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党的组织制度、严明纪律和优良作风_本章导读

第六章

党的组织制度、严明纪律和优良作风

本章导读

中国共产党在领导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实践中形成了严格的组织制度,制定了严明的纪律,积淀了良好的作风。

一、民主集中制是党的根本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

我们党是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组织起来的马克思主义政党,始终如一地重视加强民主集中制建设。党的历史经验充分证明,什么时候民主集中制坚持得好,我们党就充满生机活力,党领导的事业就蓬勃发展;什么时候民主集中制贯彻得不好、甚至受到破坏,我们党和党领导的事业就出现挫折、遭受损失。

“民主集中制”的由来

1847年,在正义者同盟改组为共产主义者同盟的第一次代表大会上,通过了主要由恩格斯和沃尔弗起草的新章程。章程规定同盟由支部、区部、总区部、中央委员会和代表大会构成;代表大会是最高权力机关,执行权属于中央委员会;各级委员会都由选举产生并随时可以罢免。这些规定体现了民主集中制的精神。1864年,马克思为第一国际起草的《协会临时章程》,也体现了民主集中制的精神。但是,他们都没有用过“民主集中制”的提法。第一个明确地提出“民主集中制”的是列宁。俄国社会民主工党建立之初,由于组织松散软弱和处于秘密状态的特殊条件,列宁强调党要实行严格的集中制。1905年俄国革命爆发后,党的斗争环境发生变化,列宁适时地提出了民主集中制原则。同年9月,他在《德国社会民主工党耶拿代表大会》一文中说:“实行彻底的集中制和坚决扩大党组织内的民主。”1906年3月20日,他又在《提交俄国社会民主工党统一代表大会的策略纲领》一文中说:“党内民主集中制的原则是现在一致公认的原则”。同年党的“四大”通过的党章第一次载明:“党的一切组织是按民主集中制原则建立起来的”。十月革命后,民主集中制推广成为各国共产党的组织原则。在无产阶级夺取政权后,民主集中制进一步发展成为社会主义国家机关和人民团体的组织原则。

(来源:新华网)

(一)准确把握民主集中制的科学内涵

民主集中制是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是马克思列宁主义关于工人阶级政党和社会主义国家学说的组成部分。民主集中制的民主和集中是互相依存、互相制约,不可分割的。民主集中制的民主,就是党和人民群众的意愿、主张的充分表达和积极性、创造性的充分发挥;民主集中制的集中,就是全党、全国人民意志、智慧的凝聚和行动的一致。只有充分发扬社会主义民主,才能克服个人和少数人决定重大问题的独裁现象,达到正确的集中;只有在集中指导下,才能避免议而不决、决而不行的极端民主化现象,实现真正的社会主义民主。毛泽东同志指出:“在人民内部,民主是对集中而言,自由是对纪律而言。这些都是一个统一体的两个矛盾着的侧面,它们是矛盾的,又是统一的,我们不应当片面地强调某一个侧面而否定另一个侧面。在人民内部不可以没有自由,也不可以没有纪律;不可以没有民主,也不可以没有集中。这种民主和集中的统一,自由和纪律的统一,就是我们的民主集中制。”

(二)党的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原则

党章的第十条规定指出,党的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原则是:

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

党的各级领导机关,除它们派出的代表机关和在非党组织中的党组外,都由选举产生。

党的最高领导机关,是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它所产生的中央委员会。党的地方各级领导机关,是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和它们所产生的委员会。党的各级委员会向同级的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党的上级组织要经常听取下级组织和党员群众的意见,及时解决他们提出的问题。党的下级组织既要向上级组织请示和报告工作,又要独立负责地解决自己职责范围内的问题。上下级组织之间要互通情报、互相支持和互相监督。党的各级组织要按规定实行党务公开,使党员对党内事务有更多的了解和参与。

党的全国代表大会机构设置图

党的各级委员会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重大问题都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党的委员会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委员会成员要根据集体的决定和分工,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

党禁止任何形式的个人崇拜。要保证党的领导人的活动处于党和人民的监督之下,同时维护一切代表党和人民利益的领导人的威信。

上述规定六项基本原则,是我们党实践的科学总结,是正确处理党内各方面关系的准则。坚持这些基本原则,才能建立起党内的正常生活,把党建设成为一个具有健全的民主集中制的党,使党形成有机的整体,从而调动全党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使党具有坚强的战斗力。

