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现代政党执政与执政方式的理论分析_一、现代政党执政的基本原理

一、现代政党执政的基本原理

政党从诞生之日起,就和国家权力结下了不解之缘。从一定意义上说,政党存在和发展的直接目的,就是试图影响、掌握和领导国家权力,并依靠和运用国家权力实现其政治纲领和政治目标。因此,探讨现代政党执政的基本原理,先要从国家和国家权力说起。

(一)国家和国家权力

1、国家

列宁指出:“国家问题,现在无论在理论方面或在政治实践方面,都具有特别重大的意义。”国家是人类文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结晶,无论过去和现在,国家都是人类从事一切社会政治、经济和文化活动的基础。

(1)国家的含义

从本源上讲,不管在东方还是在西方学说中,国家的含义一般都包括土地、人民、城邦、政府和统治等要素。人们对国家的理解大多是从国家起源开始的。美国学者J.霍尔(John Hall)和J.艾肯伯雷(John Ikenbury)将各类关于国家起源的理论主要划分为三类:即内部冲突学派、外部冲突学派和合作学派。他们的基本观点是:

内部冲突学派认为,国家是社会共同体内部阶级冲突的产物。即随着生产力的发展,社会共同体(如部落和部族)内部产生阶级,出现阶级斗争。占有者阶级与不占有或较少占有财产的阶级在冲突中建立了暴力机器,作为维系社会稳定和维护自己既得利益的工具,这个工具便是国家。如亚当·斯密(Adam Smith)认为:“只是在出现了畜群的占有和由此而引起的财富不均之后,才促使了具有一定法规的统治的出现;在占有出现之前,是不会出现政府的,因为后者本来的目的是正式保证财富的安全,保护富人免受穷人的侵害。”

外部冲突学派认为,国家是军事征服的结果,特别是定居的农业文明被其边缘的游牧民族所征服的结果。这种观点是外部冲突论者从近代欧洲国家形成的历史中得出的结论。近代欧洲,许多民族在抵御外族入侵过程中形成了民族国家。如16世纪,欧洲民族间的冲突形成了法国、奥地利、俄国和西班牙等国家。17世纪,欧洲民族之间冲突更加剧烈,又形成了瑞典、荷兰和德意志各邦等。因此,外部冲突论者认为,不是社会共同体内部的阶级冲突而是社会共同体之间的冲突才导致国家的出现。

合作学派则认为,国家是人类社会为满足其共同需要而以合作的方式产生的。如柏拉图认为,“因为我们每一个人不能单靠自己达到自足,我们需要许多东西。”罗尔斯认为,“某些主要利益的不可分性、公共性以及所产生的外差因素和吸引力,使得有必要由国家来组织和推行集体协议。认为政治统治仅仅是因为人们的自私倾向和非正义倾向而设立的看法是一种肤浅的观点。”为此,合作论者认为,人生而具有自然权利,在国家产生以前,人们处于你争我夺的自然状态,因而人们的权利得不到保障。于是,人们便各自交出部分自然权利以组成国家,由国家来保障社会安全,实现人们的权利。

在政治学发展史上,人们关于国家的定义多种多样,归纳起来,主要有社会共同体说、社会契约说、国家统治说以及国家要素说等等。社会共同体说认为,国家是人们为了达到完美和自治的生活而组织的,“是许多人依据法律组织起来的联合体”。社会契约说认为,国家是自然状态下的人们按照理性原则形成的社会契约。国家统治说认为,“国家是凭籍强制力而组织及统治的社会”国家要素说认为,国家是由人民、土地、主权和政府诸要素组成的集合。

从以上论述看出,人们关于国家含义的认识形形色色,不一而终。这些论述,虽各有一定合理性,但大多从一个侧面或某个视角来对国家下定义,而没有揭示国家的实质。只有马克思主义依据历史唯物论对国家及其本质作出了全面科学的阐述和揭示,那就是,国家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出现的,为实现统治阶级利益并承担着一定社会管理职能,按照区域划分原则组织起来的,以强制力为后盾的政治统治和社会管理组织。

