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基层党组织书记联系服务群众的方式_三、参加设岗定责活动

三、参加设岗定责活动

农村和街道社区党员,要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按照自主申报和组织安排相结合的办法,选择所在党组织设立的联系和服务群众岗位,履行岗位责任,努力做好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 基层党组织书记要妥善安排好这项活动。

(一)基本原则

“设岗定责”,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第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紧围绕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等任务,激发和调动党员参与基层事务管理、投身经济社会建设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第二,按需设岗,因事设岗。从单位实际出发,合理设置、调整党员发挥作用的岗位。坚持于法周严、于事简便,便于党员领岗履责和考核监督。

第三,以人为本,因人设岗。充分考虑党员的素质、特长、年龄、体能、居住等情况,尊重党员意愿,发挥党员特长,因地制宜,因人而异。鼓励党员自愿参加“设岗定责”,适时适度,量力而行,不搞强迫命令,不给党员工作生活增加负担。

第四,以岗定责,强化考核。明确岗位目标责任和责任人,量化各岗位的职责任务和目标要求,赋予党员相应权力,做到责、权、利统一。加强考核监督,定期总结表彰,鼓励先进,鞭策后进,促进岗位责任落实。

第五,认真实施,务求实效。坚持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结合,充分体现就近便利、注重实效的精神,防止操作程序过于繁琐。及时调整充实“设岗定责”内容,逐步扩大“设岗定责”范围,确保常抓不懈,抓出成效。

(二)方法步骤和基本要求

“设岗定责”以基层党组织为单位组织实施,具体按以下基本环节操作。

一是学习动员。认真组织党员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及中央有关文件,大力宣传设岗定责的目的、意义、方法和要求,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调动党员参与

设岗定责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是调查摸底。在开展学习动员的同时,要对党员队伍状况进行调查摸底,一是调查了解党员的年龄、文化、能力、特长、分布状况及家庭情况,并登记造册;二是收集整理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找到需要党员发挥作用的支点,充分掌握第一手资料,为合理设置党员岗位提供科学依据。

三是科学设岗。根据调查摸底情况和设岗原则,结合党员队伍状况和群众意愿,因地制宜地设置党员发挥作用的岗位。每个岗位既要明确职责,又要有考核指标,做到科学规范,又简明易行,方便考核。使大多数党员都有发挥一技之长的可选岗位。岗位设置要力求涵盖基层工作的各个方面。

四是党员认岗。先由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公布岗位设置、岗位职责和上岗条件,然后党员根据自身的实际状况自愿认领岗位并向党组织申报,凡有能力履行义务的党员都要主动申报认领岗位;对年老体弱、丧失劳动能力等特殊情况的党员,经本人所在党组织同意,可不参加认岗。可以采取一岗一职、一岗多职、多岗一职等方式,确保具备履岗条件的党员都能找到适合的岗位,发挥应有的作用。

五是组织定岗。由支部向全体党员公布和介绍每个申报党员的基本情况、主要表现和特长等情况,由全体党员进行民主推选,党支部对党员申报岗位进行讨论审定,综合考虑各方面条件后确定上岗人选。上岗人数多的岗位可确定一名负责人,负责本岗位的协调管理工作。

六是公示明岗。取得上岗资格的党员与党组织签订履岗责任书。党组织把每个岗位的履岗人姓名、岗位职责、服务承诺、联系方式,通过公开栏或召开会议等多种形式公布,增强党员荣誉感和责任感。

七是自觉履岗。党员上岗履职前,要集中时间对上岗党员进行岗前培训,使其明确“设岗定责”的目的、意义和方法、要求,自觉履行岗位职责。建立党员

履行岗位职责纪实簿、履行岗位职责考评等台账。

八是监督实施。党员上岗后,进入实施阶段,要坚持进行跟踪了解,加强指导,对上岗党员要坚持组织学习,开展活动,并定期汇报工作。党组织要制定相应的工作例会制度、干部联系岗位制度,积极为党员开展活动、履岗创造条件,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引导上岗党员立足岗位争先创优。

九是考核评岗。采取个人述岗自评、群众民意测评、党支部综合评定相结合的方式,对党员履岗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评议;对岗位职责履行好的党员,及时给予表彰奖励;将党员履行岗位职责情况作为民主评议党员的重要内容和依据,推动“设岗定责”工作深入开展。

(三)组织领导

第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基层党组织书记要把规范完善“设岗定责”制度作为党组织加强党员队伍建设的一项经常性工作来抓,周密安排,精心组织,务求实效。大力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创造党员发挥作用的条件;要完善党员领导干部联系点制度,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加强工作指导。

第二,统筹谋划,深化拓展。把开展党员“设岗定责”工作列入深化“三级联创”活动、争创“五个好”基层党组织和争当“五个好”党员、立足岗位创先争优、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同创建基层党建工作示范点结合,并作为评比表彰的重要依据。

第三,规范程序,健全制度。健全上岗党员公示、岗前培训、定期汇报、履岗记实、考核评议、民主监督制度,规范操作办法,做到岗位设置科学化、评定标准具体化、考核监督民主化,形成长效机制。

第四,培育典型,营造氛围。注意培育、树立一批先进典型,充分发挥他们的示范带动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对先进典型的宣传力度,营造健全落实“设岗定责”制度的良好氛围和社会环境。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