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部分 国有企业党建工作基本制度_4 党组织参与企业重大问题决策制度

4 党组织参与企业重大问题决策制度

党组织参与重大问题决策是中央企业党委的重要职责,是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的基本途径。党组织参与重大问题决策要谋全局、议大事、抓重点。

(一)党组织参与重大问题决策的基本要求

1.对关系公司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保证企业改革发展的正确方向。

2.支持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依法行使职权,促进科学决策,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3.维护国家、社会公众利益和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和谐发展。

(二)党组织参与重大问题决策的主要内容

1.公司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重要决定的重大举措。

2.公司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

3.公司生产经营方针。

4.公司资产重组、产权转让、资本运作和大额投资中的原则性、方向性问题。

5.公司重要改革方案的制定、修改。

6.公司的合并、分立、变更、解散以及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和调整,下属企业的设立和撤销。

7.公司中高层经营管理人员的选聘、考核、薪酬、管理和监督。

8.提交职工代表大会讨论的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

9.公司在特别重大安全生产、维护稳定等涉及企业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方面采取的重要措施。

(三)党组织参与重大问题决策的主要程序

1.公司党委(党组)召开党委(党组)会(或常委会)对董事会、经理层拟决策的重大问题进行讨论研究,提出意见和建议。党委(党组)认为另有需要董事会、经理层决策的重大问题,可向董事会、经理层提出。

2.进入董事会、经理层尤其是任董事长或总经理的党委(党组)成员,要在拟案正式提交董事会或总经理办公室前就党委(党组)的有关意见和建议与董事会、经理层其他成员进行沟通。

3.进入董事会、经理层的党委(党组)成员在董事会、经理层决策时,要充分表达党委(党组)意见和建议,并将决策情况及时向党委报告。

4.进入董事会、经理层的党委(党组)成员发现拟做出的决策不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或可能损害国家、社会公众利益和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时,要提出撤销或缓议该决策事项的意见,会后及时向党委(党组)报告,通过党委(党组)会形成明确意见向董事会、经理层反馈。如得不到纠正,要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

公司党委(党组)通过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的领导体制参与重大问题决策。符合条件的党委(党组)成员可以通过法定程序进入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成员中符合条件的党员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入党委(党组)会。党委(党组)会要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健全并严格执行党委议事规则。党委(党组)成员要强化组织观念和纪律观念,坚决执行党委(党组)决议。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