(2)国家的本质

马克思主义认为,国家的本质是阶级统治。恩格斯说:“国家无非是一个阶级镇压另一个的机器。”他还说:“国家是表示:这个社会陷入了不可解决的自我矛盾,分裂为不可调和的对立面而又无力摆脱这些对立面。而为了使这些对立面,这些经济利益互相冲突的阶级,不致在无谓的斗争中把自己和社会消灭,就需要有一种表面上驾于社会之上的力量,这种力量应当缓和冲突,把冲突保持在‘秩序’的范围以内;这种从社会中产生但又自居于社会之上并且日益同社会脱离的力量,就是国家。”列宁也指出:“国家是维护一个阶级对另一个阶级的统治的机器。”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从社会阶级利益对立的角度阐明,国家是实行阶级统治的社会公共权力组织,因而它的本质在于阶级统治。

长期以来,我国理论界对马克思主义这一论断持肯定的态度。改革开放后,一些学者认为,国家是极其复杂的社会组织,对它的本质应进行多层面的分析,并指出,马克思主义在揭示国家阶级本质的同时,还认为国家体现着对整个社会公共事务的管理,即国家同时兼有对社会公共事务实施管理的职能和属性,只是在阶级社会,统治阶级主要借助国家公共管理权力来实现自己的阶级利益。因此认为,国家的本质是阶级统治与公共管理的统一。

(3)国家的职能

国家职能是指国家在一定历史时期内根据人民和社会环境需要而履行的职责和功能。国家职能反映国家的本质和国家活动的内容与方向。国家职能是一个历史的范畴,随着社会的发展变化,国家职能的内容和形式往往也发生相应改变。

一般而言,国家主要有二大基本职能,一是阶级统治职能,二是社会公共管理职能。阶级统治职能通常是指统治阶级为实现其利益,通过各种强制手段,动用国家力量,贯彻统治阶级的意志,维护本阶级的利益和统治。社会公共管理职能通常是指国家同时又是社会生活的组织者和管理者,承担着对社会公共事务的管理、指导、协调、监督和服务等职能,即对内维护国家秩序,实施社会管理,提供公共服务,提高国民福利;对外抵御外来侵略,保卫国家安全。阶级社会,国家二大职能相互依存,互相促进,互相制约,互为保证。随着社会进步和人类文明发展,人类社会的公共利益日趋受到重视,因而国家的社会公共管理职能也不断呈现出强化的势头。

国家职能规定着国家政权的组织形式。国家政权的组织形式就是国家政体,它是体现国家阶级本质和阶级利益内容的国体在国家政权组织形式上的表现和反映。国体决定着国家政权的组织形式,有不同的国体就有不同的政体,一定的国体必然通过一定的政权组织形式去实现和反映。政治学依照有关标准,将所有国家政体从总体上划分为君主政体和共和政体二大类,君主政体又分为专制君主政体和立宪君主政体;共和政体则分为贵族共和政体和民主共和政体。目前西方资产阶级国家普遍采用民主共和政体。民主共和政体又包括议会共和政体、总统共和政体和委员会制政体。社会主义国家一般采用人民民主共和政体,到目前为止,具有代表性的有巴黎公社政权形式、苏维埃政权形式和人民代表大会政权形式。

国家职能同时规定着国家机构的设置和安排。国家机构是统治阶级为维护与实现自己的意志和利益,履行其政治职能、行使其政治权力而按照一定原则组建的各种国家机关的总和,它是国家政治权力和政治组织的载体与反映。一般来说,国家机构通常包括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等。立法机关主要是制定、修改、废止或恢复国家法律,体现国家的立法权力;行政机关主要是贯彻国家政治决策、管理国家行政事务,体现国家的行政权力;司法机关也是审判机关,主要是维护执行国家法律,体现国家的司法权力等等。

2、国家权力

(1)权力的一般涵义

在西方词源中,“权力”(power)一词含有“能够”、“能力”的意思,指一个人影响他人或他物的能力。历史上,柏拉图、亚里士多德、马基雅维利以及托马斯·霍布斯等人都对权力有过不少精辟的论述。20世纪,伯特兰·罗素首次从科学的角度对权力进行了系统研究,他认为权力是人们“有意努力的产物”,并对权力的形式作了比较详细的分类。此后,马克斯· 韦伯认为,权力是“在社会交往中一个行为者把自己的意志强加在其他行为者之上的可能性”。上述这些阐述,都把权力看成是一个人对他人的控制力和影响力,它指明了权力在人际关系中的特征,但没有指明权力的来源和基础,因而没有揭示权力的本质。