(三)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积极发展党内民主

十八届六中全会强调,“坚持集体领导制度,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是民主集中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始终坚持,任何组织和个人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允许以任何理由违反这项制度。”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必须坚持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以保障党员民主权利为根本,以加强党内基层民主建设为基础,切实推进党内民主,广泛凝聚全党意愿和主张,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坚决维护党的集中统一。具体应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要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制度。科学的领导制度是党有效治国理政的根本保证。坚持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支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行职能,善于通过国家政权组织实施党对国家和社会的领导。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坚持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完善党同民主党派合作共事机制,支持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和更好履行参政议政、民主监督职能,真诚接受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监督,鼓励党外人士做我们党的挚友和诤友。

在我们党内和国家内,必须按照毛泽东同志提出的,要造成又有集中又有民主,又有纪律又有自由,又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生动活泼,那一种政治局面。这种局面首先要从党内造成。(刘少奇:什么叫争上游呢?首先,就是要力争造成这种局面的上游。有了这种局面,生产建设也就会搞得多一点,好一点。)我们国家也要造成这样一种局面。但是,如果党内不造成,国家也造不成。我们党一定要造成这样的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我们党内一定要有充分的民主。

——摘自《邓小平文选》第306 — 307页

二要保障党员主体地位和民主权利。十八届六中全会强调,“必须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保障党员民主权利,落实党员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保障全体党员平等享有党章规定的党员权利、履行党章规定的党员义务,坚持党内民主平等的同志关系,任何党组织和党员不得侵害党员民主权利。”因此,要以落实党员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为重点,进一步提高党员对党内事务的参与度,充分发挥党员在党内生活中的主体作用。

三要完善党代表大会制度和党内选举制度。改善党代表大会代表结构,提高基层一线代表比例,增强代表广泛性。扩大党代表大会代表对提名推荐候选人的参与,改进候选人提名方式。建立各级党代表大会代表提案制度。落实和完善党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建立健全代表参与重大决策、参加重要干部推荐和民主评议、列席党委有关会议、联系党员群众等制度和办法,做好代表联络工作,保障代表充分行使各项权利,充分反映党员意见和建议。

四要完善党内民主决策机制。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决定重大事项。发挥全委会对重大问题的决策作用,完善常委会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推行和完善地方党委讨论决定重大问题和任用重要干部票决制,健全和规范党委常委会向全委会定期报告工作并接受监督制度。

五要维护党的集中统一。必须时刻把党和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坚持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其中最重要的是坚持全党服从中央。始终同党中央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保持高度一致,坚持把发挥地方积极性同维护中央权威结合起来,把局部利益同全局利益统一起来,严守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保证中央政令畅通。

二、党的纪律

党的纪律,简称党纪,是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根据党的性质、纲领和实现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需要而确立的各种党规党纪的总称,是党的组织和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党的纪律是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巩固党同群众的密切联系,提高党的战斗力的重要保证。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加强纪律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我们党是用革命理想和铁的纪律组织起来的马克思主义政党,组织严密、纪律严明是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也是我们的力量所在。全面从严治党,重在加强纪律建设。我们现在要强调的是扎紧党规党纪的笼子,把党的纪律刻印在全体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心上。每个党员必须自觉地用党的纪律约束自己,并接受党组织和人民群众的监督。要实行在党的纪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原则,所有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遵守党的纪律,党内不允许有凌驾于党的纪律之上的特殊党员。

“不能有特殊的共产党员”

朱总司令在教育党员、干部时,常说的一句话是:“我们党内只有特殊的战斗任务,不能有特殊的共产党员。”他虽然身为总司令,但他却时时处处以普通一员出现在群众之中。八路军总部在武乡县王家峪时,担任总部党小组长的是参谋人员潘开文同志。朱总司令对这个小组长很尊重,他总是按时交纳党费,参加组织生活,认真执行党支部的决议。有一次,党支部根据北方局的指示精神,让党员分小组回顾总结前段工作中的经验、教训,以便改进指挥机关的工作。晚上,党小组开会时,同志们觉得总司令傍黑才从外地回来,太累了,就没去通知他。第二天前晌,总司令忽然找到潘开文问:“昨晚开会,为啥不通知我参加?”小潘顺口撒了一个谎说:“我以为你没有回来呀!”总司令笑了:“我回来时,你不是在操场上还看了我一眼?”小潘一看露了馅,说了实话:“我们怕你过分劳累,想叫你早点休息哩!”“嗨,我是骑马回来的,又不是步行。就是再累还能比长征累?那时,咱们在泥沼里走一天,晚上还不是照样开会?”

