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部分 国有企业党建工作基本制度_23 党建带工建、团建制度

23 党建带工建、团建制度

工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群众组织,是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是会员和职工利益的代表;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是广大青年在实践中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学校,是中国共产党的助手和后备军;青年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国有企业大发展的突击队。

党的性质、宗旨和任务,以及工会、共青团在团结教育广大职工、青年中的特殊作用,决定了工会、共青团的建设从来就是和党的建设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党领导群团,群团紧跟党;党重视群团,群团依靠党;党关心群团,群团支持党。

党历来注重把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作为党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通过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去团结带领广大职工、青年为完成党在各个历史时期的任务而奋斗。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要求,以加强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巩固和扩大党的群众基础,维护企业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为重点,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对工会、共青团工作的领导,通过强化基层党建工作,带动工会、共青团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工作发展,不断优化工会、共青团组织的工作条件,进一步增强基层党组织和工会、共青团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把广大职工、青年紧密团结在党的周围,真正形成“党建带工建、党建带团建,工建、团建促党建”的良好氛围,为促进集团的大发展、大繁荣提供动力和组织保障。

(二)党建带工建的目标任务

1.组织健全。按照“扩大覆盖面、增强凝聚力”的基本要求,坚持“哪里有职工,哪里就要建立工会组织”的原则,抓紧建立健全工会组织。

2.制度完善。健全民主集中制,完善工会向同级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的各项制度,工会内选举、监督、通报等制度,积极探索工会密切联系广大职工,调动广大职工积极性的机制。

3.活动正常。工会应坚持“以职工为本”,积极开展职工喜闻乐见的各项活动,探索多种活动载体,创新活动内容。

4.作用明显。工会应切实发挥以下作用:代表和组织职工参与企业的民主管理;教育职工不断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建设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职工队伍;坚持切实、主动、依法科学维权,维护职工权利,参与协调劳动关系和各种利益关系,努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为发展生产力服务,为职工群众服务,为企业改革、发展、稳定服务。

5.职工拥护。工会是职工之家,通过党建带工建工作,应将工会建设成为职工满意度高、入会率高、参与活动热情高、信任程度高的“四高”工会。

(三)党建带团建的目标任务

通过党建带团建,使企业团委和各下属团组织成为“五好”团组织,即领导班子好、团员队伍好、工作制度好、活动开展好、功能发挥好。

(四)主要措施

实行“党建带工建带团建”,根本在“建”,关键在“带”,在全面加强企业党的先进性建设、整体推进党建创新的同时,切实履行好自己的政治责任,指导和帮助工会、共青团搞好组织建设,增强群团组织的自主能力,通过带好思想建设、组织建设、队伍建设、作风建设、工作发展,优化工作条件,改进基层组织的工作内容和活动方式,实现党群建设的“双赢”,促进“党建带工建带团建”工作整体水平的提高。

1.带思想建设,加强党对工会、共青团组织的思想政治领导。各党组织要牢牢把握工会、共青团组织的政治方向,始终带领工会、共青团组织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始终带领工

会、共青团组织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在政治上、思想上和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切实加强对职工、青年思想政治工作的领导,改进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方法;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每年应给团员上一次党课或作一次形势报告,参加一次以上团的活动,发挥党组织的主导作用,教育和影响广大职工、青年;保留团籍的党员要积极参加团的组织生活和活动,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教育和影响广大团员。

各级工会、共青团组织要在党组织的指导和帮助下,通过多种形式,做好职工、青年的思想政治工作,引导广大职工、青年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要不断丰富思想教育方式,深化学习教育内容,灵活开展适合职工、青年特点的活动,提高思想教育的针对性和时效性。

2.带组织建设,巩固和健全工会、共青团基层组织。各级党组织要切实负起对同级工会、共青团组织建设的领导责任,按照“哪里有党组织,哪里就有党的群众组织”的要求,坚持从实际出发,灵活设置工会、共青团基层组织,构筑具有广泛性、群众性、开放性特点的工会、共青团组织网络,不断扩大工会、共青团基层组织的覆盖面;要突出重点工作领域,及时调整工会、共青团的基层组织设置,统筹推进工建团建工作,拓展新的工作领域;结合实际,工会、共青团组织可设置必要的部门机构,根据需要可与职能相近的党政工作部门合署办公;要积极探索新的组织运行机制,引导和鼓励工会、共青团组织发挥各自优势,不断创新载体,把科学管理导入活动过程,把服务寓于活动之中,激发活力,凝聚群众。

