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基层党组织书记联系服务群众的机制_三、形成科学有效的利益协调机制

三、形成科学有效的利益协调机制

利益协调机制是指在社会系统变化中协调不同利益主体之间相互关系的组织、制度和发挥其功能的作用方式。基层党组织书记要在基层工作中做好基层群众的利益协调。群众权益本质上是利益问题。协调利益是多元化社会的客观要求。利益协调的内容,大致上包括:多元化利益观念引导,利益获取行为的规范约束,与时俱进的利益调节,适度的利益补偿等。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不是无差别的社会,也不是没有任何矛盾和问题的社会,而是一个通过一定机制不断化解利益矛盾,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的社会。为了实现这个社会目标,我们一定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按照党中央要求,从实际出发,努力畅通和规范群众各方面利益的协调渠道,自觉按经济规律和思想规律来切实地推进利益协调机制的建立健全。从当前我国社会发展的现实来看,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利益协调机制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第一,建立健全利益引导机制。利益引导,主要是指思想观念的引导,让人们树立起获取利益要合理、合法、公平、公正的观念,教育、引导人们正确处理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眼前利益与

长远利益的关系。我们党和政府在制定政策时要最大限度地反映和兼顾不同方面群众的利益,我们在经济社会发展中要努力实现各方面群众利益的同步增长,使之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但是,各方面群众在改革发展中并不一定能够同时、同等地受益。这就要求我们党要善于教育和引导广大干部群众正确处理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局部利益和整体利益、当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的关系,增强主人翁意识和社会责任感。要从思想教育入手,加强社会主义义利观的宣传和教育,引导人们正确看待当前社会利益分化的现象,正确认识“允许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的合理性和必要性,认识到因主客观能力、条件等不同而导致的利益分配差异的客观性。

第二,建立健全利益约束机制。利益约束机制,主要是通过法律和道德对人们获取利益的行为进行约束。法律和道德是利益需求和利益行为的调节器和控制器。法律作为社会规范的重要形式,规定人们的行为方式,协调人们的社会关系,维持社会的基本秩序。要加强法制建设,加强对利益主体的法律约束,创造一个公平公正、合法合理的社会环境,引导人们以合法的手段和方式获取利益,防止在利益的取得过程中采取权钱交易等非法手段,减少社会利益的矛盾和冲突。要加

强有关法律、制度的配套建设,规范市场经济主体及其行为,规范市场秩序,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确保利益主体通过合法途径获取利益。道德是引导个体合理确定利益目标、选择利益行为的内在约束力量,要加强道德建设,约束和规范人们的利益动机和利益行为,引导人们合理选择利益目标,自觉调整利益需求,科学选择利益行为,正确处理利益关系。

第三,建立健全利益调处机制。建立健全利益调处机制,调整各利益主体之间的利益关系,要学会和善于综合运用政策、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调处利益矛盾,特别是要学会和善于运用法律手段调处矛盾纠纷,把调处利益矛盾的工作逐步纳入法制化的轨道;要善于综合运用教育、协商、调解等行之有效的解决利益矛盾的方法;要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和社会利益调节中的作用,充分利用市场机制为不同的利益主体创造公平的竞争环境,调整利益分配格局,减少不同利益群体之间的不公平感;要完善劳动力市场,为劳动者获取社会利益创造有利条件;要发挥国家、政府的调控作用,国家、政府是调整社会利益格局的主体。国家通过制定法律及相关制度、政策,为不同所有制、地区、行业的社会成员参与平等竞争创造良好的环境。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