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坚实根基:加强法治文化建设_发挥宪法在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中的关键作用

发挥宪法在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中的关键作用

黄进

作者简介

黄进,男,1958年12月生,湖北利川人。1975年8月参加工作,1980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中国政法大学校长、法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主要研究领域为国际法,是我国第一位国际私法学博士学位获得者,曾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武汉大学国际法研究所所长等职,荣获中国法学会首届“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称号。兼任中国国际私法学会会长,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特邀咨询员等。

核心观点

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凸显了宪法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的地位。

依宪治国、依宪执政、依宪行事的生活方式,是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核心。

我国正致力于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在文化建设方面,我国始终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发展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社会主义文化,培养高度的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提高全民族文明素质,增强国家文化软实力,弘扬中华文化,努力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这对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建设,离不开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培育和建设。

四中全会《决定》明确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目标,深刻指出,法律的权

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人民权益要靠法律保障,法律权威要靠人民维护。必须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使全体人民都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什么是文化?这是一个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问题。文化,是一个内涵丰富、外延宽广的多维概念。比如,有人主张,文化是人类在社会历史发展过程中所创造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总和,而我个人比较赞成文化是人的生存、生产、生活方式,或者说是人的活法,或者说是人生活的样式的观点。所以我们说,文化是民族的血脉,是人民的精神家园。我们今天所讲的社会主义文化应该是在社会主义中国我们中国人的生活样式,主要表现为精神、思想、传统、习俗、价值观、思维方式、文学艺术、风土人情、行为规范等等。而法治也是一种生活方式,尤其应该是当代中国人的生活方式,因此,可以这样说,法治文化是国家依法治国、政府依法行政、司法机关依法司法、所有社会成员依法行为的生活方式。

我们知道,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而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构建,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进入了新的历史阶段,必然从法律制度层面深入到法治精神内核,从法制体系构建升华到法治文化培育和建设。培育和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是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

略的必然选择,因为国家长治久安的根本在法治,市场经济的本质是法治经济,社会管理创新的关键也在法治。可以毫不夸张地说,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培育和建设对国家的经济发展、政治进步、法治昌明、文化繁荣、社会和谐、生态文明具有基础性和根本性的作用,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当务之急。所以,我们可以进一步肯定,法治是社会主义文化的重要特征和重要内容;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完善,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法治文化是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离不开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培育和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和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离不开法治建设和法治文化建设。

由于宪法在我国法律体系和法治建设中居于根本大法的地位,培育和建设我国的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离不开宪法及其实施。法治文化的本质就是依法办事的生活方式,而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坚持依法办事首先要坚持依宪法行事。所以说,依宪治国、依宪执政、依宪行事的生活方式,是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核心。四中全会《决定》将每年12月4日定为国家宪法日,这有利于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教育,弘扬宪法精神。四中全会还决定建立宪法宣誓制度,即凡经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正式就职时公开向宪法宣誓。这样做,有利于彰显宪法权威,增强公职人员宪法观念,激励公职人员忠于和维护宪法,也有利于在全社会增强宪法意识、树立宪法权威。这也是借助宪法权威构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有力举措。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