3.带队伍建设,增强工会、共青团队伍的活力。按精干高效的原则配备必要的工作人员,专职工会主席应按本单位党政副职配备,并进入领导班子,工会副主席按不低于部门正职配备,工会各部门部长按不低于部门副职配备;企业团委应设书记、副书记,并配备不少于两名的专职团干部,直属单位分团委结合青年职工人数按照一定比例配好配齐团委书记、副书记和专职团干部;各党组织、工会组织和共青团组织,要按照企业职业规范的要求,打造优秀的企业管理人员队伍、技术人员队伍和生产人员队伍;各党组织要把工会、共青团组织的“推优”工作纳入到党员发展工作规划,做好发展职工、青年、妇女党员的衔接工作,凡经工会、共青团组织推荐的入党培养对象,党组织应及时列入考察计划,需要进一步培养、教育的,可列为入党积极分子;各党组织要协调有关部门,支持和帮助工会、共青团组织加强队伍建设,把工会、共青团干部培养、选拔、使用和交流,纳入干部工作总体规划,加快形成入口科学、管理严格、出口顺畅的干部管理机制;要加强工会、共青团干部的培训工作,有计划地安排他们到各级学校和其他教育培训机构学习进修,或进行必要的轮训;要重视使用优秀年轻干部和女干部,定期开展在集团内部公开推荐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女干部的活动;要建立工会、共青团干部的交流转岗机制,将工会、共青团干部交流纳入整个干部交流体系,加快工会、共青团干部队伍系统内外流动,提拔使用优秀工会、共青团干部,使工会、共青团组织成为培养和输送干部的重要基地;要重视解决各级工会、共青团干部的转岗使用问题,工会、共青团干部和党政干部之间要进行适当的交流,促进工会、共青团组织的干部正常流动。要加强对工会、共青团人才工作的统一规划,重视对优秀职工、青年、妇女的培养教育,积极做好各类人才的推荐工作,促使更多优秀职工、青年人才脱颖而出。

4.带作风建设,教育引导工会、共青团干部继承、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各级党组织要不断加强自身作风建设,以良好的作风带动工会、共青团组织的作风建设;要影响和带动工会、共青团组织继承和发扬党的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批评与自我批评、谦虚谨慎、戒骄戒躁等优良

传统和作风;做任何工作、开展任何活动,都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量力而行,坚持重服务、说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各级工会、共青团组织要在党组织的领导下,切实加强作风建设,反对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克服机关化、行政化的倾向,不断改进工作方式,拓展工作领域,创新工作手段,提高工作水平;党组织要切实指导工会、共青团各级领导班子坚持民主集中制,努力把工会、共青团各级班子建设成为政治坚定、干事创业、团结协调、勤政廉政、群众拥护的领导班子。

5.带工作发展,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组织的职能作用。党组织要领导和支持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依照法律和各自的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要把工会、共青团工作纳入各地各部门各单位的工作规划和目标管理,统筹安排,协调推进;根据有关要求,从实际出发,合理设置有关工会、共青团事务的工作机构,建立健全由党委(党组)分管领导主持、工会、共青团组织和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协调会议制度,研究解决工会、共青团工作的重大问题;各级党组织指导工会、共青团组织围绕党政工作大局开展各项工作和活动,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组织的独特作用;要支持工会组织依法为广大职工维权的活动,积极支持工会组织职工参与企业民主管理,积极开展职工喜闻乐见的各种活动;要进一步提高共青团组织青年、引导青年、服务青年和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的能力和水平,强对共青团对青年的吸引力和凝聚力。

6.优化工作条件,为工会、共青团组织开展工作提供必要保证。要广泛宣传工会、共青团工作,提高各级领导和广大干部群众对群团组织和群团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各级党组织要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整合资源、形成合力,从创造工作条件、制定相关制度、形成参与渠道等方面,支持工会、共青团工作,帮助工会、共青团组织搭建工作平台;提高专职工会、共青团工作人员的工资和福利待遇使之与同级行政人员相当;要保障工会、共青团组织的必要经费,为工会、共青团组织开展活动提供相应条件;要把职工、青少年、妇女儿童活动阵地建设纳入企业经济发展和精神文明建设的总体规划,提供物力、财力保证;要支持工会、共青团组织积极推进服务性、公益性事业的发展,努力为工会、共青团组织开展维权工作创造条件。

(五)制度保障

为了确保党建带工建、带团建各项工作的规范和落实,建立党建带工建、带团建的长效机制,必须强化党建带工建、带团建的制度保障,企业党组织要发挥好牵头揽总作用,与工会、共青团共同制定具体贯彻实施办法,不断完善党建带工建、团建制度,为加强新时期党的群众工作奠定坚实的组织基础。

1.建立领导责任制。要明确党委(党组)的一名班子成员分管、一名行政负责人联系工会、共青团工作。进一步落实党组织分管领导是党建带工建、带团建第一责任人的制度,将该项工作纳入对党组织分管领导的目标考核。

2.建立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建立健全党建带工建、带团建联席会议制度,制定工作规划,掌握工作动态,确定工作重点,安排部署工作,统一协调处理以党建带工建、带团建为重点的基层组织建设中的有关问题,落实党建在组织建设、思想建设、作风建设上带动工会、共青团建设的各项工作,总结交流经验,解决突出问题。着力构建党建、工建、团建工作齐抓共管、纵横联动的工作格局。

3.建立目标责任制。要把工建、团建工作纳入党建工作的总体规划,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和阶段性的工作目标,统筹工作的落实推进,统一验收考核,实现工会、共青团组织的教育工作同党的思想教育工作相衔接,工会、共青团组织的队伍建设与党的干部队伍建设相衔接,工会、共青团基层组织的阵地建设与基层党组织的阵地建设相衔接,工建、团建与党的目标管理体系相衔接,把目标责任制真正落实。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