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巡视工作的组织基础_四、巡视工作人员及条件

四、巡视工作人员及条件

巡视工作人员是巡视工作的骨干,是“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维护者,是中央巡视工作方针政策的执行者,是党章党规党纪意识的唤醒者,是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检查者,是违反党的纪律、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贪污腐败等问题的发现者、报告者,是抓早抓小、防患于未然、惩前毖后的预警者,其队伍状况直接关系到巡视工作的成败。

“打铁还需自身硬。”为建立一支过硬的巡视队伍,原《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试行)》规定:“巡视工作人员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一)政治坚定,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政治理论水平;(二)坚持原则,依法办事,实事求是,公道正派,联系群众,清正廉洁,组织纪律性强,严守党的秘密;(三)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思想敏锐,有一定的工作经验,熟悉党务政务和政策法规;(四)有较强的调查研究和文字综合能力;(五)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要求。”“巡视工作人员可以采取组织选调、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单位推荐等方式选配。巡视工作人员应当按照规定进行轮岗交流。对不适合从事巡视工作的人员,应当及时予以调整。”“巡视工作人员实行公务回避、任职回避和地域回避。”“巡视工作人员在巡视工作中成绩突出、为维护党和国家利益作出重要贡献的,应当给予表彰奖励。”新修订的《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巡视工作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理想信念坚定,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坚持原则,敢于担当,依法办事,公道正派,清正廉洁;(三)遵守党的纪律,严守党的秘密;(四)熟悉党务工作和相关政策法规,具有较强的发现问题、沟通协调、文字综合等能力;(五)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要求。”“选配巡视工作人员应当严格标准条件,对不适合从事巡视工作的人员,应当及时予以调整。巡视工作人员应当按照规定进行轮岗交流。巡视工作人员实行任职回避、地域回避、公务回避。”明确了巡视工作人员的条件,提出了对巡视工作人员的要求。

第一,巡视工作人员的基本条件。这些条件体现了习近平总书记的“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要求,是党章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

工作条例》规定的干部基本条件的具体化。党章规定党的干部的基本条件是:“(一)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的水平,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带头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经得起各种风浪的考验。(二)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立志改革开放,献身现代化事业,在社会主义建设中艰苦创业,树立正确政绩观,做出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三)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认真调查研究,能够把党的方针、政策同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相结合,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反对形式主义。(四)有强烈的革命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有实践经验,有胜任领导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五)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坚持原则,依法办事,清正廉洁,勤政为民,以身作则,艰苦朴素,密切联系群众,坚持党的群众路线,自觉地接受党和群众的批评和监督,加强道德修养,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反对官僚主义,反对任何滥用职权、谋求私利的不正之风。(六)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有民主作风,有全局观念,善于团结同志,包括团结同自己有不同意见的同志一道工作。”《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进一步明确:“(一)自觉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努力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经得起各种风浪考验。(二)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立志改革开放,献身现代化事业,在社会主义建设中艰苦创业,树立正确政绩观,做出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三)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认真调查研究,能够把党的方针政策同本地区本部门实际相结合,卓有成效开展工作,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反对形式主义。(四)有强烈的革命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有实践经验,有胜任领导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五)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坚持原则,敢抓

敢管,依法办事,清正廉洁,勤政为民,以身作则,艰苦朴素,勤俭节约,密切联系群众,坚持党的群众路线,自觉接受党和群众批评和监督,加强道德修养,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反对官僚主义,反对任何滥用职权、谋求私利的不正之风。(六)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有民主作风,有全局观念,善于团结同志,包括团结同自己有不同意见的同志一道工作。”《巡视工作条例》中巡视工作人员的基本条件,是这些条件的具体应用,是从理想信念、坚持原则、党的纪律、工作能力和身体素质等方面对巡视干部的进一步规范,其根本目的是要建立一支忠诚、干净、担当,具有能力、不辱使命、不负重托的巡视队伍。

第二,严格按照条件选配、优化巡视队伍。习近平指出:“好干部不会自然而然产生。成长为一个好干部,一靠自身努力,二靠组织培养。”要坚持党管干部、德才兼备原则,严格按照《巡视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健全选人用人机制,采取单位推荐、组织选调、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等方式,民主、公开、竞争、择优,把信念坚定、对党忠诚、坚持原则、敢于担当、公道正派、清正廉洁、遵守党纪、熟悉党务、胜任工作的干部选配到巡视队伍中来。要加强对巡视干部的教育监督管理,开展巡视人员培训,使其成为巡视工作的行家里手;健全巡视人员考核办法,全面地、科学地考核巡视工作,正确地评价巡视人员,成绩突出、作出重要贡献的予以表彰奖励,不胜任巡视工作的及时调整,以优化巡视人员队伍。要建立巡视骨干人才库,把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作风过得硬的人才纳入其中,并实行动态管理,不断完善。

第三,实行任职回避、地域回避、公务回避。这是加强巡视队伍管理和监督,客观公正地进行巡视,促进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举措。应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回避暂行规定》以及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等关于任职回避、地域回避、公务回避的有关规定。回避到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任职的地方进行巡视;回避到本人成长地进行巡视,回避到本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独资、合伙或者较大份额参股的方式,经营企业或者举办经营性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巡视。有回避情况的,巡视工作人员应主动提出申请,报党委作出决定。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