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基本原则

四、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基本原则

2013年4月召开的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对群众路线教育实践开展活动的具体原则作出了要求:要以好的作风组织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牢牢把握正面教育为主、批评和自我批评、讲求实效、分类指导和领导带头的原则,确保教育实践活动沿着正确轨道健康深入推进,努力在解决作风不实、不正、不廉上取得实效,在提高群众工作能力、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上取得实际成效。基层党组织书记在教育实践活动中,只有牢牢掌握基本原则,才能理清工作思路,找准工作着力点。

(一)坚持正面教育为主,激发党员干部自我完善内在动力

《中共中央关于在全党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意见》指出,要坚持正面教育为主,加强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道德品行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公仆意识,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守共产党人精神追求。《关于做好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教育、听取意见工作的通知》也指出,抓好学习教育,核心是增强宗旨意识和群众观点,增进群众感情,解决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问题。重点是学习中央规定的必读书目,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在河南省兰考县调研指导时的重要讲话,加强理想信念、党性党风党纪和道德品行教育,增强党员、干部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同时,要以先辈先进为镜,把学习弘扬焦裕禄精神作为一条红线贯穿始终,组织观看《焦裕禄》等影片,学习先进典型,学习身边榜样,提高思想认识。

坚持正面教育为主,要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的主体作用。要在党员认真自我总结、自我评价的基础上,自觉明确今后的努力方向,积极主动地进行自我改造和自我提高。通过自我学习、自我剖析、自我整改、自我提高,更好地体现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坚持正面教育为主,要学习讨论、宣传先进典型。要大力宣传优秀共产党员的先进事迹,特别是利用身边的典型,营造学习先进、弘扬先进的氛围,用先进典型来启迪、教育广大党员,激发党员争做合格共产党员的内在动力。坚持正面教育为主,要注意科学地总结经验教训。对工作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历史地、客观地、辩证地去看待,既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不走过场,又不纠缠历史旧账,不纠缠个人责任,不搞人人过关,注意保护党员干部的积极性。坚持以正面教育为主,重在不断深化学习、增强贯彻落实群众路线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要通过集中学习培训和自我学习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深刻领会和准确把握群众路线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本质要求,进一步深化对群众路线的认识,自觉用群众路线武装头脑,切实增强贯彻落实群众路线的主动性、自觉性和坚定性。坚持正面教育为主,重在听取群众意见建议、切实解决突出问题。要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建议,着力把影响和制约党群干群关系的突出问题找准查实,坚持边学边改,边查边改,边整边改,以教育实践活动的实际效果,让群众满意,给群众以希望和信心。

(二)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达到共同提高的目的

《中共中央关于在全党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意见》指出,要坚持批评和自我批评,开展积极健康的思想斗争,敢于揭短亮丑,崇尚真理、改正缺点、修正错误,真正让党员、干部思想受到教育、作风得到改进、行为更加规范。习近平也强调,要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武器,真刀真枪,有点“辣味”,让每个党员、干部都能红红脸、出出汗、排排毒。

批评和自我批评是清除党内政治灰尘和政治微生物的有力武器,必须以整风精神严格党内生活,着力提高领导班子发现和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要坚持几个原则。

第一,坚持“团结—批评—团结”的原则。“团结—批评—团结”,是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的基本方针和公式。坚持“团结—批评—团结”的公式,必须把增强党内团结作为出发点;坚持“团结—批评—团结”的公式,必须鲜明地反对两种错误倾向,既要反对只讲“团结”不讲批评、取消党内思想斗争的自由主义,反对互相批评不较真、自我批评不认真的思想和行为,也要反对只讲批评不讲团

结,破坏党的团结的过火斗争;坚持“团结—批评—团结”的公式,必须达到在新的基础上增进团结的目的。

第二,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实践证明,只有坚持实事求是,才能弄清事实、分清是非。事实不准的批评,就会伤害同志,影响团结;是非不明的批评,则是不讲原则的批评。只有坚持实事求是,才能正确评价一个同志。

第三,坚持以理服人、艺术批评的原则。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必须坚持教育疏导,以理服人的原则,而不能简单粗暴,强制压服。批评与自我批评是一门艺术。批评的艺术在于使对方真正从内心接受批评,改正自己的缺点和错误。就事论事的批评、急躁粗暴的指责、以势压人的训斥、简单生硬的要求、往往收不到理想的效果,甚至会令人产生逆反心理。

第四,坚持领导带头的原则。批评和自我批评能否真正开展起来,与领导干部尤其是主要领导干部自身做得如何关系很大。如果在一个支部内,领导干部尤其是正副书记勇于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严于解剖自己,善于听取党员群众的意见,这个支部的原则空气就会很浓厚,全体党员就会积极拿起批评和自我批评武器。因此,领导干部尤其是正副书记一定要认清责任,做到坚持原则敢批评,胸襟开阔听批评,严于律己作批评,为全体党员做出好样子,切实把党内批评和自我批评的风气带起来。

第五,坚持主动的原则。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批评要主动,但不能当旁观者、局外人;不能嘲笑他人,更不能幸灾乐祸;不能事不关己,高高挂起。接受批评也要主动,主动接受批评是对问题和错误在认识上提高的具体表现。自我批评更要主动,要自觉。一个光明磊落的共产党员,应当视自己的缺点为敌人,克服缺点和错误也应该有勇气,讲真理不讲面子。

(三)讲求实效,要杜绝走形式,让群众得到实在利益

《中共中央关于在全党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意见》指出,要坚持讲求实效,开门搞活动,请群众参与,让群众评判,受群众监督,努力在解决作风不实、不正和行为不廉上取得实效,在提高群众工作能力、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上取得实效。