马克思主义历史唯物论认为,社会利益是权力形成的基础,认为权力在本质上是以社会利益为基础的特定的力量制约关系。即社会生活中,一定的利益主体必然演化成一定的力量主体,力量主体在相互作用和制约中衍生出权力主体,从而发展成为权力主体与客体之间的力量制约关系。因此学术界对权力的基本定义是,在特定的力量对比关系中,权力主体为了实现和维护自身利益而拥有的对权力客体的制约能力。

权力有二大基本属性:一是强制性。权力的强制性是指权力主体具有强制权力客体服从的性质。权力往往以权力资源为后盾保证权力得以充分实现。权力资源分为强制力资源和吸引力资源。强制力资源以其力量强制权力客体服从,如武力、暴力等;吸引力资源以其力量吸引权力客体服从,如金钱、奖章等。任何权力都既依赖强制力资源同时又依赖吸引力资源。

二是扩张性。任何权力都有自我膨胀的属性。社会主体要维持自我发展,最有效的方式就是扩大自己存在,于是这种扩大存在就成为社会主体的利益体现。权力要维持自己存在,最佳途径也是扩大自己存在,实现自身利益最大化,这就是自我膨胀。当权力膨胀时,权力对权利的侵害就产生了,而当膨胀的权力相遇时,矛盾和冲突便不可避免。要维护权利,防止冲突,就必须制约权力,务必使其在适当的范围内活动。

(2)国家权力的基本涵义

一般认为,国家权力是指国家为实现统治阶级利益而具有的支配国家范围内一切社会主体的能力,因此国家权力也称国家政权。从马克思主义关于国家本质的论述角度看,这一定义无疑是正确的。但依据相关研究成果,似乎应对这一定义再作进一步探讨,即应将国家权力和国家政权有所区别:

首先,国家权力是以维护国家全体公民利益为基础的社会公共权力;而国家政权则打着统治阶级烙印,是掌握国家权力的统治阶级为实现和维护本阶级成员的利益而控制的社会公共权力,它是阶级统治权力和社会公共管理权力的统一。

其次,国家权力来源于国家全体公民。即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氏族公社或部落全体成员出于共同生存的需要,便组织起来进行活动,如组织狩猎、抗拒自然灾害、开展部族战争等。这样,公社或部落的每个成员就在客观上让度出自己一部分权利,自愿接受和服从组织首领或部落酋长的指挥,这种在组织活动中产生的权力应当是国家权力的原始雏形。而国家政权则首先是一定阶级对国家权力的获取和占有,使这个阶级成为统治阶级,这样国家政权就完全属于该国统治阶级全体成员所有,并为实现和维护本国统治阶级全体成员的利益服务。

我们这样说,并不是要刻意把国家权力和国家政权加以区别,而是国家权力首先是国家公共权力,其次才是统治阶级的政治权力,只是在阶级社会,统治阶级掌握并运用国家权力为本阶级利益服务,国家权力集中表现为国家

政治权力,从而使国家权力成为一定国家特定阶级的政治权力,即国家政权。所以,我们认为,国家权力在一般意义上应当是国家拥有的以实现和维护国家全体成员利益为目的,并要求和强制国家所有公民和一切社会主体服从的社会公共权力。

当然,国家权力从来都是历史的、具体的,特别是在阶级社会或存在着阶级利益的时代,国家权力都属于一定阶级,成为对一定阶级利益服务的国家政权。资产阶级国家政权必然代表资产阶级利益,为资产阶级成员服务;无产阶级国家政权必然代表无产阶级利益,为广大劳动人民服务。无产阶级政权同资产阶级政权的斗争是长期的、复杂的和尖锐的,无产阶级政权最终必将战胜资产阶级政权,对此我们必须保持坚定明确的认识。

现代社会,国家权力主要包括国家立法权力、行政权力和司法权力。国家立法权力是指国家拥有制定、修改或废止国家法律和法规的权力。立法权是集中国家或统治阶级全体成员意志和利益要求、形成共同利益和共同意志的权力,它在国家权力中居于首要地位,是国家权力的核心。国家行政权力是指国家拥有依法管理国家和社会行政事务的权力。行政权是执行国家或统治阶级全体成员共同利益和意志要求的权力。国家司法权力是指国家拥有实施法律并以此为标准规范社会生活和社会秩序的权力。司法权是维护社会全体成员或统治阶级全体成员利益和意志要求的权力。国家机关是国家权力的载体,它代表国家行使国家权力。国家机关主要包括国家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