小潘说:“昨晚主要是党员们检讨前段工作中的问题,你的工作蛮好,有什么检讨的。”朱总司令却说:“毛主席早就讲过嘛,除了庙里的泥胎不犯错误,活着的人哪个能十全十美?”

总司令一席话,说的小潘没话了,当面保证:以后开会一定通知你。后来总司令参加小组会,认真地在同志们面前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使全体党员很受教育。

(来源:中共连云港市委市级机关工作委员会网站)

(一)党的纪律的重要性

在中国共产党的历史上,不仅有加强纪律取得革命、建设和改革胜利的经验,也有破坏纪律而使革命和建设遭受损失的教训。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的历史实践证明,党的纪律是党的事业取得胜利的必要条件。

第一,党的纪律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得以贯彻执行的保证。政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是政党在一定历史时期,为了实现其政治任务而制定

的。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是对每一个共产党员在政治上的基本要求。党的纪律,对于全党保持统一的意志和行动,保持旺盛的战斗力,具有重要的作用。这说明了党的纪律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的极端重要性。

第二,党的纪律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有力武器。党之所以有力量,不仅在于它是先进的理论武装起来、它有政治纲领基础上的统一意志,还在于它在组织上是一个整体,是用民主集中制的原则组织起来的。为了党的团结统一,就需要我们拿起纪律的武器,同党内的派别活动、小集团活动以及一切分裂党、瓦解党的活动作坚决的斗争。

原任和时任中共天津地委书记刘青山、张子善1951年11月因贪污被揭发。图为1952年2月10日,天津市召开审判大会,公审贪污犯刘青山、张子善。两犯公审后被判处死刑。(来源:中国共产党党史图库)

第三,党的纪律是巩固党与群众密切联系的重要条件。巩固党群关系,首要的问题是必须保证决策和决策的执行符合人民的利益。同时,要靠全体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自觉模范地遵守党的群众纪律。只有严格执行党的纪律,才能保持党的优良传统和优良作风,维护群众利益,巩固党的执政地位,使党立于不败之地。

第四,党的纪律是维护党员权利的根本保障。党章在规定党员必须履行的义务的同时,也明确了党员享有的各项权利。这是由党的民主集中制决定的。党员只有充分地行使民主权利,才能充分地发挥积极性和创造性,使我们党充满生命力、战斗力和凝聚力,真正形成又有集中又有民主,又有纪律又有自由,又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的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

(二)党的纪律的特征

第一,党的纪律具有客观性。党的纪律并不是主观意志的表现,而是历史发展的产物。无产阶级的纪律,是无产阶级在资本主义大生产的物质条件中形成的,是社会大生产发展的必然结果。无产阶级政党的纪律则是无产阶级的纪律性的集中体现。

第二,党的纪律具有严肃性。无产阶级及其政党之所以有力量,就在于它是严密的有组织的整体。而这种组织作用的有效发挥,则有赖于党内实行严格的纪律。当某种建议和意见一经在党的会议上讨论通过,形成了决议,便对整个党的组织和党员都适用,具有同等的约束力,党的每个组织和党员必须执行。

第三,党的纪律具有自觉性。共产党员是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同志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武装起来的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进分子,能够正确理解和处理个人与组织、自由与纪律的辩证统一关系,把遵守党的纪律视为对党应尽的义务,视为党的事业顺利发展的根本保证。

第四,党的纪律具有民主性。党的纪律是以允许党内自由讨论和自由批评为前提的。党员在党内有充分的民主权利,既是党的纪律的执行者,又是党的纪律的制定者。党的任何一项纪律都是在党员或者党员代表充分民主讨论的基础上制定的,它既符合党的根本利益,也集中体现了大多数党员个人的意志。

