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部分 国有企业党建工作基本职责_7 党总支、党支部委员工作职责

7 党总支、党支部委员工作职责

(一)组织委员的职责

1.了解和掌握支部的组织状况,根据需要,提出划分或调整党小组的意见,检查和督促党小组过好组织生活。

2.了解和掌握党员的思想状况,配合宣传、纪律检查委员,对党员进行思想教育和纪律教育;收集和整理党员的模范事迹材料,向支部委员会提出表扬和奖励的建议。

3.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了解入党积极分子情况,负责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养、教育和考察,提出发展党员的意见,做好对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办理预备党员的转正手续。

4.做好党员管理工作,根据本支部实际情况,做好评选先进活动,认真搞好评选先进党小组和优秀党员活动;收缴党费,定期向党员公布党费收缴情况;做好党员和党组织的统计工作;负责接转党员组织关系。不设纪律检查委员的党支部,有关纪律检查方面的工作一般由组织委员负责。

(二)宣传委员的职责

1.了解掌握党员和群众的思想状况,根据不同时期党的工作重心和任务,根据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提出宣传教育工作的计划和意见。

2.组织党员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时事政策,组织党课学习,搞好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道德建设和企业文化建设方面的学习。

3.围绕本单位的中心工作,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动员活动,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业余活动,活跃党员和群众的业余生活。

4.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宣传栏、网络等宣传工具,做好宣传工作。

5.贯彻落实公司有关新闻宣传工作的规定和计划,维护新闻宣传工作的纪律。

(三)纪律检查委员职责

1.经常了解并向支部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反映本单位党员执行纪律的情况。

2.协同组织委员、宣传委员对党员进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

3.管理群众对党员的检举、控告;协助上级纪委检查、处理党员违反党纪的案件,同各种侵犯党员权利和败坏党风的行为作斗争。

4.对受党纪处分的党员进行考察教育。

5.经常了解并向支部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反映本单位稳定工作的情况,维护政治安全。

(四)团委书记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机关和党支部关于共青团工作的指示和要求,围绕党的中心工作,指导团支部积极开展活动,充分发挥团组织党的助手作用。

2.指导团支部加强对团员和青年的政治思想教育,教育团员和青年做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新人。

3.教育团员和青年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历次全会精神,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现代科学文化知识,热爱本职工作,精通业务,积极为企业发展贡献青春和力量。

4.做好基层“党建带团建”的有关工作,对团组织的“推优”工作及时给予指导,及时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