开展教育实践活动要真抓实干、科学部署。要科学制定活动方案,尤其要有赋予创新精神的行之有效的措施,确保活动各项目标任务扎实落地;要在广泛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作出具体周详的安排,明确何时何地何人干什么,努力做到善始善终、持之以恒;要对活动成效进行检查与评估,作为部门和党员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在实践中重整党员干部工作作风。

密切联系群众要求真务实、广接地气。教育实践活动的主题是为民、务实、清廉,开展好教育实践活动最基本的要求是牢固树立和深入贯彻党的群众路线,要始终站稳群众立场,作决策、定政策都要想到老百姓的利益,学会换位思考,多听一听普通群众的愿望,多想一想老百姓的感受,体验普通人的生活,制定政策时才能把握好方向。党员干部要多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多关注民生、心系群众,多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

解决实际问题要不走形式、踏石留印。要坚持把解决实际问题作为活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努力在求实效上下功夫。要把解决实际问题、深入基层、问计于民等惠民举措,化为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自觉行为,成为广大党员干部的“常规动作”,而不是“阶段动作”。必须杜绝形式主义、面子工程,要通过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干部经常受教育、群众得实惠的实实在在的效果。

活动过程要激发群众参与热情。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也是社会实践的主体。注重从群众中汲取智慧,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对于保证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顺利开展和切实转变党的作风具有重要意义。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没有群众的参与,就会失去生命力,难以实现活动目标。因此,党员干部特别是基层党组织书记要转变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切实做好群众发动工作,把群众参与贯穿活动的全过程。

活动成效要由群众评判。教育实践活动效果的好坏,群众最有发言权、评判权。要避免以往活动中出现的报表“漂亮”、材料“完美”,而实际工作却基础虚、底座浮、业绩空现象。党员领导干部要树立正确的政绩观,

用实践、群众和历史这三把尺子来检验活动成效;要全面推行实绩公示制度,主动接受群众的评议,切实把务实的作风渗入到党员干部的具体工作中。要坚持以人民群众的评判来检验实效。

(四)分类指导,增强教育实践活动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中共中央关于在全党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意见》指出,要坚持分类指导,针对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基层的不同情况,找准各自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提出适合各自特点的目标要求和办法措施。

搞好分类指导,是我们党一贯倡导的重要工作方法,也是贯彻党的思想路线、坚持实事求是的具体体现。注重分类指导,要针对不同对象提出不同的要求,在针对性和实效性上狠下功夫。教育实践活动的目的是要解决群众最不满意、影响事业发展的最突出问题。但这些问题在各个领导机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中表现都不一样,因此,我们必须深入调查研究,发动群众,找准问题,有的放矢,对症下药。必须坚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的原则,针对不同情况区别对待;注重分类指导,要在方式方法上灵活多样。紧密联系实际,加强分类指导,要精心设计活动载体,突出实践特色。不同领域和行业基层党组织,有着不同的职责任务;不同群体党员,也有着不同的岗位特点;注重分类指导,要求真务实,既要完成好规定动作,也要完成好自选动作。要注意处理好具体要求与普遍要求的关系、典型引导与整体推进的关系。尤其要处理好分类指导与坚持标准、加强指导的关系;注重分类指导,要在工作的着力点上各有侧重。不同领域、不同行业的单位,其社会功能或职能定位各不相同,应当根据其不同特点开展工作。

分类指导就是要因人而异,因事而异。要本着有什么问题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解决什么问题的思路,加大解决问题的力度。在新形势下,虽然广大党员就业方式多样化,工作单位分散化,存在问题复杂化,但只要我们把解决的问题赋予较强的针对性,采取的方法具有较强的对应性,教育就会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社会分工越细,党员分布越广,分类指导的教育原则越不能放。总之,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突出不同地区、行业、单位的实践性特点,注重统筹协调,正确处理好全局与局部、一般与重点、进度与效率等关系,使教育实践活动更加富有特色、更加富有成效。

(五)领导干部示范带头,保证教育实践活动顺利进行

《中共中央关于在全党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意见》指出,要坚持领导带头,上级带下级、主要领导带班子成员、领导干部带一般干部,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关于在教育实践活动中学习弘扬焦裕禄精神、践行“三严三实”要求的通知》也强调,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弘扬焦裕禄精神、践行“三严三实”要求,示范推动教育实践活动。

坚持领导带头,是搞好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内在要求,也是确保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效的关键。教育实践活动的重点对象是领导干部,要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带头示范作用的要求,始终坚持领导带头、层层示范。各级领导干部要自觉把自己以一个普通党员身份摆进去,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联系成长进步经历,带头学习理论,带头听取意见,带头查摆问题,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带头整改落实,带头推进制度建设,使每个环节、每个方面都示范到位,力争认识高一层、学习深一步、实践先一着、剖析解决问题好一筹。要做到抓作风建设返璞归真、固本培元,真正触及党性,重点突出坚定理想信念、践行根本宗旨、加强道德修养。要正确认识和处理人际关系,做到既有人情味又按原则办,特别是当个人感情同党性原则、私人关系同人民利益相抵触时,必须毫不犹豫站稳党性立场,坚决维护人民利益。要下决心减少应酬,保持健康的工作方式和生活方式,多学习充电、消化政策,多下基层调查研究、掌握第一手情况,多系统思考和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自觉远离那些庸俗的东西。要把实实在在做人做事作为改进作风、增强党性的一个重要方面,对党、对组织、对人民、对同志忠诚老实,做到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堂堂正正、光明磊落,敢于担当责任,勇于直面矛盾,善于解决问题,坚决不搞“假大空”。要对一切腐蚀诱惑保持高度警惕,慎独慎初慎微,做到防微杜渐。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