(三)党的纪律的主要内容

2015年10月,中央颁布实施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新《条例》按照纪法分开的原则,根据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结合党的纪律建设的理论和实践,将原《条例》规定的10类违纪类型重新整合为6类,即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违反组织纪律的行为、违反廉洁纪律的行为、违反群众纪律的行为、违反工作纪律的行为和违反生活纪律的行为。为此,我们把党的纪律具体分为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六大纪律。

第一,政治纪律。政治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在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言论和政治行为方面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根本保证。政治纪律是最重要、最根本的纪律,是打头、管总的纪律,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是遵守党的全部纪律的重要基础。

第二,组织纪律。组织纪律是规范和处理党的各级组织之间、党组织与党员之间以及党员与党员之间关系的行为规则,是维护党的集中统一、保持党的战斗力的重要保证。

第三,廉洁纪律。廉洁纪律是党组织和党员在从事公务活动或者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的活动中,应当遵守的廉洁用权的行为规则,是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重要保障。

第四,群众纪律。群众纪律是党组织和党员在贯彻执行党的群众路线和处理党群关系过程中必须遵循的行为规则。群众纪律是党的性质和宗旨的体现,是密切党与群众血肉联系的重要保证,更具有执政党纪律的特色。新《条例》将违反群众纪律的行为单设为一类,恢复了“三大纪律、八项注意”中关于群众纪律的优良传统,以保持党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第五,工作纪律。工作纪律是党组织和党员在党的各项具体工作中必须遵循的行为规则,是党组织和党员依规开展各项工作的重要保证。

第六,生活纪律。生活纪律是党员在日常生活和社会交往中应当遵守的行为规则,涉及党员个人品德、家庭美德、社会公德等各个方面,关系党的形象。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我们党是马克思主义政党,在党的全部纪律中,政治纪律是打头、管总的。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的纪律是多方面的,但政治纪律是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的纪律。”不管违反哪方面纪律,任其发展,最终都会侵蚀党的执政基础和执政能力,破坏的都是党的政治纪律。

对于违犯上述纪律的党员、党组织应按照党章规定,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精神,根据错误性质和情节轻重,给以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实施党纪处分的原则是: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党纪面前一律平等;实事求是;民主集中制;惩前毖后,治病救人。

党章规定对党员的纪律处分有五种: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对党员的各项纪律处分,必须经过支部大会讨论决定,报党的基层委员会批准;如果涉及的问题比较重要或复杂,或给党员以开除党籍的处分,应分别不同情况,报县级或县级以上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审查批准。

(四)全面从严治党,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

纪律是党的生命。党的纪律保证理想信念宗旨,体现优良传统作风,保障路线方针政策。无数案例证明,党员“破法”,无不始于“破纪”。党员守住了纪律,就不至于滑向违法犯罪的深渊。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上强调指出,各级党组织要把严守纪律、严明规矩放到重要位置来抓,努力在全党营造守纪律、讲规矩的氛围。党的十八大以来,从突出强调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到狠抓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从加大惩治腐败力度,到强化巡视监督,管党治党、正风肃纪的一系列组合拳,直面“失之于宽、失之于松、失之于软”的问题,为管党治党指明了方向。

国有国法,党有党规,国因法而治,党因规而强。新形势下,党面临的执政考验、改革开放考验、市场经济考验、外部环境考验是长期的、复杂的、严峻的,精神懈怠危险、能力不足危险、脱离群众危险、消极腐败危险更加尖锐地摆在全党面前。面对严峻复杂的形势、艰巨繁重的任务和人民群众的期盼,党自身存在的问题更加凸显。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党的领导弱化、管党治党不严、责任担当缺失,对党最大的威胁莫过于此。如果任其发展下去,就会削弱党的执政能力、动摇党的执政基础。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全面从严治党,就是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