国家权力具有如下特点:一是普遍性。国家权力作用于整个社会和社会每个成员,并且普遍有效。二是至上性。国家权力在本国范围内属于最高权力。三是强制性。国家权力以国家机器为后盾,强制国家成员服从。四是排他性。国家权力在全社会范围和层次上具有唯一性,它排斥其他同等权力的存在。

(二)现代政党获取国家权力的途径和方式

拥有和利用国家权力,是一切社会组织最大限度地实现和维护其根本利益的先决条件。所以,现代政党从诞生之日起,都要把影响直至获取、掌握国家权力作为其首要目标。

1、政党的性质和作用

政党是高度发达的政治组织,现代政党组织是近代资产阶级民主政治发展的产物。究竟什么是政党呢?自从政党产生以来,有关政党的定义就十分繁多,举不胜举。有人认为:“政党是一群人以共同的努力,实现一致同意的特定主义,以增进国家利益而联合的团体。”有人认为:“政党可以说是政治权力组织的机构,其特征是独占政治功能,稳定的结构,排他性的党员以及支配竞选的能力。”有人认为:“最好是把政党定义为:在选举时以自己的名义提出候选人和问题的特殊化组织。”也有人认为:“政党被认为是一种工具,那些期望获得职位的人可以通过它来达到目的。”还有人认为政党就是人民控制政府的团体,是利益表达和利益聚合的工具等等。这些定义,都从一定角度对政党作了说明,也都有一定道理,但似乎缺乏从本质上对政党的揭示和定义。

马克思主义把政党与阶级利益联系起来,对政党作了科学地阐述,深刻揭示了政党的本质。早在《共产党宣言》中,马克思和恩格斯就指出:“共产党人是各国个人政党中坚决的、始终推动运动前进的部分”。后来,列宁就政党的本质进一步指出:“在通常情况下,在多数场合,至少在现代的文明国家内,阶级是由政党来领导的”。他还说:“党是阶级的先进觉悟阶层,是阶级的先锋队”。并说:“各阶级政治斗争的最严整、最完全和最明显的表现就是各政党的斗争”。毛泽东也指出:“政党就是一种社会,是一种政治的社会。政治社会的第一类就是党派。党是阶级的组织。”根据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我们认为,所谓政党,就是一定阶级、阶层、集团内具有相同政治观点的人们组成的以获取或影响国家权力为目标,以实现其代表的阶级、阶层和集团根本利益为目的的社会政治团体。政党实质上是一定阶级、阶层和集团实现其根本利益的工具。这就是政党的本质。

通过分析政党的性质发现,政党有以下基本特征:首先,政党具有鲜明的阶级性。一切政党都是一定阶级的政治组织,阶级利益是所有政党建立的根本基础。一定阶级的人们所以组成政党,目的就是想通过组织政党积聚、统领本阶级力量,以获取或影响国家权力,从而实现本阶级的共同利益。其次,政党是一定阶级的先锋队组织。政党成员一般均由本阶级政治上最活跃、最积极和最具有政治能力的人们构成,因此,政党凝聚着一定阶级的政治精华和中坚力量,从而成为本阶级的政治核心。第三,政党具有特定的政治目标和纲领。任何政党都有自己的政治目标:一是夺取或影响国家权力的目标;二是社会治理和社会发展的目标。为了广泛动员社会力量,政党还要将其政治目标上升为政治纲领。政党的政治纲领一般包括该党对政治形势、社会状况及其发展方向的分析判断,对实现其政治主张和社会发展目标提出的具体途径和方法措施等。由于政党的政治目标有远近之分,因而政党的纲领也有最高纲领和最低纲领之分。第四,政党具有特定的组织形式和纪律。政党为了发挥自己组织、领导力量的作用,必须具有特定的组织原则、组织形式和组织纪律等。政党的性质及其所承担的任务不同,政党的组织形式和纪律也会有所不同。

