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三严三实”,第一身份和职责的新要求_权为民所赋,权为民所用

权为民所赋,权为民所用

毛泽东同志曾经明确指出:“我们的权力是谁给的?是人民给的。”邓小平同志也说过:“领导就是服务”。权力是人民赋予的,这不是一句空话。没有人民的支持和拥护,也就没有我们的党,党也就不会在90多年的风雨中不断从胜利走向胜利。党的几代领导集体反复强调,作为执政党,我们的一切权力都是人民赋予的。“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这是我们党赖以生存的根本,我们党的根基在人民、血脉在人民、力量在人民。脱离群众、甚至将群众置于对立面,不仅是感情问题、认识问题,更是政治立场问题、政治本色问题。

正因为权力是人民赋予的,所以权力只有不断为人民谋利益,才能不断得到人民群众的支持和拥护。纵观历史长河,无论是谁,只有为人民谋福利,才能得到人民的支持;如果背离人民的利益,就会遭到人民的反对。“水可载舟,亦可覆舟”,处理不好与人民群众的关系,甚至与人民的关系变得势如水火,那么等待他的就只有覆亡。因此,秉公用权、廉洁从政,是党员领导干部应该具备的基本素质。

权力不能异化为牟取私利的工具

现实生活中,少数党员干部错误地认为,自己手中的权力是上级封的、领导给的,跟群众毫无关系。他们对上级阿谀奉承,拉关系、找靠山,跑官要官;对群众飞扬跋扈,无所顾忌。他们信奉“有权不用,过期作废”,一朝权在手,便把令来行,私欲膨胀,任人唯亲,听不得不同意见。在他们眼里,所谓“执政为民”,只是维护自己手中权力、地位和利益的幌子,在这些人身上,权力已经异化为维护

私利的冠冕和颐指气使的权杖。如果忘记了“一切属于人民,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一切归功于人民”的承诺,记不得“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誓言,手中的权力无论大小都会成为徇私舞弊的工具。

原杭州市副市长许迈永(人称“许三多”)的丑恶嘴脸尚未退出人们的记忆,长沙市又曝出“六多局长”顾湘陵。据《半月谈》报道:这名原长沙市规划局副局长兼市政局局长因钱多、房子多、情人多、行贿人多、受贿次数多、受贿方式多而被称为“六多局长”。10年间,他悄无声息地敛财6388万元,平均日进近2万元,坐拥上亿家财,在长沙和北京共有16套房产。顾湘陵任职期间一直主管着最核心的工程审批和项目报建工作,这些权力是开发商最为垂青的。顾湘陵最大化地利用自己手中的权力,为开发商在加快报建进度、容积率调整、局部规划调整、土地置换、劝退竞拍等方面提供方便,谋取暴利。仅以容积率来说,长沙市有86个楼盘的容积率从3.0调高到4.15,这对开发商而言,其间蕴藏着上千万的利润。“投桃报李”——为感谢顾湘陵之恩赐,开发商自然也予以回报。据衡阳检方给媒体提供的《顾湘陵受贿一览表》上,各开发商以现金、干股、手表、金条、购房折扣等多种方式向顾湘陵行贿300多次,有开发商行贿金额一次性就高达数百万元。显而易见,权力寻租极大地贬损了国家声誉、侵害了公众利益,而顾湘陵和开发商却得了个“双赢”。从以上反面典型中我们可以看到这些党员干部是如何使用自己手中的权力的。在他们心目中,权力只是工具,是满足个人私利的工具。

掌权为公、用权为民

“些小吾曹州县吏,一枝一叶总关情”。即使在封建社会,许多官员都具有这样朴素的权力观。在我们党的历史中,焦裕禄、孔繁森、杨善洲等优秀干部之所以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肯定和赞誉,是与他们“心里装着人民,唯独没有他自己”, “做官先做人,万事民为先”的权力观分不开的。今天,我们每一个党员修养好不好、觉悟高不高,不妨看看你能否将人民“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当作自己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党员领导干部务必珍惜权力、管好权力、慎用权力。正确行使权力,掌权为公、用权为民,则群众喜、个人荣、事业兴;错误行使权力,甚至滥用权力,掌权为己、用权于私,则群众怨、声名败、事业损。

牢记党员第一身份,坚守党员第一职责,各级党员干部对待权力一定要如履薄冰、如临深渊,做到慎用权、善用权、用好权,既要管好自己,又要防止他人利用自己的权力和职务影响谋取非法利益。要树立领导就是服务的意识,经常想一想自己手中的权力是从哪里来的、应该为谁所用这个重要问题,自觉做到用权为公而不为私。要遵守权力使用的纪律规定,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讨论问题讲民主,进行决策讲程序,执行决议讲纪律。习近平总书记讲到:“严以用权,就是要坚持用权为民,按规则、按制度行使权力,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任何时候都不搞特权、不以权谋私。”广大党员干部要牢记权力就是责任,用权要接受监督,确保权力行使不偏离正确方向,确保权力行使的神圣性,切实把好权力关。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