党是政治组织,党规党纪保证着党的理想信念宗旨,是执政的中国共产党党员的底线;法律体现国家意志,是全体公民的底线。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党章等党规对党员的要求比法律要求更高,党员不仅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而且要严格遵守党章等党规,对自己提出更高的要求。”如果“违纪只是小节、违法才去处理”,其结果必然是“要么是好同志,要么是阶下囚”;如果退守至法律防线,只有严重违纪违法的领导干部受到惩处,多数党员都“脱管”、不把纪律和规矩当回事,全面从严治党就会成为一句空话。党的性质和宗旨决定了党纪必须先于国法、严于国法,把党纪挺在国法前面,就是要对党员、干部提出更高要求,在先行表率中永葆我们党的先锋队性质。

《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

中国共产党全体党员和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必须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必须继承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必须自觉培养高尚道德情操,努力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廉洁自律,接受监督,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党员廉洁自律规范

第一条 坚持公私分明,先公后私,克己奉公。

第二条 坚持崇廉拒腐,清白做人,干净做事。

第三条 坚持尚俭戒奢,艰苦朴素,勤俭节约。

第四条 坚持吃苦在前,享受在后,甘于奉献。

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范

第五条 廉洁从政,自觉保持人民公仆本色。

第六条 廉洁用权,自觉维护人民根本利益。

第七条 廉洁修身,自觉提升思想道德境界。

第八条 廉洁齐家,自觉带头树立良好家风。

(来源:《人民日报》,2015年10月22日)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纪律是治党之戒尺。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从国家的角度而言是要依法治国,从政党的角度而言是要依规治党。靠法律惩治贪渎腐败的极少数,靠党纪管住党员干部的大多数,这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内在要求。只有坚持纪法分开,才能使党规党纪与国家法律既各司其职、分工协作,又配套联动、相得益彰,形成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合力;只有坚持纪在法前,才能用纪律管住大多数,把“病毒”和“虫害”消灭在萌芽状态,防止党员领导干部小错酿成大祸;只有坚持纪严于法,才能突出强调党员和党组织区别于普通公民的政治责任,唤醒全党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党章党规党纪意识。

党组织和党员要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十八届六中全会强调,必须严明党的纪律,把纪律挺在前面,用铁的纪律从严治党。当前,只有把党的纪律刻印在全体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心上,我们才能不断开创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境界,发挥党在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的关键作用。

三、中国共产党的作风建设

党的作风是党的性质和世界观的外在表现。一个政党的作风,主要包括思想作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学风等,它们分别从不同侧面反映政党的性质和面貌,成为区别于其他政党的重要标志。因此,党的作风问题实质是党性问题,党性决定党风,党风反映党性。正是从党性原则的高度出发,我们党提出了执政党的党风,关系党的形象,关系党和人民事业成败的科学论断,从而深刻揭示了党的作风建设的极端重要性。

(一)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强调,“党的作风是党的形象,是观察党群干群关系、人心向背的晴雨表。党的作风正,人民的心气顺,党和人民就能同甘共苦。实践证明,只要真管真严、敢管敢严,党风建设就没有什么解决不了的问题。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党的作风建设是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重要保证。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对继续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全面提高党的科学化水平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清正廉洁”的妙解

共产党的干部必须清正廉洁,这是由党的性质和宗旨所决定的

。“清正廉洁”是我党一直强调的干部作风建设的一个重要内容和一把重要标尺。

“清”就是党的干部要政治清醒。要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增强政治敏锐性,不断提高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要深刻认识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和急剧转型带来的风险与挑战,冷静对待成绩,清醒分析问题。要永远与人民在一起,把人民群众当主人、当亲人、当老师。

“正”就是党的干部要正气在身。做人要正派,办事要公正,从政要走正道。要坚持原则、敢于负责,不以私情废公事,不拿原则作交易。

“廉”就是党的干部要为政以廉。要坚守信念防线、道德防线、法纪防线,不用公权谋取私利。要以最坚决的态度和最扎实的措施同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作斗争,一手抓改革,从源头上防范用人腐败,一手抓整治,坚决不让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者得利。

“洁”就是党的干部要洁身自好。要加强品行修养,培养健康情趣,节制不良欲望,不去低俗场所。要择善而交,见贤思齐。

当然,“清”、“正”、“廉”、“洁”,四个方面,是一个互相联系、互为依存的有机统一的整体。为官者,无论哪一方面不注意、不规范、不检点,都可能葬送自己的前程,给党和人民的利益造成危害、伤害、祸害。

