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严格遵守政治纪律_四、坚决批评制止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

四、坚决批评制止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

当前,在遵守和维护政治纪律方面,绝大多数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做得是好的,理想信念是坚定的,政治上是可靠的。但是,也有少数党员干部政治纪律意识不强,在原则问题和大是大非面前立场摇摆,有的对涉及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等重大政治问题公开发表反对意见;有的地方和部门对维护党的政治纪律重视不够,个别的甚至对中央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部署阳奉阴违。有的党员干部想说什么说什么,想干什么干什么。有的还专门挑那些党已经明确规定的政治原则来说事,口无遮拦,毫无顾忌,以显示自己所谓的“能耐”,受到敌对势力追捧,对此他们不以为耻、反以为荣。有的对共产主义心存怀疑,认为那是虚无缥缈、难以企及的幻想;有的不信马列信鬼神,从封建迷信中寻找精神寄托,热衷于算命看相、烧香拜佛,遇事“问计于神”;有的是非观念淡薄、原则性不强、正义感退化,糊里糊涂当官,浑浑噩噩过日子;有的甚至向往西方社会制度和价值观念,对社会主义前途命运丧失信心;有的在涉及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等原则性问题的政治挑衅面前态度暧昧、消极躲避、不敢亮剑,甚至故意模糊立场、耍滑头,等等。党的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在大是大非面前没有态度,出了政治性事件、遇到敏感性问题没有立场、无动于衷,岂非咄咄怪事!这些问题在党内和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给党的事业造成严重损害。党内决不允许有不受党纪国法约束、甚至凌驾于党章和党组织之上的特殊党员。

党的各级组织必须担负起执行和维护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责任。执行和维护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各级党委(党组)负有全面领导责任,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党的各级组织和纪律检查机关要加强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和检查,坚决防止和纠正执行政治纪律宽松软的问题,对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要坚决批评制止,不能听之任之。党的各级组织要加强对党员、干部遵守政治纪律的教育,党的各级纪律检查机关要把维护党的政治纪律放在首位,确保全党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党的纪律是刚性约束,政治纪律更是全党在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言论、政治行动方面必须遵守的刚性约束。党章是全党必须遵循的总章程,也是总规矩,严明党的纪律,首要的就是从遵守和维护党章入手严明政治纪律。在党的所有纪律中,政治纪律永远排在第一位。不管违反哪方面纪律,最终都会侵蚀党的执政基础,都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去审视、去警戒。

坚决防止和纠正执行纪律宽松软的问题。近年

来,党的纪律建设在新形势下得到改进和加强。同时也要看到,执纪失之于宽、失之于松、失之于软,对违纪者查处不力、惩治不严的情况在有些地方和部门仍然存在。有的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对一些违法乱纪行为瞻前顾后,畏首畏尾,放弃原则,避重就轻,大事化小,小事化无,该追究的不追究,该查处的不查处。有些地方和部门压案不报,有案不查的问题相当严重。有的领导干部口头上也说要严格执纪,但一涉及具体的人和事,往往下不了手,特别是一些地方对党的纪律处分决定落实不到位的问题相当严重,有的处分决定不宣布或不及时宣布,有的处分决定等有关材料未装入干部人事档案,有的决定给予重处分的而实际执行的却是轻处分,有的该降级的未降级,有的还在处分期限内就违规提升职务或晋升工资,有的年度考评和处分决定相脱离。有的怕得罪人,奉行“多栽花少栽刺”“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信条,怕得罪同级而影响关系,得罪下级而丢选票,得罪上级怕穿“小鞋”,不敢大胆揭露矛盾,解决问题,担心揭露了问题,查处了案件,严肃了纪律,会影响本地区本单位的工作,影响自己的声誉和政绩,影响自己的前途和进步,因而对违纪行为左避右闪,视而不见,见而不管。特别是有的自身不干净的人,更是怕“拔出萝卜带出泥”。有的对亲近自己的所谓“熟人”,能为自己办事的所谓“能人”,有点影响的所谓“名人”,处在重要位置上的所谓“要人”,以及所谓“有背景”的人和自己的亲人,即使问题严重,也往往是宽容有加,甚至姑息养奸。这些问题如果任其发展,会导致一大批党员领导干部小错酿成大错,甚至跌入犯罪的深渊,最终会损害党的执政基础,必须下大力气持之以恒地加以解决。只有抓好严明纪律这个关键,强化党内制度约束,才能推动管党治党不断从“宽松软”走向“严实硬”。

执行和维护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要抓住“关键少数”,紧紧围绕对党忠诚、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遵守党的纪律的要求,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尤其是高级领导干部的监督。要加强对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确保中央政令畅通;严肃查处搞团团伙伙、结党营私,政治利益和经济利益相互勾连问题,坚决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在地方领导班子换届工作中,要严格把好党员领导干部“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严明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加强监督检查,推动形成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各级党组织都要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认真贯彻执行党章和党内各项制度规定,努力提高党内政治生活的原则性和战斗性。

落实

好执行和维护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党章明确规定,党组织必须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党的各级组织,必须自觉担负起执行和维护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责任,对大是大非问题要有坚定立场,对背离党性的言行要有鲜明态度,不能听之任之、置身事外。古人云:“赏不足以加善,刑不足以禁非,而政不成”。各级党委(党组)要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坚决查处各种违反党的纪律的案件,维护党的纪律的严肃性。要严格执行责任制,分解责任要明确,检查考核要严格,责任追究要到位,让责任制落到实处。主体责任是政治责任,是各级党组织职责所在、使命所系。要巩固和深化省区市、中央和国家机关部委、国有企业以及地市一级党组织落实责任的成果,强化领导核心作用,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落实到“五位一体”建设的各方面和全过程。各级纪委要全面履行监督责任,监督检查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是否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对不守政治纪律不讲政治规矩的问题,要抓住典型严肃追责,既查当事人的问题,又查组织监管不力的问题,既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上查一级追究领导责任、党组织责任,以严格的追责问责倒逼各级履职尽责,切实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维护好、执行好、坚守好。

各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善于从政治上看问题,站稳立场、把准方向,坚决做到“四个始终”:要始终忠诚于党,不折不扣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从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始终对组织坦诚,相信组织、依靠组织、服从组织,自觉接受组织安排和纪律约束;始终正确对待权力,立志为人民做好事、做实事,安分守己为党工作;始终牢记政治责任,襟怀坦白,言行一致,自觉维护党的形象。

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必须从严执纪。各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把牢政治方向,在守纪律、讲规矩上作表率,始终心中有党、对党忠诚。各级党组织要把严守纪律、严明规矩放到重要位置来抓,对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要十分明确地强调、十分坚定地执行,加强对党员、年轻干部的教育引导,把违反政治纪律问题作为纪律审查的重要内容,带动其他纪律严起来,坚决维护党的集中统一,努力在全党营造守纪律、讲规矩的氛围。各级纪律检查机关要把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首位,加强监督检查,敢抓敢管,对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行为要坚决制止、严肃处理,维护党的章程、原则、制度、部署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本章完)