆盖、无疏漏的大排查网络,确保排查不留死角。

第四,要畅通渠道,坚持信息汇集与分析研判相结合。畅通信息渠道,及时准确和全面有效地收集信访信息,增强工作的预见性和针对性,牢牢把握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主动权。对涉及可能引发大规模集体上访和群体性事件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信息,在及时进行分析研判、采取应对措施、提前做好工作的同时,必须按有关规定及时报告,不得迟报、漏报和瞒报。以便第一时间掌握情况,作出科学决策。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