按照不同标准,政党还可以划分为不同的种类。譬如按是否掌握国家政权,可分为执政党、在野党;按同执政党的关系,可分为参政党,反对党;按在议会中党员的数量,可分为多数党,少数党等。当然,按照阶级属性看,政党首先划分为资产阶级政党和无产阶级政党。资产阶级政党主要由资产阶级政治精英组成,在本质上代表资产阶级的利益要求。尽管不同的资产阶级政党总是代表着本阶级的不同阶层或集团利益,但从总体上看,资产阶级政党无一例外的都代表着整个资产阶级的利益要求和政治主张。由于资本主义政治制度及其体制已经比较健全和成熟,大多数资产阶级政党主要围绕选举和议会斗争开展活动。无产阶级政党是无产阶级和广大劳动人民利益的代表和先锋队组织,它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由无产阶级先进分子所组成。无产阶级政党是在无产阶级同资产阶级斗争中产生、发展起来的,它是马克思主义同工人运动相结合的产物,其最终目标是,解放全人类,实现人类最美好的理想――共产主义社会。无产阶级政党具有严密的组织纪律,富有战斗力。

一般认为,政党的作用主要是:(1)凝聚阶级利益要求和政治意识;(2)集合和发展阶级的政治力量;(3)影响和领导国家政治生活;(4)培养和选拔阶级政治精英;(5)组织和领导阶级斗争;(6)影响和参与国际政治事务。

以上所总结、概括的政党作用无疑是正确的,但考察政党的历史发展和政党在现实生活中的实际作为,似乎还需要对其作用作进一步探讨。我们以为,政党在现实政治中的作用实际上具有二重性,这就是,一方面,政党的性质决定着政党的作用,即政党的根本作用是以共同的阶级利益为基础,组织、凝结力量,掌握、影响国家政权,实现其代表的阶级、阶层和集团的根本利益。这一点无需赘述。

另一方面,就是现代政党在实现其所代表的阶级、阶层和集团根本利益的过程中,同时还发挥着另一种政治作用,这就是政党在起源意义上的作为资产阶级民主政治实现形式的工具的作用。因为现代政党产生的历史表明,政党是适应资产阶级民主政治要求而产生的。资产阶级掌握国家权力后,为了更广泛更具代表性地实现他们的共同利益,就需要在国家权力系统建立一种机制和形式,使之能够代表、实现方方面面的资产阶级的利益要求和政治主张,于是便首先有了资产阶级代议制民主形式。代议制民主形式使资产阶级民主政治从理想变为现实,从政治愿望变为现实可能。代议制民主形式的进一步发展,便逐渐在议会内外形成了各种代表不同利益要求的政治派别,这些政治派别经过整合、组织,后来就演化成为了政党。正是政党的出现,把资产阶级政治文明推进到一个新阶段,也使资产阶级民主政治得到了尽可能充分的实现和体现。因而从一定意义上说,政党政治实际上是资产阶级民主政治的一种实现形式。这就是我们从考察政党起源中得出的结论。

无产阶级政党诞生后,为了实现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和共同愿望,共产党主动把自己作为人民参与政治的工具,把自己作为人民和政府之间进行联系的桥梁,积极领导、支持和组织人民当家作主,推进人民民主发展,从而更充分地发挥了政党政治作为民主政治实现形式的作用。

2、政党获取国家权力的途径和方式

从总体上看,政党获取国家权力的途径和方式不外三种情况:一是在现行体制内通过合法途径以竞选方式获取国家权力,成为执政党;二是否认现行基本制度和体制,走武装夺取政权的道路,以暴力革命方式获取国家权力,成为执政党;三是实现民族独立后的国家政党通过建国途径,以和平或武装斗争方式获取并执掌国家政权,成为执政党。

所谓政党以合法途径获取国家权力,实现上台执政,是指政党承认现行政治体制,遵守现行国家法律,在现行政治制度框架内,通过公平竞争,依法有效获得国家权力。目前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大多数政党主要是通过这种方式获取国家权力。现代政党首先起源于西方资本主义国家,是在资本主义政治制度和政治体制基本形成后,才有了现代资产阶级政党和政党政治的出现。如17世纪40年代,英国资产阶级革命胜利后,在反对封建王权的斗争中建立了议会制度。在议会中,代表不同阶级、阶层和集团利益的议员,都想方设法使他们的政治主张变为议会的多数,从而达到控制议会的目的,于是便分化形成了不同的政治派别。这些政治派别就是现代政党的前身。这就是说,西方资产阶级政党在掌握国家权力前,就已经形成了以资产阶级共同利益为基础的共同理念和政治价值体系,并且在此基础上初步形成了体现其阶级利益和政治理念的国家制度和政治体制,所以在产生了政党政治后,他们就必然要求各种政治力量包括政党,遵守已经形成的政治规则,并要求所有政党及其政治活动都在国家现行制度和政治体制框架内运行,从而维护资产阶级的根本利益和政治权利。