(来源:新华网)

第一,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靠的是科学求实的态度和真抓实干的作风。经过60多年的发展,我国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取得了举世瞩目的伟大成就。但由于人口多、底子薄、发展不平衡,我国发展仍面临一些突出矛盾和问题。只有切实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不断教育和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按照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要求转变作风,切实解决突出矛盾和问题,才能不断开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发展的新局面。

第二,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途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全体人民共同建设、共同享有的和谐社会。这就要求广大党员干部以良好的作风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促进社会和谐。我国正处在改革发展关键时期,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因素在增多,各种潜在的风险和挑战在增多。只有切实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不断教育和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真正做到为民、务实、清廉,把人民群众紧密团结在党和政府周围,才能形成共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强大力量。

第三,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的重要内容。党的作风好,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凝聚力和号召力就强,党执政的基础就稳固。我们党在奋斗历程中形成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是我们党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每一名党员干部须臾不能丢掉的传家宝。只有切实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不断教育和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我们党才能不断提高执政能力,才能永葆先进性和纯洁性。

第四,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是做好反腐倡廉工作的迫切需要。党员干部作风是其党性修养、政治品质、道德境界的具体表现。良好的作风是抵御消极腐败现象和保持清正廉洁的重要保障,不好的作风往往是走向消极腐败的助推因素。这说明,党员干部一旦在作风上放松要求,就会降低甚至丧失拒腐防变能力,就会解除反腐倡廉的思想武装,最终滑入腐败堕落的深渊。只有切实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教育和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自觉抵御各种消极腐朽思想的侵蚀,努力解决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才能有效防止和减少腐败现象的发生,使我们党永葆生机与活力。

(二)大兴密切联系群众、求真务实、艰苦奋斗、批评和自我批评之风

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必须大力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大兴密切联系群众、求真务实、艰苦奋斗、批评和自我批评之风,下大气力解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个人主义、享乐主义等突出问题,切实抓出明显成效,以优良党风促政风带民风,形成凝聚党心民心的强大力量。

第一,大兴密切联系群众之风,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密切联系群众是我们党的政治优势,是实现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的前提条件。我们党的根基在人民、血脉在人民、力量在人民,只有充分发挥密切联系群众这个最大的政治优势,才能无往而不胜。为此,我们要扎实开展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适应群众工作新特点新要求,深入做好组织群众、宣传群众、教育群众工作,坚持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健全服务群众、联系群众、维护群众利益等机制制度。

第二,大兴求真务实之风,努力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和历史检验的实绩。求真务实是我们党的思想路线的核心内容,也是共产党人必须具备的政治品格。党的十八大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作出重大决策和部署,为我们指明了前进方向。“空谈误国,实干兴邦”。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关键是要弘扬求真务实精神,狠抓工作落实。为此我们要把求真务实贯彻到治党治国各个方面各个环节,真正做到真抓实干、开拓创新;要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营造求真务实的良好氛围,使党员干部真正把心思用到干事业上,把功夫下到察实情、出实招、办实事上,努力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等方面不断取得实效。

第三,大兴艰苦奋斗之风,永葆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艰苦奋斗是我们党的传家宝,是凝聚人心、战胜困难的强大力量。无论我国经济发展到什么水平、物质条件改善到什么程度,艰苦奋斗的好传统都不能丢。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实力不断增强,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一些党员干部认为,艰苦奋斗、勤俭节约已经不合时宜。这种错误观念不仅助长社会上的奢靡之气,而且会严重败坏党风和政风。为此,全党同志要始终与人民群众同甘共苦、为人民利益不懈奋斗。

“三严三实”作风建设新要求

2014年3月9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全国人大会议安徽代表团审议时指出,各级领导干部都要树立和发扬好的作风,既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又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严以修身,就是要加强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提升道德境界,追求高尚情操,自觉远离低级趣味,自觉抵制歪风邪气。严以用权,就是要坚持用权为民,按规则、按制度行使权力,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任何时候都不搞特权、不以权谋私。严以律己,就是要心存敬畏、手握戒尺,慎独慎微、勤于自省,遵守党纪国法,做到为政清廉。谋事要实,就是要从实际出发谋划事业和工作,使点子、政策、方案符合实际情况、符合客观规律、符合科学精神,不好高骛远,不脱离实际。创业要实,就是要脚踏实地、真抓实干,敢于担当责任,勇于直面矛盾,善于解决问题,努力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做人要实,就是要对党、对组织、对人民、对同志忠诚老实,做老实人、说老实话、干老实事,襟怀坦白,公道正派。要发扬钉钉子精神,保持力度、保持韧劲,善始善终、善作善成,不断取得作风建设新成效。

