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照镜子正衣冠,永葆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_党员爱财,取之有道

党员爱财,取之有道

“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追逐财富本是人的天性。人类对物质财富的追求是推动人们认识自然、认识社会及改造自然、改造社会的深刻动力。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巨大成就,物质财富极大丰富,人民生活水平明显提高,中国人民以勤劳和智慧创造了超过过去几千年总和的物质财富,创造财富、享有财富的追求使社会充满了活力。然而,追求物质财富也是一把双刃剑,如果把握得不好,就会演变成“人为财死,鸟为食亡”。古往今来,这方面的例子屡见不鲜。

共产党员应如何看待财富

共产党员应该如何看待财富?毛泽东同志曾经说过:“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基本原则就是要使群众认识自己的利益,并且团结起来,为自己的利益而奋斗。”邓小平同志也曾经深刻指出,“革命是在物质利益基础上产生的,如果只讲牺牲精神,不讲物质利益,那就是唯心论。”党员干部也是普通的人,不是不食人间烟火的“神仙”,也有喜怒哀乐,也有七情六欲,更有追求个人正当利益的权利。党员干部追求正当的个人利益,天经地义,无可厚非。我们党也从不讳言利益,不否认党员干部有个人的利益、个人的追求,承认和保护个人正当的利益。所以说,共产党员的身份同追求物质财富并不矛盾。

我们党是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也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党除了最广大人民的利益没有自己的特殊利益。党章明确规定,“党在任何时候都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同群众同甘共苦,保持最密切的联系,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不允许任何党员脱离群众,凌驾于群众之上”;共产党员必须“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贡献”; “中国

共产党党员永远是劳动人民的普通一员。除了法律和政策规定范围内的个人利益和工作职权以外,所有共产党员都不得谋求任何私利和特权”。这是共产党员对待利益问题必须坚持的根本原则,也是领导干部加强党性修养的基本要求。

共产党员应如何追求财富

改革开放以来,不少共产党员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大潮中通过勤奋劳动,创造了可观的物质财富。

何享健,前美的集团董事局主席,中共党员,2013新财富中国富豪榜以135亿排名第44名。1968年5月,他和23位居民集资5000元,创办了“北街办塑料生产组”,生产药用玻璃瓶和塑料盖,后来又转产发电机的小配件等。1980年开始制造风扇,进入家电行业;1992年毅然推动美的进行股份制改造。1993年美的在深交所上市,成为中国第一家由乡镇企业改组而成的上市公司;2001年完成了公司高层经理人股权收购,进一步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在何享健的带领下,美的已经成为“中国最有价值品牌”之一。2012年,美的集团整体实现销售收入达1027亿元。截至2012年底,美的集团为社会公益事业累计捐赠近6亿元,2012年纳税总额60亿元。何享健先生也先后获得“广东省优秀企业家”、“广东省优秀共产党员”、“全国优秀乡镇企业家”、“广东省‘五一’劳动奖章”、“全国劳模”等一系列荣誉称号。

像何享健这样的共产党员,通过自己的诚实劳动和守法经营为社会创造了巨大的财富,自己也获得了不菲的收入,应该说,这样的共产党员对财富的追求不仅是合法的,而且是光荣的。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价值观念日益多样化。特别是一些领导干部手中权力越来越大,可以调动的资源越来越多,极易被权力冲昏头脑,被利益熏黑良心。一些领导

干部在“利益”面前开始打起了歪主意、动起了歪脑筋,利用手中的权力贪赃枉法、徇私舞弊,捞取不正当利益,谋取不义之财,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在个人利益的驱使下,一些领导干部官本位意识严重,热衷于“政绩工程”和“面子工程”,既劳民伤财又搞钱权交易,一部分党员干部淡化了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他们将人生理想和人生目标定位于对物质利益的追求,把金钱的拥有量作为体现人生价值的标准,在工作和社会生活中奉行功利主义,以实现个人利益最大化为处世原则,以多种方式捞取不义之财。我们常看到一些为官者,在金钱面前,经不起诱惑,迷失了方向,由小捞变成巨贪,最终做了金钱的俘虏。

俗话说,“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对于共产党员来说,其个人物质财富的获得只能以法律和政策的规定为基准,这样才是正当的、合理的;同时,生活中不能缺少财富,但如果把财富看得过重,就必然为财富所累,成为财富的奴隶。对物质财富的过分看重,是一些党员干部成为腐败分子的重要原因。近年来,在落马官员中,有很大一部分人是不能正确看待财富,不能正确处理个人与国家、集体之间的关系,把手中的权力当作个人侵吞国家财产的工具、谋取私利的工具,从而走上了不归路。

因此,共产党员牢记第一身份和职责,正确看待财富,还要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之间的利益关系。首先,要遵循个人利益与人民利益相统一的原则,当它们发生矛盾时,个人利益要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必要时要能够牺牲自己的个人利益,这是对共产党员的基本要求。其次,始终把党和人民利益放在第一位,自觉做到履行职责为公、行使权力为民,不为私欲所动,不为私情所困,不为私利所惑,绝不能一事当前首先考虑自己或小团体的利益,绝不能把个人或小团体的利益凌驾于党和人民利益之上。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