政党通过合法途径获取国家权力,其主要特点是:政党在处理与国家法律的关系上,政党服从国家法律,依照国家法律行使国家权力,同时把本党提出的政治主张贯彻到执政行为中去。对于不符合自己意志的法律,政党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修改,在未修改之前,仍然必须遵守。政党在处理与政府的关系上,政党作为施政行为的具体承担者,必须依法按照现行政治体制格局运行公共权力,并在这一过程中获得利益。在处理与其他政党的关系上,政党必须接受其他政党对其施政行为的监督,并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当自己不再具备或已不符合执政条件时,即将执政地位让位于其他政党。总之,这种体制要求,不管政党是否获得执政地位,都必须首先遵守国家法律,并在国家现行的体制框架内活动。

所谓政党以暴力革命方式获取国家权力,是指政党不承认现有的政治体制,甚至不承认现有的基本政治制度,其首要目标是通过暴力革命,夺取国家政权,彻底改变现存制度,建立新的社会制度和政治体制。这些国家的政党或组织要获取国家权力,往往必须采用极端、暴力的形式。因为这种政党多为统治阶级所不容,并且经常受统治者的武力镇压,因此,政党执政地位的获得往往需要通过暴力和革命手

段才能实现。在这种情况下,政党充当了被压迫民众的领导者,同时又拥有了自己的军事组织,从而长期坚持武装斗争,直到革命胜利为止。用这种方式获取国家权力,其特点是先有政党,政党凭借自己的政治力量取得革命胜利,然后再建立新制度、新体制和新政权。一般社会主义国家的无产阶级政党,即共产党领导广大人民夺取国家权力,建立社会主义新政权,大多就是这种类型。

无产阶级政党通过暴力革命方式获取国家权力的逻辑关系是,先有政党,再设立目标,再建立政治体制,再发展经济,最后发展民主政治,这一切都是由政党主导的。当然,从理论上说,政党和国家政权是互动的,政党控制国家政权运作,国家政权影响政党的活动。但是,在先有政党、后有政府的情况下,二者地位往往有所不同,即政党总是居于第一位的,处于支配地位,而政府是居于第二位的,处于服从地位。尤其在政党获得国家权力成为执政党后,由于政治体制尚不完善,执政党往往具有强大的支配能力,几乎可以决定一切事情,不但可以操纵政府,而且对整个政治体制的构建也起着决定性的作用。

所谓政党通过建国途径获取国家权力,主要是指部分获得民族独立的发展中国家,其政党在领导人民实现建国过程中,通过和平或武装斗争的方式获得国家权力和执政地位。这种情况在一些殖民地国家比较典型。如许多殖民地原来并不是独立的国家,但由于人民民族意识觉省,独立的愿望日益强烈,宗主国与殖民地之间的关系不能继续维持下去了,于是一些民族主义政党即应运而生。后来在这些民族主义政党领导下,经过长期斗争,不少殖民地获得独立,成为主权国家。在这一过程中,其中政党发挥着独特的作用:一方面领导民族独立运动,向宗主国提出独立要求;另一方面,又控制和运用人民斗争,服务于党的既定目标。政党从宗主国手中获取国家权力时,根据双方不同的利益要求,既可能以和平的方式交接权力,也可能以武装斗争的方式取得权力。总之,这种通过建国途径获取国家权力的方式,都会使政党在日后的施政行为、执政方式和国家政治体制建设上,自觉不自觉地打着宗主国的烙印。

(三)现代政党执政的基本内容

1、执政党的主要职能

政党获取并掌握了国家权力,就成为执政党。作为控制和运行国家权力的执政党,其承担的主要职能是:

第一,反映民意和综合利益职能。执政党是一定阶级、阶层和集团利益的代表者,同时又是公共权力的承担者,执政党要维护和巩固自己的执政地位,就必须得到一定阶级和阶层的支持,而获得支持的前提条件是执政党要充分反映和表达这些阶级、阶层的利益要求。为此,执政党必须广泛征集社情民意,充分吸纳和综合社会各方面的利益要求和政治愿望,从而使社会分散的利益要求和民众意愿转化成为由执政党集中起来的社会共识和政府政策,以此来充分实现执政党的政治合法性。