“三严三实”的重要论述,既是对领导干部的谆谆告诫,指明了新的历史条件下领导干部的为政之道、成事之要、做人准则,又是对新时期党的作风建设的新要求,为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进一步指明了方向。

第四,大兴批评和自我批评之风,增强党内生活的原则性和实效性。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开展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需要以整风精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这既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也是增强党组织战斗力、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有效武器。批评和自我批评是我们党强身治病、保持肌体健康的锐利武器,也是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手段,必须坚持不懈把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个武器用好。现在,一些地方和部门不能正确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习惯于说好话、讲假话,自我批评不痛不痒,批评别人一团和气,不仅害人害己,而且危害党的肌体健康,影响党的形象。为此,我们要增强党内生活原则性和实效性,坚决反对上下级和干部之间逢迎讨好、相互吹捧,坚决反对党内生活庸俗化。

(三)以坚强的党性和严明的纪律确保党的作风建设

党的作风问题,说到底是党性问题。加强党性修养是优良作风养成的重要基础和动力。只有增强党性观念,坚持党性原则,才能自觉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为此,我们要通过思想教育、完善制度、集中整顿、严肃纪律,引导和督促党员干部自觉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

第一,加强学习、加强实践、加强党内政治生活锻炼,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继承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引导全体党员加强学习、加强实践、加强党内政治生活锻炼是我们加强党性修养,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的主要途径。要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定理想信念,牢固树立宗旨意识。要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实践观点,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努力在实践中砥砺品质、锤炼作风、提高本领。要把加强党性修养作为重要内容纳入“‘三严三实’专题教育”,“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等活动,使广大党员永葆蓬勃朝气、昂扬锐气、浩然正气。

第二,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用完善的制度保障党的作风建设。完善的法规制度是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保障。要完善党内法规制度,以制度规范党性修养和作风养成的途径和方式,把加强党性修养和作风养成的原则和要求落到实处。我们要以改革创新精神大力加强党的作风方面的制度建设,不断提高党的作风建设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要着力从作风要求方面制定科学衡量党员干部加强党性修养和作风养成的具体要求,形成有利于党员干部加强党性修养和作风养成的制度环境。要完善党员干部考核评价制度,把作风状况作为衡量党员干部德才素质的重要方面。要建立健全党性定期分析制度,把党性分析作为民主生活会主要内容,把作风状况作为党性分析重点内容。

第三,大力整顿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作风,努力促进党的作风的根本好转。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是重点。要加大对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作风方面突出问题的整顿力度,选择一些群众反映强烈、政策界限清楚、解决条件具备的作风方面的突出问题,深入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各级党委要切实担负起抓作风建设的政治责任,把作风建设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范围,把考核结果作为选拔任用干部重要依据。各地要加强巡视工作,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这个中心,推动党的作风建设深入开展。

第四,严明党的纪律,切实保证党的作风建设顺利开展。严格执纪是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是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有力保证。要把作风建设摆到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抓紧抓实。党政主要领导在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要求的同时,要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纪检机关要加强督促检查,以严明的纪律保证党的作风建设各项措施落到实处。要坚持把严格执纪作为加强作风建设最重要、最直接、最有效的手段,进一步严肃党的纪律。要把纪律处分与组织处理结合起来,加大对不合格党员的处理力度。要不断强化党政领导干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政治责任、行政责任和道德责任,使党的作风建设不断取得新的成效。

总之,申请入党的高校学生,要深刻认识党的组织制度,党的纪律和优良作风的科学内涵,充分认识严格的组织制度,严密的纪律和优良作风对执政党建设的重要意义,从而更好地发扬党内民主,遵守党的纪律,维护和弘扬党的优良作风。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