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部分 国有企业党建工作基本制度_21 支部组织生活会制度

21 支部组织生活会制度

组织生活会是指党支部(党小组)以交流思想、总结经验教训、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为中心内容的组织生活制度。党支部(党小组)组织生活会一般每季度或半年召开一次。组织生活会的内容一般是:

1.学习党的基本理论,不断地进行思想修养和思想改造的情况。

2.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情况。

3.完成党组织交给的任务,履行党员义务的情况。

4.在关键时刻经受考验的情况。包括严峻的政治斗争面前和当人民的生命财产遭受损失以及面临严重困难,需要党员个人作出牺牲时的表现情况。

5.在平时工作、学习、生活中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服从党和人民利益、服从整体利益的情况。

6.遵守党的纪律、遵纪守法的情况。

7.深入实际、联系群众、做群众思想工作的情况。

8.艰苦奋斗、廉洁奉公、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情况。

9.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自觉地同错误思想和行为作斗争的情况。

组织生活会一般由党支部书记(党小组长)主持。主持人首先要宣布党员到会情况和会议着重要解决的问题。然后组织引导党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其主要方法有:

1.要引导党员联系思想实际,认真检查自己的工作、学习情况,检查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支部决议的情况,检查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情况。

2.选好第一个发言和第一个提批评意见的人。党支部书记(党小组长)应有意地提示让那些敢于解剖自己的同志首先发言,让敢于开展批评的同志第一个对其进行批评。这样有利于创造一个严肃认真的气氛。一般来讲,应让领导带头,这样才有感染力。

3.在组织生活会上,每个党员在作完自我批评之后,要发动大家客观地、全面地指出发言同志的优缺点,帮助他提高自身素养。

4.按照“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摆事实,讲道理,既要弄清问题,又要团结同志。不能采取“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自由主义态度。

5.对问题比较多的党员,采取重点剖析的方法。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