第二,政治录用职能。从理论上说,民主体现为普通人有权选择国家公职人员,但实际上,普通人并不掌握判断竞争公共权力职位者的潜在能力和价值观念所需要的信息,这样,向国家权力机关输送干部便理所当然成为执政党的重要职责之一。由于执政党拥有广泛的社会基础和民意支持,并且掌握社会资源,因而执政党能够通过各种活动和方式,把社会各界精英广泛吸纳到党内来,之后随时根据政治需要,再将这些政治精英作为党的干部推荐给社会和选民,并依照法定程序使他们成为国家权力机关的公职人员。

第三,目标制定职能。执政党是一定阶级利益的代表,其根本职能就是,首先要把它所代表的阶级阶层意见和要求充分加以综合,同时在广泛征集社会各方面利益要求和政治愿望的基础上,使之成为执政党执政的纲领主张和路线方针政策,之后再通过一定程序,把这些纲领主张和路线方针政策变为国家法律意志,从而以国家的名义在全社会贯彻执行。这些纲领主张和路线方针政策在执政实践中实际上就是执政党执政目标的具体体现。

第四,政治整合职能。现代社会是一个多元化的社会,各个阶级、阶层和社会集团都有自己的利益要求和政治愿望,各个民族和地区也有其特殊的价值追求和政治主张,倘若任其自由发展,必然导致社会分裂和国家解体。执政党作为社会公共权力的执掌者,有责任而且有条件以各种执政资源为依托,对各种社会主体进行斡旋协调和政治整合,以求社会各方面都能认同国家的基本原则和基本价值,从而使整个社会形成普遍的政治共识,保证社会和谐稳定。

第五,社会动员职能。现代社会,人们对参与政治活动缺乏热情,许多人不要说了解那些政治原则和政治价值,即使一些政治运作的基本常识和程序也不完全了解。而执政党执政治国,提出执政目标和政策措施,恰恰需要全社会的认同和理解,更需要整个社会的广泛参与和支持。对此,执政党往往需要动用一切执政资源,通过各种途径、手段和方法,向民众进行政治灌输和思想教育,广泛动员民众积极参与执政党所组织的各种社会政治活动,从而实现执政党以期通过民众参与来达到其执政目标和执政功效的目的。

2、政党执政的基本内涵

什么是政党执政?简单说,政党执政就是政党获取国家权力后,以执政党的身份掌握并运用国家权力,实施其领导国家、治理社会、整合利益、造福民众的活动总和。

政党获取国家权力,成为执政党,并以执政党的身份掌握、控制和运用国家权力,领导国家发展,协调社会关系,整合社会利益,等等,都是执政党的基本活动。执政党掌握、控制和运用国家公共权力,主要表现为:

首先,掌握、控制和运用国家立法权力。立法权力是国家的首要权力和核心权力,掌握国家立法权,是掌握、控制国家公共权力的主要标志。执政党通过掌握和控制国家立法权力,建立反映执政党及其所代表阶级根本利益的国家基本政治制度,制定体现执政党及其所代表阶级统治要求和政治意志的国家宪法和法律,决定体现执政党及其所代表阶级政治主张和思想愿望的国家大政方针政策。通过掌握和控制国家立法权力,执政党依照法定程序把自己对国家和社会事务的主张变为国家法律意志,强制整个社会执行;并且通过国家立法机关按照法定程序,将本党干部推荐、输送到国家权力系统各职能部门,在关键岗位担任重要职务,从而既从组织上保证执政党有效掌握和控制国家权力,又保证执政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现实中得到贯彻执行。因此,掌握和控制国家立法权,是执政党行使执政权力、实现阶级利益的前提,只有掌握和控制了国家立法权,执政党才算真正掌握了国家权力,从而也为其实现所代表的阶级、阶层和集团利益奠定了重要基础。

其次,控制国家行政权力。行政权是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制定并实施国家政策的权力。现实政治中,一切体现着执政党及其所代表阶级根本利益和政治意志的国家法律法规,行政机关必须坚决执行。同时,行政权力机关还要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执政党的意志,就国家各项事业发展、社会事务管理、利益协调和公共服务等内容制定具体政策,并且组织国家行政部门实施这些政策以及对这些政策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由于国家行政权力掌握控制国家机器,对国家财力、物力和人力资源直接进行管理,从而在国家权力结构中占居重要地位。因此,即使不同国家有不同的政治体制,不同国家的权力结构模式也不尽相同,但不管怎样,获得国家权力的执政党必然而且必须控制国家行政权力,从而使国家行政权力切实用来实现执政党及其所代表阶级的根本利益和意志,这已成为现代政党执政的基本规律之一。执政党控制国家行政权力,当然不是直接代替国家行政机关行使行政权力,而主要是通过选出阁魁,组织政府;或通过国家立法机关,推荐党员干部到行政机关任职;或通过制定法律法规,对行政机关进行约束;或通过立法机关以及在行政机关任职的党员干部,对政府决策和制定政策施加影响等等。通过这些措施的综合实施,确保执政党对国家行政权力的控制,促使国家行政权力切实实现执政党的意图。

第三,控制和影响国家司法权力。司法权是实施国家法律并以此为标准规范社会生活的权力。西方政治学家认为,资本主义国家的权力结构和政治体制坚持司法独立原则。事实上,在作为一定阶级利益代表的执政党所掌握、控制的国家权力结构中,国家司法权力根本不可能真正独立,即使他们所说的“司法独立”,充其量也不过是在资产阶级政治平台上实现各政治主体与国家司法权的相对独立。因为法律是一定阶级根本利益和政治意志的集中体现,政党是一定阶级实现其利益的政治工具,政党掌握和控制国家权力,就是要在国家权力体系的各个方面,打上执政党及其所代表阶级的烙印,从而实现他们的根本利益。司法权是维护和实施国家法律的权力,政党执政就是要通过执政党所掌握和控制的国家立法权,以及通过向司法机关输送党员干部等种种手段,达到控制和影响国家司法权的目的,从而保障国家司法权用来维护和巩固执政党及其所代表阶级的政治权利,实现和维护他们的根本利益。

如果说掌握、控制国家权力是政党执政的前提条件,那么,领导国家发展,协调社会关系,整合社会利益,就是政党执政的根本任务。政党是阶级实现利益的工具,这是政党的本质。政党的本质决定政党执政的本质。因此,笔者认为,政党执政的本质就是,政党通过掌握、控制和运用国家公共权力,最大限度地实现其代表的阶级、阶层和集团利益。这一点首先必须肯定。但同时还应当肯定,作为一定阶级利益代表的执政党,其执政活动还应包含向社会提供公共服务的内容。前文已经谈到,从本源上讲,国家权力首先是一种公共权力,其次才是阶级统治权力。这就是说,代表任何阶级、阶层和集团利益的政党,一旦获取并掌握了国家权力,在运用国家权力实现和维护其所代表的阶级、阶层和集团利益的同时,从法理上讲,还要对整个国家负责,对国家的公共权力负责,对授予国家公共权力的全体公民负责。这不仅是维护和巩固执政党和统治阶级政权利益的需要,同时也是国家权力自身职能属性的必然要求。因此,笔者认为,作为执政党,其执政活动的根本目的是,最大限度实现和维护它所代表的阶级、阶层和集团利益。而执政党执政的根本任务则是领导国家发展,协调社会关系,整合社会利益。阶级社会,政党执政的根本任务和它的目的是统一的,根本目的是根本任务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根本任务是根本目的的具体内容和实现形式。现代社会,政党执政的根本任务主要包括:第一,确定国家发展政治方向,明确国家发展的指导思想,把握国家发展大局,领导制定国家科学发展战略规划,制定和实施正确的路线方针政策,保证国家全面、协调、健康、稳定和可持续发展。第二,协调社会关系,整合社会利益。现代社会利益分化严重,利益主体多元化,各种社会群体、阶层和集团都有自己不同的利益要求和政治愿望,执政党为了维护社会稳定,必须经常超越特定阶级、阶层和集团的本位利益,以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为重,对社会各方面、各阶层的利益群体进行协调整合,从而达成社会共识,并以此寻求达到最终实现统治阶级根本利益的目的。

总之,随着时代发展和社会进步,政党执政活动的内容与形式正在逐渐发生变化,它要求我们必须以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为指导,用发展和辩证的眼光,实事求是审视分析现代政党执政活动,从而为我们正确把握现代政党执政规律、探索改革完善党的执政方式提供借鉴和帮助。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